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结构的变化
- 强化备边司职能:
* 以正统宰相为中心,针对国防问题展开临时性讨论的机构
→ 壬辰战争后,备边司成员扩充,主管事务逐渐蔓延到整个国政
→ 王权弱化,议政府与六曹机构开始变得有名无实
- 三司(司谏院、司宪府、弘文馆)的职能变化:
* 朋党利益关系的体现
→ 与其说是公论,不如说是重在维持己方势力以及牵制对方势力
- 铨郎权的滥用:
* 吏曹、兵曹铨郎拥有对中、下级官员的人事任免权
* 拥有推荐后任的权利(沈义谦、金孝元东西分党的肇始即源于此)
→ 铨郎任免人事同样首先考虑扩大己方势力,并罢黜对方势力
军事制度的变化
- 中央军的改编:
* 背景:16世纪以来,五卫[1]在军役的代立[2]制度下逐渐丧失其职能
→ 因壬辰战争初期的溃败,朝廷开始探索更有效的编制及军事训练方式
→ 设置训练督监(职业式的常备军)
* 增加军营:17世纪末确立五军营体制
→ 三军门:训练督监(1593)、御营厅(1623)、禁卫营(1682)
→ 首都外廓防御:总戎厅(1624)、守御厅(1626)
→ 成为西人派势力的军事力量基础
- 地方军的防御体系整改:
* 镇管[3]体制(朝鲜初期)
→ 《制胜方略》体系(16世纪以后)
→ 壬辰战争后恢复镇管体制;束伍军[4]诞生
[1] 朝鲜前期的中央军制,1566年五卫镇抚所改称五卫都总府,由中卫(义兴卫)、左卫(龙骥卫)、右卫(虎贲卫)、前卫(忠佐卫)、后卫(忠武卫)
[2] 指有军役或赋役义务的人,通过支付一定代价让他人替自己入役的行为。
[3] 朝鲜前期地方军事组织。在沿海要地设置镇,并组织有营镇军和骑船军以抵御外侵。
[4] 朝鲜后期(壬辰战争时)根据戚继光《纪效新书》中的束伍法,由两班、良人、公私贱人所编成的军队。平时各自从业生计,有需要时集结(如之后的丁酉再乱)。但由于两班等的逃避,常民及奴婢的负担变得更重。随着五军营制度的确立,束伍军变得可有可无。于是渐渐有了收米法:良人20斗、贱人10斗。英祖时期,良人从束伍军中除去,只留下贱人,结果在《续大典》中被称作“贱隶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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