芳华:那不是青春,是人生
人民文学出版社的装帧是足够体现这本书给我的感受的:一脚军用胶鞋,一脚舞鞋。在青春中踮脚起势,大行起舞;在人生中匍匐前进,举步维艰。书的封面写了这样一段话:“会讲故事的严歌苓,这次讲的不是故事,是整整一代文工团人的青春”。我看完这本书之后,却觉得“青春”这个词儿局限了故事,说是人生可能过于泛化,但我觉得可能更具体些。这一男四女在“青春”这个分岔口,因为“不可抗力”而做出了种种选择,从此便过上了不一样的人生。
图来自网络侵删从人物讲起吧,我觉得直观一点儿。(主要是我怕乱)
郝淑雯,一个空军首长的女儿,一个发散着“青春体温冲击波”的女孩儿。在广阔的大院,在两个坚挺大树的依靠下成长,让她的直爽带着逼人的侵略性,包括让老乡扶自行车,都不像平常女孩儿那样娇嗔,而更像开春时候刮来的大风,让你感觉长驱直入不可躲,会觉得稍显压迫,又让你赖以享受那春的温柔。那个环境并没有给她林丁丁那种普遍意义上可爱女人的样子,在那个时候是没有“公主病”一说的,人人都追求上进,争做标兵,这当然也包含着从小备受熏陶的郝淑雯。她是何小曼眼里“天生优待”的人,她说不上飞扬跋扈,但却也做着“大姐头”的角色,不管是私下集结女兵“审判”何小曼,还是为了证明自己的美丽,证明“肉”大于“灵”,证明自己才是强者,坚决不会输给那个“怪胎”萧穗子,而下放身段去“偷腥”。她自大自私甚至是蛮横,就连书中最后不断重复的酒后的忏悔,对于刘峰的内疚,都是自私的。那看似深刻的忏悔、自言自语的赎罪。无非是趁着当年的另一个参与者萧穗子在场,找到一个发泄口,把痛苦与内疚一股脑子的全倒出来,让萧穗子跟着分担,她笃定的认为当时所有人都背叛了刘峰,当然包括她萧穗子,可是她没想到萧穗子会直言否定,而她却在这个时候怀疑,甚至还有补上一句“我怎么记得... ”,说到底,她无非想让萧穗子这个时候成为她痛苦的分担者,而她没想到,这个时候的萧穗子竟然成为一个局外人,或者说是一个站在制高点去观看她痛苦的人,甚至说是审视她的人,她话语里的不甘心,都在暴露着她自己性格的缺陷,之后的峰回路转,我觉得是郝淑雯故意安排的,她的性格不会让任何人得意她半分钟,偷腥与背叛的吐露,在萧穗子的眼里都是酒的“功劳”,我却觉得那是郝淑雯下意识抓住的最后一根挽回自尊的稻草。这样的性格也直接就奠定了她的结局:不如意的男人,落灰的房子,蒸汽上升的泡面,空荡的生活,或许她真的想要解脱,才投入佛门吧。
林丁丁,她要是活在现在的娱乐圈,做个艺人,绝对能靠自己做一朵盛世不败的流量小花。她懂得营销自己,懂得什么样的人设适合自己,适合大众,在那个大时代,她的一举一动都散发着南方姑娘独有的娇小和甜美,那种天真和略显不协调的肢体就是那样吸引人,就连“雷又锋”刘峰。她还有另一个必杀技,情商高。简单地说,就是看碟下菜,“玩物”绝不“丧志”。可以在“上海表”和“摩凡陀”之间游刃有余,不急于选择,享受被追求的虚荣,最后,也短暂的享受了自己的最终目标,嫁入“豪门”。我觉得萧穗子说的那句话,我是赞同的,“选择男人,丁丁比我们所有女兵都世故成熟。”严歌苓老师安排了故事,让萧穗子相信了林丁丁之前的种种都是“真·天真”,不是伪装,后面的“脱胎换骨”,都是因为那件“致命”的事件。这件事让她不再端着,让她一甩天真无邪,让自己的好友执笔“爆料”来“报复”。那件事就是她梦寐以求的嫁入“豪门”。大概就是以前在文工团那种“掌上明珠”的待遇和“豪门”家庭的嘲讽与嫌弃的矛盾,还有追求者给他的虚荣和丈夫的懦弱之间的反差,让她彻底颠覆了自己。但有一点,我觉得有些偏颇。我觉得那次“触摸事件”的抖漏,不是她的本意,那句“救命”只是下意识的保护,之后,林丁丁也说过不会出卖刘峰,连萧穗子都说“丁丁就是跟她亲父亲也不会出卖刘峰”,包括林丁丁后来“一句都不多招”也可以看出来,她原意还是想保刘峰的,也想“收回”那句“救命”。可是,有时候就是那么寸。林丁丁的人设加上亲儿子亲耳听见了那声“救命”,就让这个代理父亲一定要“替女伸冤”,彻查真相,这才有后面的事情。其实,林丁丁最后的结局也并不好,婚姻不佳,生活得也不好。如果当时像郝淑雯说的那样发展,就没有“触摸事件”,林丁丁的生活也会“小幸福不断”,一切就不一样了,可是,生活早就成了定局。
