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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灵,心中自有黄金屋

书灵,心中自有黄金屋

作者: 包小明 | 来源:发表于2018-09-01 00:18 被阅读40次

    真正爱书的人,是以书为乐,以书为友,而不是以书为财。

    听说我是个写东西的人,于是,昨日有人找到我,说要和我讲一个故事。

    那人的来去如鬼魅般飘渺,我也不知他究竟是何许人物。只记得昨日午前,我正舒服的躺在阳台的藤椅上惬意的摇晃着晒太阳,暖意洒落,好像一张柔和的被子,让我产生了些倦意,可我只眯了不过短短数秒,就感觉身旁有股轻风吹过,一扭头,便看见有一戴着长帽,身穿旧时长服的年轻男子正一眼温和笑意的看着我。

    没等我生起疑惑与警惕,他说

    “我只是想同你说个故事而已。”
      
    (一)

    正为烈午时分,悬挂在天空的那轮圆日毒辣的炙烤着大地,大地又不甘示弱的将热量反升上去。这一来一回,弄的这人间像是一个蒸笼般,直热得人们汗流浃背,有苦难言。
      
    一相貌平平无奇、身形单薄的书生满目愁色的走在从京返乡的路上,见他心烦意乱的用手指揩了揩脸颊两边的汗水,随后又听他垂头丧气的低叹一声。这已经是他第四次参加科举考试了。然而结果还是同以往一样不中。
      
    “犹记太白诗言,天生我材必有用。”书生苦涩的自嘲般笑笑,“那我的用处在哪里?”
      
    行走仍在继续,然而书生的脚步却是不自觉的放慢了许多,又是一眼望着无比熟悉的前路,微微有风乍起,卷起路上的尘沙与飘落于地的零散红花。天干物自燥,物燥人亦躁。这苍茫的神州早已经被前人深浅不一的踩出了无数条方向明确的路,可书生却依旧感到一种对前方的迷茫与无望。

    这次去京城参加科举,他已经在大伯的安排下在父老乡亲们面前立下誓。虽然誓刚立下,他就后悔了,但是不立这誓的话又不行,因为书生家中素来贫困,为凑够书生前三次参加的盘缠,家里已经掏空了底,得靠大伯资助。
      
    “如若此次再不中,我就安安心心的待在家里,同着父亲母亲种些庄稼,余生定然再不会摸半本书以落得满生皆输之笑话。”
      
    书生觉得不甘,自己从五岁开始就饱读诗书,吟诗作赋样样精通,怎么就是中不了举?难道真如路上遇到的那个疯子算命半瞎子,自己长了一张

    去年风景萧瑟处,今朝万里乾坤清。
    浊风横卷万疾生,却向斜阳欲放晴。
    梦中缭雾长安夜,醒时踏歌越山径。
    待把芒鞋轻归去,唯忧长夜白我鬓。

    书生心有所想,不由得诵念起诗来。

    嘴唇干裂得有血丝渗出,书生从包裹里取出水囊,凑至嘴边才发现早已饮尽。附近树木郁郁葱葱,有条杂草丛生的小毛路曲曲折折的通向密林深处,书生已不是一两次路过此地,知道只要沿着小毛路走不多时,便可寻见一口古井。
      
    书生从善如流的来到古井。泉井很深,幽幽的看不见底,井面上漂浮着几小株水草,显得井水更加的清澈碧透。书生满足的俯身喝够,又满满的将水囊灌了个饱。待起身欲走时,书生眼角的余光捕捉到一个书影。
      
    说来确实有些夸张之嫌,书生天生就对书籍有某种感应。他折过身,欣喜若狂的在泉井旁一个隐蔽的灌木丛里发现一本看上去年头很久的书,像是本古籍。

    古籍并没有书名,的封面有些脏污,但无一处残损。大多古籍为珍奇,书生马上求智若渴的翻阅了一番,惊讶的发现这本书记载的东西丰富而又精辟。简直就像一本百科全书。
      
    只是这怎么有人将如此精妙的古籍遗落于此?它的主人一定会来找吧?自古文人便清高,书生家里虽穷,然也明白不拿遗地之物的道理。看了看天,烈阳依旧,书生想着反正时辰尚早,不如在此地等候一番,反正手里有书,也不愁得无聊乏味。
      
