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乱世佳人》有感
这些天心里颇不宁静,我深深地被《飘》这本书迷住了。本来在看上册的前几十章节,我都一点不喜欢看这本书。因为我讨厌斯嘉丽•奥哈拉,你想,当你在阅读一本书时,你对主人公不感冒,那看完这本书对你来说应该很难,对吧!可自从我看到了邦联打仗,郝思嘉为了承担一家之主的责任养活一家十几口人和保住塔拉所做出的改变让我从此爱上了斯嘉丽•奥哈拉。如果说她身上有什么品质吸引着我——坚强、良好情绪管理能力、信守承诺、机智、勇敢、目标性强……
看一个人是否坚强,在他(她)处在顺境时或者当人生是无忧无虑时,是看不太出的。想想我们在十九岁的时候,我们是那么的的稚嫩,斯嘉丽像我们一样,不用担心生活、工作等烦人的东西,甚至过得更好,她是塔拉的掌上明珠。可是,在邦联全面从亚特兰大撤军并消灭军火库和机械制造厂的那个响声震耳欲聋的晚上,在瑞特离开后的那几天独自在可能被北佬抓住枪毙或强奸和邦联军队抢夺马匹,忍饥挨饿的情况下,赶着一匹瘦弱的浑身伤痕累累的老马继续前往去遥远塔拉的路上。她带恐惧一路前行,并怀着美好愿望去塔拉,幸运的是,她挺过来了,平安的到达了塔拉。
在会塔拉之前,斯嘉丽几乎还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养尊处优的汉密尔顿太太。到达塔拉后,母亲埃伦在前一天病逝,父亲变成了小孩子,所有的庄家黑人逃走了,塔拉红土上的棉花和家里价值不菲的棉花囤货全没了,还有家里吃的喝的都被抢走了……可最终是希望越大,失望越大。
在这种最糟糕的情况下,斯佳丽没有退缩,虽然她想过退缩,可是没有人能替她承担起一家之主的责任。她在最短的时间里反应采取最有效的措施(这是一般人很难做到的,就拿失恋来说,很多人都要花上几个月才能回到正常的生活中来),吩咐每个人各司其职来维持家人的简单生活,她生平第一次开枪打死了北佬士兵,她从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嫩白纤细的小手变成了手指指甲长短不一掌心长满老茧。其实斯嘉丽是有选择的机会的,她可以把妹妹们嫁掉,把玫兰妮一家赶回亚特兰大,她自己则投靠外婆家,不用为塔拉交高的出奇的税款,也不用忍受瑞特的侮辱(为借三百金币时,愿做瑞特的情妇)。可她不服输,她说除非她不存在她才会放弃她的家——塔拉。并且最终守住了那块红土地。与之形成强烈对比的是阿希礼,很懦弱,始终都不敢面对现实生活,不敢抛弃世俗礼节,一直活在自己创造的世界里。
人生百分之九十九的事,是我们不能决定的,我们能做的,就是把自己既定的角色演好,像郝思嘉一样坚韧,脚踏实地,一步一步走向自己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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