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审美

作者: 张艾良 | 来源:发表于2017-11-07 12:48 被阅读42次

    昨天看了王威廉的短篇「他杀死了鸽子」,惊艳。本以为这算是今年看的最好的小说,但今天,才发现厚厚书架里的遗珠。

    我说前者是诗性,那后者则是人性。

    王小波一如既往的幽默,顽劣,天才,在「黄金时代」中淋漓尽致。浪漫如罅缝间的甘泉,捧读时止不住喃喃自语,那才是我们应该有的奢望。

    我今年也近二十一岁,不是北京来的“知青”,不听第九交响曲,所以你说死亡,轮回,断如语冰,我有距离感,也最怕某一刻突然懂了,通了。这时回头再看一眼书皮:李银河主编。这果然是一本完全浪漫之书,爱情总是掩不住的羞赧,无论什么年代。

    说起来还是高中才接受了直露的表达。

    「麦田里的守望者」是我与文学乌托邦彻底的决裂。以前看老舍,看巴金,在看比喻,在学用词,怎么可以如此精准,决裂以后,却热衷看曾不屑的直露——怎么可以如此真实。

    比如母亲在我小时候教我绘画。阿拉伯数字二是只天鹅,三是半只葫芦,六是小老鼠拖着尾巴。我说我能画,却一塌糊涂。长大后我再看她的画作,却山不是山,水不是水。在那时,山可以是铁兽,也可以是青绿,是什么无所谓,懂欣赏的人知道那是山,不是别的。

    乌托邦走出来后,我方才意识到自己小情绪太多,做不了画家,虽然画的不像是我的强项,但别人根本认不出来,那些杂乱没有意义,不是一个“格式塔”。

    于是在像与不像之间,我们总要寻求一种平衡,或均分,或黄金比例。长篇小说和诗则是这正态分布中的两个极端,前者故事性强,脉络丰富,后者情节简单或干脆无故事,修辞眼花缭乱。反复尝试后,历代作家达成共识,一篇耐读的文字,这两者都要有。也就是小说要求诗性,诗文得把故事讲明白。

    从这点来说,「他杀死了鸽子」无疑做的很好,是主流审美中的奇葩。但更难得王小波赤诚的直露,情怀买账。好比表白,前者会说:春风十里扬州路,帘上朱卷总不如。后者会在一纸上认真的写到,我一辈子只想与你做爱,千千万万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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