    在旁边寻了处树荫地,弯膝坐在,书生先是小心地将书平铺在地上,而后有小跑着井旁恭敬的用泉水洗完手擦净才再次翻阅。
      
    天文、地理、农事、数学。几乎每一页都是不同的内容,将书生的眼睛抓得紧紧的,可他舍不得一次性将书看完,于是匆匆止住欲望,翻至书末,竟意外的发现一行人为写上的文字——与之相遇,便是为缘。如觉欢喜,便是有缘。缘之理,天之道也。

    意思就是说,他可以把这本书带回家了。书生痴笑着的收好这不可多得的好物,天已经有些暗了。
      
    书生按耐住心头的狂喜,余下的路程几乎是跑完的。待他回到自家村头,已是第二日响午,穿着半身破旧不堪的短衫,正给家里菜园浇完肥准备回家的大伯一眼就看到了他。
      
    “蠢侄,这次又没中吧?”大伯轻飘飘的问,他从来就看不起自己的这个侄儿,要不是实在是被弟弟求的烦了,他打死都不会给这没撒过尿,不知道自己尖嘴猴腮的侄儿一分盘缠。
      
    书生不好意思的点点头,想为自己辩解:“这次考试的科题…我不是很擅长。”
      
    大伯只面皮抽动了下,挑着粪桶步履稳妥的走到书生面前,粪臭味扑面而来,书生下意识的用衣袖掩住口鼻。
      
    大伯轻蔑的笑笑,用长满硬茧的手擦了把额头上的细汗,“这次可是第四次了,你自己细细算算,花了多少银子?我们这个村子,几百年来都没出过状元,这是天注定的。你这小子倒好,从小就捧着书不放手,你那爹娘也傻,非但不阻止你,还总想法设法的为你抄书买书,庄稼活也没教你去做,就盼着你能中个状元扬眉吐气,光宗耀祖。可你……嘿嘿…邻村那个教书的秀才穷得都快揭不开锅了,侄子,我不说你傻,你告诉我,书能吃吗?书能帮你种上那十亩地,让它长出粮食卖了还我那五两银子吗?你也是老大不小了,却从没个人替你说媒,连个女人面你怕都没见过,不说你爹你娘盼孙子多久了,我替你丢人。”
      
    书生脸涨得很红,心中很想说“书读百遍,其利自见”,“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但他四次科举不中的事实摆在面前,只得是沉默着不语,活生生挨几句辱骂。
      
    书生愁着脸回到家时,父亲正在喝着解渴的稀粥,见儿子一脸愁容,他便也猜到了这次科举的结果。
      
    “爹,娘呢?”书生为自己倒上一杯茶。
      
    “在村边洗衣服呢!”父亲起身为书生盛了一碗粥,犹豫了许久说:“往后就别参加科举了吧!不只你大伯,家里…已经欠了很多债。”
      
    书生一口气将粥喝个干净,“爹。明天…我就跟着一起去。”

    (二)

    一片玉米田中。

    书生正笨拙的挖坑埋种,原本白皙的脸已经被太阳晒得黝黑,手上也生出了好几个茧子。这几天来,书生在田里耕耘总能听到几句过路妇人尖酸的言语。
      
    无一例乎,皆是些秀才也会种田之类的话。
      
    书生腰弯得有些累了,坐到田埂上舒筋,环顾一下四周,没人,书生这才敢从随行带来的竹篓里拿出水壶,洗净指甲缝里的污土,像贼一样轻轻翻阅着上一次他有缘得到的古籍,往常,书生看一会就抬头望向四方,一见有人就赶忙收起。生怕被人看见丢了诚信。这怨不得他,谁叫他曾立下誓约,安心种田,不再摸半本书。但这次他看得太入迷,以致于大伯站在他身后很久了也不知道。
      
    大伯恨铁不成钢的拍了下书生的脑袋,照着书生的后背就是猛的一脚将其踹向田里,怒斥道:“好歹是个七尺高的男人,一个上午才挖了这么几个坑,我看就是村尾那个打小便被狗咬得丢了一条腿的赵麻家小女儿也比你强。听你那老娘讲,自你上次回来,张口不再说什么安兮归兮,有了几分人气话。我真当你是痛改前非,决心要做个正常人了。谁知你这丑蛤蟆是换皮不换骨,又在这看书。我没读过什么酸书,可君子一言,驷马难亏这种简单的道理却比你清楚的多。”
      
    书生揉着屁股,只觉得胸中一股旺火烧得没头没脑,很想大步向前一拳打死眼前这个总是对他冷嘲热讽的人,可他只是将古籍小心的合上后再放在地下,强压住心中那积蓄很久的不满,肃着脸说:“侄儿理亏,大伯,你有什么事吗?”
      
