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四个人住一间寝室,四张床两两相对,小周的床在我的对面。
四人寝室有点杂,我一直想换一间两人住的小寝室,但人太懒,一直拖延着。
我们的床头离墙有一米左右远,我们用布帘把这个空间隔成了自己独享的小天地,我在里面支了一块木板,作为书桌,小周在她的那里面放了锅碗瓢勺。逢室友有朋友来串门,叽里呱啦、谈天说地时,我们便躲进布帘里,自得其乐。
国庆节,另外两个室友消失了,剩下我和小周。小周比我大七、八岁,眼看奔30了,还没对象。她个子不高、脖子不长、黒胖、眉眼通俗,为人很随和,我们相处很融洽。
中午,小周的一个男同事来玩。想到小周一直没谈上朋友,为了与人方便,我把布帘拉上了,他们说话做事也悄悄的,我们愉快地一国两制着。
到吃晚饭的时候,我站起来,拉开布帘,一看对面,小周的布帘不知何时也拉上了,本来这可以使他们做饭的小空间更隐秘更温馨,但那时天色已晚,小周在里面亮了灯,灯光和布帘合谋出卖了他们:灯光像放皮影戏一样,把他们接吻的剪影放大,投到布帘上。男的低着头,女的扬着头,手臂环着男的脖子往上够。
那亲爱的皮影戏使我心里像鼓打,我踮着脚,做贼一样溜了出去。在食堂里吃完了饭,我就到图书馆去了,直到10点钟图书馆关门,我才幽灵一样惶惶然进屋。寝室里黒漆漆的,小周的蚊帐放下了,可能她休息了。我拎桶到锅炉房提了热水回来,洗口洗脸洗这洗那,然后上床睡觉。那一晚上我总不安神,半醒半睡中听到小周的床嘎吱嘎吱地响。
早上,我起来后,对小周的床喊了一声:“起来,懒虫!”就听她含糊地应了一声。我洗口洗脸,吃早点,然后看书。不知过了多久,我突然想起,小周怎么还在睡?就轻手轻脚地过去,边拉开她的蚊帐边说:“还不起来,真不……”话没说完,就呆住了,我看到小周把一颗男人的头往被子里下方按,那乱蓬蓬的头和额头还没来得及推进去,小周一边往下按头,一边对我亲切地微笑着。
我迅速地把蚊帐放下,说:“我逛街去了,晚上才能回来。”说完昏头昏脑地落荒而逃,直到晚上才归。
我好佩服小周,在紧急关头,她大智大勇,面不改色心不跳。但昨晚我叮叮当当地提着打热水的桶下楼后,小周为什么不叫那男的走?今早我乒乒乓乓拿着碗去食堂后,小周为什么不叫那男的走?他们不吃不拉地打算在蚊帐里关到什么时候?
最要命的是,昨晚我在房里洗这洗那时,房里居然有个男人!想起来我就后怕。
过了几天,我下决心换了寝室。小周专门来看我,她讪讪地说:“都是我害你搬房。”
我说:“谁説是你害我搬房?我早就打算搬的,你看,现在我们两人一间寝室,比以前宽敞多了!”

蚊帐前面深色部分是我拉的蓝色布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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