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悔不悔录

作者: 何共人 | 来源:发表于2016-02-26 18:25 被阅读29次

    自序

    总算动笔了,像是在挤那只剩最后一点的牙膏,虽只有一点点了,但还算可以刷次牙,以迎之新的一天或安然入眠。 而细数这曾经之十五年,又是挤了多少如是的牙膏,多少次一夜无梦,多少次笑迎新一天。可谁不是在新买牙膏的时候,使劲挤着,刷着,忙碌着,或有浑浑噩噩。哈!谈之牙膏谬论又过了头,如余这般俗人,又挤得出什么好东西呢?而今只是把十五年来周遭事物赘述一遍,又称得上是什么东西呢?闲云先生称之为自传,罢矣,为自己传之传之。

    余生于县城,宜宾高县,半天不到能走个通透,而在余幼年,却又是一个多么大的地方,转不完,闹不完,可以吃各种各样的小吃,别的本事没学会,就是把好吃嘴给练到家了。那是我十五年中也许是最为愉悦,最为“安全”的五年吧?而五岁后,举家迁至宜宾老城区。起初,于余而言,总归只有中山街小学、翠屏山、水东门,每天从存钱罐掏出一两角钱,在小学旁的几家杂货铺里,买上一点小零食,一点小卡片,还有些小玩具,算是学校里消遣度日的利器了。可一年级上完,父亲患了眼疾,为分担家庭压力,究是进了寄宿制学校,此后,余渐因同学邀约,算是识得了大半个宜宾城。后至五年级读完,下一狠心,一走了之,去了省城,踏上求学路。如是般又是四个半年,也许最多的愁,最多的泪,都于此间积聚,也算是得以磨砺,却也只一笑了之。

    一挚友尝问余,悔否?呵!又哪是悔不悔这么容易,倘告之悔也,何用之有?或告之不悔,却也不敢真说出从不悔过,总归当之笑谈。 然总未至如此不堪,一来,是为博诸君及余一笑而忆之,二来,于余十六,半成年之际,何尝不能为自己总而小结之?多多少少是说得了一些东西,一些事里的人,一些人里的事。

    为己,为可能的后人,写些东西,作传以录之年华。

                                                                                                                                         2016.1.31晚                                            于宜宾居室


    伊始

    如果说真的要评判什么,至少得看看他最初模样。

    �     在一个狂风暴雨的夜晚,一个妇女挺着大肚子,不停地哀叫,一个男人紧握着那妇人的手,帮她擦汗遮雨,而自己早已汗如雨下,浑身湿透。终于,他们找到车,直奔医院。

    万幸,母子平安。

    不幸,这剧本不是我的开始。

    我怎么出来的,确实不是很清楚,只是知道有那么一个数字:九斤半。哈,或许暴露了什么,但至少娘胎里养得好,底子也算是不错的吧? 于是隔三差五进医院,感冒、拉肚子、发烧等等,如同车轮战般,轮番轰炸。所幸的是,当时还小,没留下什么阴影,还是像别人家的小屁孩儿一样。 高县文江镇的菜市场旁是我家老房子,这儿说是菜市场,其实更算是百货市场吧,什么都有,只不过和众多中国市场一样,东西是山寨的,可乡镇里的人们哪又会懂得这些,虽是山寨,但总是可以用得上一段时间,加之修修补补,又是几年光景;当然,总有些东西算得上是正版,因为本地的瓜果蔬菜牲畜,可做不了假,不同于之后在别地,说是土鸡,其实还是骗人的。这里的人事物在我当时小小身材的眼中总是多一分纯净的,也许是自欺,不过那个被带着买菜的小家伙,可是经常吃店家送的油炸饼,吃阿姨专门挑的最大的油条,又怎会胡说什么呢?