何小曼,我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她,从一开始我就灌注了更多的注意力给她。我是同情的。她的自卑是掩不住的,那份敏感从小时候就开始累积。在母亲形象的变换之中,在顿悟了“生病”是个得到爱的法子的时候,她就已经开始压抑了。那染色的手艺、那勾编毛衣的技巧,只是她小范围的释放,而那声耳光下去,她的人生才真正的成为定局。被人嫌弃,被利用,得不到爱,偶尔的小机灵都由此开始充斥她整个人生。之前的何小曼,我十分不想说,很难受。我想应该每一个看书的人,都会在那她前半段的人生里找到自己的影子。说说后半段吧。转折点应该就是刘峰这个人。之前,刘峰那句“我跟朱克换位置吧”,让小曼第一次感到了平等的关心,也是小曼第一次感到平等的爱,所以当刘峰下放,小曼整个人才会有了人生的转变。“她就对我们所有人寒了心”、“开始时自己的身世和周遭世界发出一种厌倦,渐渐地,厌倦化为悲哀。”当何小曼全身心的投入到战地护士这个职位的时候,老天又给她开了一个小小的玩笑,途中的偶遇,凑巧的经历,被夸大的报道、渲染,把小曼拉回了她之前厌恶的那个世界,甚至成为了大家的“掌上明珠”,成为了她口中嫌弃的“被优待”的人。而这时,那首不断循环的歌曲,成为压死她最后一根稻草的利器。他纠结、矛盾,明里暗里,享受又悲哀,这一切矛盾,她解不开,最后她放弃了、崩溃了。在她生病的时候,来看她的人屈指可数,却唯独记不起刘峰。她是不是因为她是爱刘峰的,所以才潜意识的避免自己在这个最悲惨最悲哀的时候看到他。在所有有关何小曼的场景了,有一个是我印象最深的,也是觉得最动人的,允许我把它复制过来。
“取景框里,我看见的画面相当肃穆,除了我献上的一个花篮和刘倩献上的一个鲜花花圈,小曼到处摆满冬青树枝。冬青铺天盖地,窗子门框都绿叶婆娑。四十年前,我们的红楼四周,栽种的就是冬青,不知是什么品种的冬青,无论冬夏,无论旱涝,绿叶子永远肥绿,像一层不掉的绿膘。小曼第一次见到刘峰,他骑着自行车从冬青甬道那头过来,一直起到红楼下面。那是一九七三年的四月七号,成都有雾——她记得。”
萧穗子。如果何小曼是我不忍心去写,那穗子就是一个我不知道怎么表达的角色。她是全文中存在感最强,同时又是存在感最弱的人,发生的大多数场景里都有她的身影,可就连郝淑雯口中眼里那个“我们每个人都背叛了刘峰”的时候,萧穗子都一直充当着一个旁观者的角色。之于我,她的存在感是在退伍之后才慢慢显现出来。在“寻找刘峰”的时候,我才突然意识到,哦,有这么一个人叫萧穗子。她之所以没有批判刘峰,大体是出于理解、同情、感恩以及穗子内心被掩盖起来的善良。父亲在讨伐中下放,他经历了那个“听别人讲他坏话,到自己讲自己的坏话,再到他重获讲别人坏话”的过程,而父亲的改变,通过那次刘峰从北京回来的言语中,也大致能描绘出来,所以,萧穗子对于这个时候的刘峰时理解和同情的。平凡的父亲成全穗子那份虚荣也是通过刘峰实现的,那一句“金不换”才有了穗子的后来,所以,这一切对于穗子来说,又是感恩的。最后就是心底那掩起来的善良。郝淑雯也觉得对不起刘峰,也找过刘峰,可是最后耐不住“再访”的还是只有这个“小穗子”。再想想那个年头,三万块钱是什么概念,不比郝淑雯,就拿普通人,拿萧穗子来说,虽然提钱俗了点,可是这也不乏是个线索。基于何小曼,这份善良就是理解,也可以说是体谅。也大体是因为萧穗子这份善良,小曼才会让她出现在那个五个人名单之中。萧穗子,一直是个平静的叙事者,一个讲故事的人,客观又透着人情味的语气,说了这几十年,说了这五个人的人生。
