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刚刚打开简书,发现周五下午码好的几行文字,又没有发。唉,我对诸如每天打卡呀、签到呀之类的行为实在无能为力。要有自知之明啊,这些实在不在我的擅长领域内,高高兴兴地彻底放弃!周六晚说明。)
挺有意思的两件事。
单位一同事最近身体不好,于是颇为频繁地让我做某某事情之类的。我们分属不同部门,八竿子打不着,因为都是很容易的事,平常关系也还行,所以我基本上都是一口应承。但是这姑娘对我布置工作的口气却让人很不舒服,从岗位上来说我们并无隶属关系,但从职位高低上来说,起码比她高。
不舒服归不舒服,嘴巴上却答应了,暂时努力克服心里疙瘩。
但我心知肚明,对于这些做了是情分、不做是本分的事,最为智慧的还是应该礼貌拒绝,否则到后面总归要拒绝的,反而普通的同事关系可能就岌岌可危了。
此为一也。
下午因为工作原因,去另一单位办事,找到他们负责联络的一位女孩子——貌美如花,食堂和电梯里多次见过,以前单觉得美,但是因为没说过话,不知究竟,但是今儿算是领略她的“滋味”,四个字——盛气凌人。不过送一份文件的小破事,她那指点江山的气概,让我莫名其妙地自卑起来。我结结巴巴地搞懂了她的意思,夹着尾巴,颠颠儿奔着她指点的方向去了。
办完事回到办公室我就狠狠地骂自己——都是人,我咋就这么要气势没气势,要风度没风度呢?是不是因为性格温和温顺,而且还生了一张别人一看就想欺负的布满皱纹的娃娃脸?
老实巴交的人,大约脸上就写了“老实巴交”四个字,否则怎么见人见鬼,都会被吆喝着呼来唤去呢?这也着实是我今天的重要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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