    沿菜市场向镇中心走,出菜市场是一所小学,高县小学?不记得了,不过这倒是让几步外的店铺都成了玩具店,而这么一个小男孩,总是会缠着父母买上一点东西的。继续前行到街口,便是我最喜欢的两个地方之一,若是了解我一点的,就会知道,那一定有吃的,哈哈,确实,叶儿粑、燃面、燕窝丝(花卷,那么说洋气些)、小笼包、稀饭、豆浆、油条(很小的时候还不准吃)等等,真的是一周不重样。街口右转,是一条渐向上的街,走到下一个街口,就会看到我的第一喜欢——柳湖公园,那里承载了那几年的许多,而我记事起,我的故事,便从那里开始。

    好像是小时候的病生遍了,所以到了上学的年级倒是较为顺利康健,进入了柳湖幼儿园,一座在公园里的幼儿园,从公园里的大舞台旁一道宽石梯走上去,入眼的便是一池荷花,夏日里总有蛙声,加之荷塘月色,以为我便生在诗情画意?绝非如是,基本不想去那,因为,有好多好多的蚊子!而沿池子一周走到石梯相对的那边,便是我可爱的柳湖幼儿园,细想来,能忆最初,便是入园不久的一天早晨。 被爸妈活生生拖起来,胡乱套上一堆衣服,连早饭也没吃,糊里糊涂就到了幼儿园,没饭吃了?天,感觉要炸!本来睡得不够,现在没饭吃,难道我的“悲惨世界”就要降临了吗?哦,真是担忧,迷迷糊糊中又被拖着走了几步,“坐下,在这里吃点稀饭。”啥?哈,好好好,说着说着便上了一笼包子,加上一碗稀饭,母亲却又站起来,去要了一份酸萝卜,哦,真不知道整那么复杂干什么,还没发表意见,那萝卜粒儿就被倒在碗里,“吃吃吃,快点,要迟到了!”,“哦。”只好怀着怨恨不甘的情绪拿起了碗,拿起了勺,胡乱地刨了两口嚼起来,叮——如同那游戏通关的感觉,整个人开始震悚,居然那粉红粉红的小萝卜粒那么好吃,天!太好吃了……

    不过呀,那天最终是迟到了,连午饭好像也没吃多少。    而之后只要来不及,都在幼儿园门口的那家稀饭铺解决。

    当然,即使吃了也逃避不了作为一个孩子,对于上学,对于离开父母的抵触、紧张甚至惶恐。

    “我不!不!不!不要去,不,我不!”

    学校有三层,我的教室在二楼,我在一二层之间的卫生间门口怒吼着,哭喊着,其实我也不知道怎么就突然不想来学校了,在记忆里平时都好好的,我不管,拥有天生小脾气的我撅起来,谁都拉不住,哼!

    可是年少的我总是禁不住一些诱惑,在爸妈答应了一些小条件之后,便还是挂着泪痕进了教室。


    小明星

    人们总是嘲笑着、厌烦着糊了满脸糖浆的小屁孩,却在心底里,希望和那小孩一样,如此笑,如此肆无忌惮。

    可惜我也只有希望,其实,更是害怕希望,呵?害怕自己真的滚得一身泥,让鼻涕和棉花糖糊在一起,显得并不干净的模样却也真的渐渐成了奢望。 渐渐地,我不会去抵触这有趣的无趣的学校生活,而三岁半的我们又整的来什么呢?被拜托不捣蛋就是乖孩子。 而我以为块头大,就是老大,而老师们也乐见其成,希望有个人成为他们口中的好孩子——小红花终结者,而我也就渐渐真的成为了那个众望所归的“牛大哥”,我想或许这是最正统的最好最乖的开始,所以也就此成为父母可拿来炫耀的资本,在叔叔阿姨七姑八婶那一堆人里,像逗宠物一样被不断夸耀着揉着,并没有抵触,也乐在其中,喊遍了“张叔叔”、“李嬢嬢”;中午在幼儿园帮忙发碗筷······

    浸在这无限赞扬表彰声中,发胀,发癫。

    我是乖孩子,我只有如此。

    我不知道因此是不是让我的胆子变得越来越小,但高县老屋里不时出现的爬虫,能把这个遵规守矩的小家伙,吓个半死。 老屋只有一个卧室,每天都先被赶着上小床,小床是在房间的一角,可睡下不久,因为并不是每次都会乖乖入睡,所以总是要找些事情做,如果父母有空便总会来两个幼稚而百听不厌的笑话或是神话,而我就在床上呆呆的听着,有时也并没有听,只是因为他们把门一掩,空荡的屋里只有这么一个傻傻的小人儿,黑乎乎的,唯有的光亮,是来自房门外的电视,昏暗的灯光不住的闪烁,感到厌烦?更只是希望有个人陪着,也不需要真的说什么,因为那人的小脑瓜里总在想一些与你所说无关的。 妈妈好不容易把我劝上床睡下,而我却缠着要讲会儿话,也就是极度缺乏安全感,可聊着聊着我便在想白天在漫画书里看到的笑话,不禁“咯咯咯”傻笑起来,而此时妈妈却不小心坐倒了凳子,她以为我还笑她磕到了额头,于是便遭来一顿骂,可这种蠢事遇到了,只有自己糟心,百口莫辩。甚至,墙角里的大蜘蛛也忘记了。