刘峰,“大男主”,郝淑雯嘴里“好人没好报”的“好人”。他的一生从爱上林丁丁那一秒就开始改变了。我想问你这样一个问题,你身边有没有那种他做什么“好事”你都觉得理所应当的人,你认不认识那种几乎没有咧过嘴抱怨过生活的人,每个人身边都有吧,在这个故事里,刘峰就是这样的人。一开始大家觉得他积极他善良,他做的每一件大事小事都被大家看在眼里,然后慢慢的当所有人熟悉他的做法,就开始觉得理所应当,因为这都是那个“英雄”的责任而不是义务。与此并行的想法是,大家都冥冥之中都做着“期待”,等着“另一只靴子”落地,等着证明刘峰他这个人并不是一个完美的人。所以当“触摸事件”发生的时候,那一百多个接受过刘峰善意的人突然就顿悟了,“他居然也包含着我们的不堪,他也是我们,是个伪装了的我们”,然后所有人一步一步走上了背叛刘峰的对立面,去批判他,去讲他的坏话。就像萧穗子说的,“刘峰就是我们臭骂抽打的自我,我们无法打自己,但我们可以打他,打得再痛也没关系。”“人类就是这样平等的,人就是这样找到平衡的。”刘峰被下放伐木连之后,调回野战队参加了战争,在之后被送往包扎所的时候,刘峰那个“得逞的微笑”真的让人心酸极了,他应该是爱惨了林丁丁,以前做好事是他的一切,后来爱林丁丁和做好事一起是他的一切,不,爱林丁丁或许更胜一筹。他对小曼炫耀林丁丁“来信”的虚荣,不敢戴眼镜去看变化了的林丁丁,“他不愿意她变,不愿意她老,不愿意她不好看。”刘峰想你还叫救命,可到最后送命的人可是他啊。是啊,那一声救命,改变了刘峰的一生。刘峰堕落过,不是和红灯区小惠同居,而是他选择了卖盗版书。或许是他也到了生活所迫,或许他那个时候早就不对任何事情还报以以前那种热忱。但到底刘峰还是善良的人,骨子里的东西不是说改就改的。当何小曼来送刘峰慌忙的穿上外套,当小惠夜宿家中去与卖不掉的书为伍入睡,当何小曼想“酒后”爱一场的拒绝,当他劝那些老兵的时候,当他在王府井看到萧穗子在寻自己的时候躲开,那份善良抹不掉。萧穗子顿悟的那句话最为合适,“他是个当今谁也不需要、谁也不尊重的人了,这种人就叫好人”。
除了这五个主要人物,还有很多让我印象深刻的配角。那个不像个男人的朱克;那个“足智多谋”的团长;那个可怜又可悲的小惠,我觉得他好像韩寒老师笔下的娜娜;何小曼最信赖的主治医生;没有主心骨的少俊;还有刘峰那个同样善良的侄子;稍显冷漠的女儿刘倩等等,还有很多我没有提到的角色,每一个出场的人物,都将严歌苓老师安排的任务完成的恰到好处,细致入微。
除了人物,我再说说,书中我很喜欢的一句话: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真是善良。怎样才算得上好人,要不要当好人,是我看完之后一直在想的问题。我想,我能肯定的是,人一定要善良,至于要不要上升到“好人”这个名词,还是要看周围人的评价,谁也没有自称是好人的,我们不能确保自己在别人眼里是好人,但能保证我们时刻都心存善良。如果你想要自己判断是不是够得上好人,自我评价的话,我想套用佟湘玉说“侠”的那个理论来解释,“一个人心存善良,多为别人着想,同时还要注意方式方法,他就是‘侠’。”这也就是“好人”。
人的一生很长,可是,有时候就是那么一句话,一个词,一个点就足够奠定你以后的基调,让漫长的岁月成为定局。一切都没办法弥补回来,事落尘埃,就这样背负着一生。我们也曾经摇摆过,背叛过别人,嫌弃过自己,我们也曾经后悔过,酒后的忏悔,独自流下的眼泪,那段青春我们犯下过错,那段青春我们用来成长,用来反省。我们希望时间能倒流,重新来过,希望那个自己从来没有出现过。我们讨厌那段青春,厌烦那段青春,可当我们认识到那件事、那句话、那个词,那一切荒唐的那一刻开始,我们就会沉下心来,接受自己的错误,接受所有一切的不完美,去改变,去承担,去重新审视那段青春,其实那段青春也是一段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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