    那墙角角的蜘蛛是被父亲消灭的,不过总是有那么一只,在那角,我想可能不远处有个超级大的蜘蛛巢,就像盘丝洞,可这蜘蛛那么丑,也就远不如盘丝洞里的妖精了。

    蜘蛛依旧在那,而我却在县城的各个地方游走,莫名其妙,长了一岁,可能也长了知识。

    我是整不懂数学的,写阿拉伯数字也是歪歪扭扭,连很多口算题都能当做看大学教程的感觉,却也没有注意,因为我的语文很好,四岁的暑假里,父母买了识字卡片,通过在街上向我教授有趣的广告牌文字,电视里有趣的台词等等非专业化的教育,我在那年秋天里,竟发现自己识得两千多字,也算是没有侮辱我“小红花终结者”的美名。

    当然,作为园里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很快便成了许多人崇拜的对象。

    我们幼儿园中午是在学校睡的,准确地说,是在教室里,而神奇的是教室后面平时的大木沙发,一拉一放就成了中午的临时床,而一个班的娃娃都睡在一起,算是大通铺吧,还好我们还小,所以没分男女,于是······有那么一个我的小女粉丝(哈哈哈哈哈哈哈!!!)总要挨着我睡,可惜我还小,懂不起人家的心,哎,传说中的青梅竹马也扯犊子了。

    其实,其实我喜欢那个在幼儿园门口梭梭板顶上的那个女孩,记得那天,阳光灿烂,她在滑梯顶上笑着和她们班的女生一起玩,她或许是高一个年级的吧,金黄的阳光衬着她的脸颊,一转头只剩阳光,只剩从她脸庞经过的几缕阳光打在我的脸上,一瞬的感受,或许过于,或许过于每日里的感动吧。可那时的我对于两者都是无知的,我不知道那算是什么东西,那女孩从滑梯滑下,我也就没有注意了,直至今日,我也不知道她叫什么,没有阳光打在脸上,她是否真的美?

    年幼无知,我只是希望见到美。

    儿时的阳光,逐渐跌落挨着马鞍山的那座我也不知道叫什么的青山里,余辉回游在宽敞却又狭窄的柳湖公园里,等待着外公外婆来接我,因为那能尝到一样小吃。

    公园里,从荷池旁石梯一阶一阶跳下,是公园的广场,有那么几家让人心驰神往的小吃摊,其实就是一个手推车,而我每天因为要回家吃饭,所以只能选择一样。

    天气热了,便是一碗凉糕,从放了冰的水里,捞出一块白白嫩嫩的凉糕,放在那不知道真的能不能降解的白色塑料盒里,提一壶红糖浆,淋上,如果遇到那家最正宗的,他们还会帮你把凉糕切成一小块一小块的,让糖浆更为入味,而我也不管那么多,用一舀东西就东倒西晃的塑料勺使劲刨着,直到剩下了最后一两块,才认认真真地品鉴起来,最后把那剩下的糖浆也一并滴进嘴里。

    而更多的,是热乎的东西,因为真的热了,更想吃冰棍。 有一个龙嘴的大铜壶,下面一直用蜂窝煤烧着,阿姨舀两勺藕粉,递到龙嘴的前下方,一倒另一头的龙尾,便从着壶里倒出滚烫的热水,冲入藕粉,而藕粉也从白色变化为半透明,再加之白芝麻、花生、葡萄干,淋上一点红糖,搅拌,使之冒出浓浓香味的热气,想快口吃,却因为烫而在嘴里兜着,所以也算吃不了兜着走吧?

    南方的糍粑总是好吃的,那是一个大铁桶,下面突出两根铁管,转动转轴,把铁桶里的糍粑从铁管里挤出,刚冒个头,就用木铲切下,铁管前是一大盒黄豆粉,那些切出的糍粑球便滚在里面,各成一块,便不相黏了,再用漏勺把糍粑舀出来,把黄豆粉筛下去,再将其倒在塑料碗里,插上一两根牙签,便可以甜甜糯糯地走到外公外婆家了。


    练炼

    我告诉自己,那是我的选择,我应该,我不得不如此,做着痛苦的,只有极少笑语的事。

    只可惜,最后,对不起。

    幼儿园里除了傻傻地玩,我们也渐渐开始学习一些真的算是板块的知识,不出乎意料的,我是不记得了,却记得教室门口贴了个“请说普通话”的标语,于我而言,也就是标语,有时扯着嗓子用土到渣的高县话到处喊着,闹着,见着老师来了才算用两句毫不标准的普通话,至于所学,却也说不出了。

    整个幼儿园只有一个音乐老师,哈哈,其实我也不知道是不是,不过在我眼里,只有她会弹琴唱歌,也因父母与她熟识,所以我也在四岁的秋日里真的成为了全校的崇拜对象,参加了个“小百灵鸟”的歌唱比赛,只记得唱到一半,忘了词,活生生逼出了颤音,之前在家训练的时候,爸妈就告诉我,如果忘了词,千万不要从头来,就这么“啦啦啦”地唱下去,总会找到词的,可尔后确实想不起,情急之中,便想起在坝坝里表演的乡村明星,于是学着那记忆中歌手的模样——“大家一起来!”当然,也所幸都是小孩子,沉入歌声里便没有捣乱,大家齐齐地唱着,而我总算找着了调,也总算,莫名其妙拿了个大奖。

    可当我以为生活如此美好的时候,我的生活,便发生诸多改变了。 受音乐老师之邀,我和母亲到她家看她女儿表演,我心想不过是去玩耍,却不曾知道我就此改变了。她女儿比我大几岁,好像头也挺大的,是一个很多才多艺的女孩子,那天晚上我和母亲去了她家,没聊几句,大姐姐就把钢琴遮布撩开,行云流水地谈了一首曲子,终究还是败在女人手上,我也鬼迷心窍地吼着要整来学,想想,冲动的男人比女人更可怕。

    所以父母便真的把这事放心上了,我也觉得是时候展现我的天赋了哈,一昏了头,也真的报了钢琴课,更为可怕的,是父母买了架很贵的钢琴,想来也不过是置办了一个大家伙什,我还可以在家练习曲子,呵,在家练。

    那正是奥特曼、大力水手、猫和老鼠热播的年代,我并没有错过,而人呐,总是在拥有一件东西的时候,失去一个不等价的东西,即使那不如现在所拥有的,可却总觉得失去了最宝贵的,而于我,也是一般,除了那些可以放碟子没有时间限制的,使我能安安静静地坐在电视面前,便是每天晚上的"动漫世界",却也连同飘扬的琴声一起散去罢。

    家门踏进,正对则是钢琴,而钢琴后是一堵墙,墙后是里屋,也就是客厅,客厅尽头则是电视机。而在每天期待着能够看那些有趣的动漫的时候,那时四岁半的我却也只能在一墙之隔的地方,幽怨,无奈地弹奏出美妙的苦涩的琴声,而面前的那堵在灯光下蛛网显得如此深邃的墙,砖的形状在白漆的涂抹下更露出惨淡的凸凹,我突然停下了,电视还没有换台,小哪吒的身影仿佛透过一切,出现在我的面前,"怎么不弹了?"身影也就随之消失了。

    在我以为这已算是噩梦的时候,一切又变化了,我开始觉得自己并不喜欢钢琴,每天噩梦般的训练,让我苦不堪言,对于一个小家伙来说,那样的束缚,究是会爆发出来的。

    所以我做了,我开始哭闹着不弹钢琴,不去上课,但我被打了,屁股、背心都是些红色的青色的紫色的印子,只能挂着眼泪,做着这些非人的事。

    想来脾气也是极倔的,以宁死不屈的精神,妄与之抗争,而出乎我之意料,黑夜里,在经历了惨打之后,我被关到房门外了,我慌了,哭得更厉害了,我真的怕被抛弃了,用紫红的小手使劲地捶着那脱了漆的防盗门,直至最后,喉咙哑了,手也痛了,因为抽泣而全身震悚至全身上下开始发麻发木了,也就不闹了,他们也就慌了。

    苦难总是难熬的,也是我所希求之,算是打发时间? 我开始帮着他们做很多事情,在事务所里帮忙端茶送水、递稿子去打印复印、定装档案等等,而在做了很多事务之后,我也在有意无意之间,开始转变心态,以追求自己可以让快乐回来,让大家不要那么愤怒。 至少,皮肉之苦还是少受点。

    碰巧,我结识了一个与我之经历截然不同的小伙伴,他是柳湖公园里出租碰碰车、挂电瓶的那种各式小汽车以及卖雪糕饮料的生意人的儿子,他叫"李X云"吧。

    时隔已久,甚至连我儿时最好的玩伴的姓名也一同忘记了,可也至少记得他也是与我同一所幼儿园的,晚上能放风的时候,我便可以在公园里找到他,他有农民一样黑黝的皮肤,却也有生意人精明的头脑,而我正是与之相反,并不机灵的脑子再配之一身爱干净的打扮、白嫩瘦弱的身躯。可我还是一直向往那样的疯狂,因而从他的身上去寻找。

    那天父母到公园喝茶,我便与他伙同几个在公园里的孩子玩起了"三个字",天空已是蓝黑色,孩子们的吵闹声却并未低垂,我是没脑子的,所以躲藏是需要他的帮忙,也就是跟他一起也算相互有个照应,在穿过许多竹质茶桌,寻找新的躲藏地时,突然,一个老奶奶叫住了我,希望能接我的童子水,一心慌,便回去找了父母,而父母倒是没说什么,我却依旧很是害怕,究竟在担心什么也无从知晓,只是他就直接上阵,老奶奶给了他五角钱,去买了自家的冰糕,一包"七个小矮人"(就是五颜六色的小冰块)两个人不一会儿,便一齐吃掉了。

    然而,在我以为就会跟着升入菜市场旁边的小学的时候,父亲开始装修宜宾的房子了。那时很少见到父亲,他总是出现在电话里,劳累,总是自始至终。

    因恰逢身体不适,我连幼儿园毕业照也没拍成,所幸班主任胡老师为我留了一张,才算做了个结尾。

    外公外婆先一步搬离了高县,去成都与舅舅他们一家挨着住,而我也在幼儿园的结束、宜宾新家的装修完工,带着"猪猪",我的爱犬,坐着搬家的大卡车,乘夜幕进城,也算是高县生涯的大部分完成吧。

    顺之进入了宜宾中山街小学,而我也因知识面较广而受到语文兼班主任的李老师的鼓励和重用,在我第一次写日记的时候,别的同学只能写几个字、几个词,而我却写出了长长短短的句子,恐有五六十字吧。当时从幼儿园的"牛大哥"身份的未脱离状态下,我也就带领着一帮兄弟闹啊玩啊。 对于如此小的我们,能做到这些,便已是不错,而李老师则直接推举我成为了中队长,中山街小学习惯不一样,中队长就属于党委书记,班长属于政府执政官员,这也是多年以后才明白。

    那时有一家武术训练班开在学校的室内运动室,为改之我虚弱体质,父母把我拖去,每天拉韧带、倒立、蛙跳、打拳一样样地轮番登场,可能有一周多吧,一天早上起来,父亲突然发现我满脸的红斑,更多的应算是血丝,样子极其恐怖,到了训练班才发现大家都是如此,面部因倒立而皮下毛细血管破裂,惨淡而无可奈何。

    而我总是胆小而懒惰的,终有一日,我确实不想去了,于是告知与我同学钢琴的帮我请假,我去学武术,同时告知武术班的同学我去学钢琴,而我自己却那也没去,直接回了家。

    当然自讨苦吃,挨骂挨打,甚至跪着自省,麻得站不起来了。 一年级的日子总是因疯玩而短暂,也因纯真无知而美好。

    秋日里,一日我穿了件帽衫,糊涂过了一天,回家之后换洗衣物,妈妈在我的帽子里发现一张纸条!!!我还以为是那几个哥们儿整的垃圾,可一打开,上面画着一个小女孩和一个小男孩,中间有个爱心,下面写着"丁"、"牛"两字,母亲震惊,父亲欣慰地大笑,我惶恐。那女孩叫丁卓云吧?!玩得挺好的朋友,而闹这一出,倒整得尴尬了,还好大家都还小,也并不懂什么,只不过单纯欣赏(这是屁话),却直至我二年级转校后,再与那帮依旧在原校的哥们相聚,说及她,便又被调侃人家对你恋恋不忘,你对人家人走茶凉,哈哈。

    或许注定不平静,我之生活却又在一年级的结束时改变了。

    给宜宾黄冈实验学校的肖校长表演了一段武术,再经过各种衔接工作,总算搞定了学籍档案的调转,也算为家里减轻负担,我开始住校生活了。


    新生

    自己抚平的伤痕,如同暴政下的百姓,或反击揭杆,或带着一生的浑浑噩噩,一头栽进泥土里。

    住校的准备如同拖家带口,吃穿不论,所需之行住物件就已是一大堆,但也就在刚入校的那段时间各处显得与众不同,而后就进入学习了,一年级一完,从幼儿到少年的知识过渡就算完成了一大半了,当时时兴奥数,学校是才开的,我们是第一批学生,所以选修课程还是跟进潮流的,我也就在学校开始报了兴趣班,或许总归是有提高的吧,语文一直居高不下,而数学也节节攀升,因为不知为何地报过疯狂英语,我的成绩也算是优秀吧,加之我把一年级所写之日记给了我的班主任兼语文老师陈扬老师,一直传阅传到了三年级,便在这片并不熟悉的地盘上,享有盛名。

    直到我是三年级的时候,一次庆祝活动,便代表了低年级,也就是一二三年级,在全校面前,进行了一次演讲,我的知名度还是就增高了。 也就是在三年级的时候,那个我心目中的她,转到了我们学校,现在烂大街的转校生的故事,莫名的发生了。

    一晃也就四年级了,随着自己的努力,以及老师同学的帮衬,一切算是蒸蒸日上,也因为不断的成功而冲昏了头脑,父母也认为我很辛苦,所以周末就到处玩,而放大假的时候,便是出了省,走了几处,长了见识,也在街头做过笔记,在酒店里写文章,我想那是我最为愉悦的时光吧?

    而学习也确实松了劲了。

    她是转校生,也由于我最高,所以位置就安排在了我旁边,是所有大组最后突出来的那部分,所以也算一个两人世界吧,小孩子的感情进展总是迅速而生猛的,很快的,便对她产生了别样的情绪。

    而在四年级,我的胆量也因为光环加身而变大,当时正是热播“一起来看流星雨”,受青春偶像剧非主流的影响,班上有以我为首的四个非主流小伙子,每天谈论一些高深莫测的东西。

    而我以为我到了该表达的时候了,可能也是一时兴起吧,这种事情也是因为有个竞争对手,而他宣称要写点什么给她,所以我动怒了,我也准备写,事情轰轰烈烈地进行,可那天晚自习,下课后辅导员繆老师,也就是班主任的男朋友,哈哈哈,找我聊,而那封始终未递出去的纸条,也被揣在包里揉成一个纸球,在谈话结束后扔了。

    我想我还是不能就如此不了了之,所以反反复复,终是把“流星雨又来临”给改编了,改编成一首为她而写的歌。 我把它给了全班男生,在教学楼下疯狂地唱出来,而班主任便来了,我便被带走了。

    之后一周的一天晚自习,她递给我一张便利贴,本来很惊恐,但看到是在问题,便也就没太在意,把答题过程写了递给她,不一会她便又递过来了。

    “作业做完了吗?”

    “嗯,做完了。”

    “说一件事情。”

    “嗯,你说。”

    “你喜欢我吗?”

    我震惊了,思虑再三,决定不走险路。

    “No”

    “哦,我喜欢你。”

    ······ 呜呼哀哉,我又能说什么呢,本以为是自己单方面的闹腾,可是变化了,变化得让人无法喘过气。

    最终我向她解释了,所以同她一起出去遛狗,一起吃饭,当时以为很懂,但却一直在做一些错事,没能好好珍惜。

    又过一年,我在教师办公室,和母亲通电话,很久,最终,我选择了离开。这或许是让我一辈子后悔的决定,也许是让我能过得更好的决定,我不愿再去妄加评判了,这段故事并没有真的完整写出来,不愿记录了。

    而我的确在五年级结束的时候,再一次转学,踏上了离家万里的求学不归路。 最后一次领成绩单而回黄冈,班主任交给我一样东西,那是她送给我的,一只木质的卡通猫,我问及她,旁边老师就告诉我她早到学校,把东西放这儿就走了。 我想是无奈的,而我自己也已经不可能回头了。


    结痂的伤疤总是让人忍不住想去抠下来,然而这么做,基本上会让血再一次流出。

    成都的生活并没有太多变化,只不过是人长大了。

    寄居在外公外婆的家里,有一间几平米的小屋子,睡觉,写作业,都在那,一张书桌,一个书柜,几个衣服箱子,再加上一张床,若是两三个人在里面,肯定会被挤死在那。

    而总归找得着乐趣,花园里总是串进来一只猫,外公把它叫做“阿甲”,是因为它抓耗子是能手,按甲乙丙丁排的话,它就算是甲等了。

    因为参加的是石室外语学校的衔接班,所以大家都一致对外,是很融洽的,当我开始冲刺小升初的时候,惨淡便接踵而至。

    早在五年级结束的那个暑假,父母便吵吵闹闹,已经快要崩毁了,一气之下,我与父亲想要逃到一个较远的地方,突然想到了桂林,于是我打电话询问机票,“有去贵州桂林的吗?”“不好意思呀,先生,您要去广西桂林吧?”啊?!哈哈哈哈!无知的与愤怒的交织总是让人异常的尴尬。 于是真的去了,回来之后,我的生母给我贴了张条子,她去云南了,等到她回来,两方也因为一段时间的分离,冷静了。 我想或许没有什么了吧?

    而当我在一个月才能盼到他们来一次的时候,我知道出事了,我知道了,所以一滴泪也滴不出来了,沉默着,一直不说话。

    之后过了一两周是五一,那个五一是为了自主招生考试,我住在酒店,分隔两房。 不幸发烧了,熬着考了试,出来便昏厥了。 回到外婆家,我听他们说,去找人吧,好,所以我去见了,只不过自己咽不下那口气,不想自己低人一等,我想我已经够糟糕的了吧。

    差十一分,我不会忘记高烧的感受,和那十一分天远地隔的感受。

    期末很愉快,不是真正的快乐,但进入学校仿佛进入避难所,我疯狂地打球,受伤,打球,受伤。


    无论磕碰多少,你总会拼命去做自认为对的,我放弃过,直至不再拥有。

    总要开启新生活,老爸这样说,母亲也是如是。

    初中三年,我一开头便和父亲寄居姑姑家,然后去找房子,每天十多公里的路,看到售楼部就要去问,公交车时不时就坐过站,车上颠簸再厉害也能睡着。

    之后装修,每周父亲从高县把一些能用的东西搬到成都,希求能够节省的便节约下来,只是为了打造一个温暖的小窝。 很累,大家都累,我埋怨,可也无法挽回。

    所以学习,打球,健身,以及修缮宜宾的房子,做篱笆、铲墙灰、刷漆、拆装地板、做小木门······什么粉刷匠,木匠,泥瓦匠都做过了,我知道那是生活,那是我在已成定局的环境里可以做的,应该做的。


    我逐渐丧失了敢于疯狂追求什么的胆量,我害怕再失去什么,胆怯,不敢作为。

    选择了直升,避免了中考,我开始有了自己风格塑立的时间,我知道那些半途而废的可耻,可在到成都前,我为之所放弃的钢琴、武术、舞蹈已是如此,只是知道应该不在放弃,我想这么做,但依旧畏首畏尾。

    所以心情总是飘忽不定的,我开始写诗以慰藉自己的灵魂,可总有糟心事时至今日也依然冒出来,打乱一切。

    十六岁生日后,便是韧带断裂,住院一个月的治疗,那段日子在病床上,我不断地告诉自己这是半成人的坎儿,我必须熬过去,承受肉体的疼痛,有时也能减轻心灵的疼痛。 我想我可能不会那么一直糟下去吧?!


    后记

    胡乱地停笔了,故事没有交代完的,可有些愤怒的过于惨痛的话语,打出来,却又删去了,我真的不愿意再去触碰那一部分,算是我的逃避,等待哪天上帝的救赎吧。

    我写了许多小时候的趣事,想来阳光积极而美好纯真,写着写着也不是被自己那时的蠢气给逗笑了,我想,如果有人真的逐字去品,或许能感受一些东西吧。

    当然,在此,我要说一句,我真的觉得自己的字挺好的,虽然不被别人所认同,可我依旧固执地相信这一点,我想总是一种风格吧。

    笑谈十六年,我的繁杂人生,或许这时的我,还没有资格给自己评价悔与不悔吧?!

                                                                                                                     

                                                                                                        2016.2.22晚                                     于成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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