    见书生把一本破书当宝贝一样对待,大伯重哼一声,“不是我有事,是你那昏了脑的爹出了事。今早上你爹上山狩猎,谁知被根圆木给绊倒,脑袋碰上了石头,那血流的…我这苦命的弟弟。”
      
    书生心里的怒火一下退去,着急的问:“那我爹现在怎么样了?”
      
    “好在及时被王老父发现,请了郎中,的确这性命是保住了……”大伯停住了,罕有的叹气一声继续说道:“不过也是半死不活了。”
      
    大伯难得的放软了声音,走近拍着书生的肩膀说:“虽你是个不成材,可毕竟你叫我一声大伯,有些话还是得多嘱咐你,而今你也是将近而立之年了,是该好好攒钱娶个媳妇生个儿子了,和你同岁的那个小斌生的那大头小子都能去买酒了。”
      
    书生木然的点点头,连忙赶回家。郎中刚走,父亲的额上裹着厚厚一层白布,正痛苦的叫唤着卧在床上,母亲坐在一旁呜呜的哭泣。见儿子回来,父亲闭上眼睛,埋怨道:“都怪我呀!一把老骨头还学人家小伙子跑去山上打猎。唉,自作孽不可活,现在躺在这床上,半死不活,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干脆让我死了算了。只是…家里还有那么多外债要还,你们两母子…我怎么放心的下。”
      
    书生见此,也情不自禁的流泪。同母亲一起劝慰了一番父亲后,书生径直走进自己的卧室,将所有的藏书都认真的擦拭一遍后,锁进了一个沉重的木柜里。

    以后还是好好种地养家吧。书生叹气着想,摊开家里的记账本,计算着欠下的外款。
      
    今天的夜似乎来得比往日早得多。

    书生郁烦的一个人在屋外踱步,天上只有一轮月亮,银白的月辉洒落在地上,树影交错重叠,虫鸣声此伏彼起,不断有风袭来,带来一片花香。这是一场良辰美景,书生却无半点欣赏之心。
      
    一个男人要是郁闷了,多半会借酒消愁,但那毕竟只是多半,对于书生来说,酒是越喝越生愁,书却是越读越清醒。
      
    “哎呀!”书生想到某事,忍不住急呼出声,抬起腿就在银白的夜色中奔跑起来,今天他真是糊涂着急了,竟然连那本古籍都忘记拿回来了。田里虫多,要是咬坏了书,他怎么对得起书的原主人的“因缘托付”。
      
    “娘,我去大伯家坐会。”书生回头冲着屋里大喊一声,他不想让母亲知道自己是去寻书。
      
    很快,书生就来到了那片玉米田。
      
    不知是不是跑累了产生错觉,书生竟然看到那本爱书周围泛起一阵光芒,组成一个圆形,将书紧紧的护在里头。
      
    书生惊诧的揉了揉眼睛,再看书时,光芒已经消失不见。看来,果然还是自己看错了,这世上哪有这等邪门之术。书生暗想着,于是俯身将书拾起,细细擦拭一番,往家返去。

    (三)

    因为心中没有了原先寻书的焦虑,书生回家时便刻意放慢了脚步。人一闲起来就会想些乱七八糟的事,书生又叹了一口气,这已经不知道是他多少次叹气了。
      
    想起自家的债台高筑,书生不免的慌张起来,约定还债的日期马上就要到了,虽然自家都是从亲戚那借的钱,拖几天不会有事,但毕竟是丢了信誉。
      
    书生徒自坐到了地上,隐约听见了身后传来一声野兽的低吼,村子四周环山,常有凶禽恶兽出没,书生忐忑的扭头看去,一双闪着幽绿光的眼睛在夜色中格外醒目。
      
    “吼…”见发现了自己,野兽索性不再想着偷袭,直接正面发起了攻击。
      
    “哇!救命!”书生大骇,一只如猫一般灵活的黑虎,弓着身躯,后腿用力,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猛扑向他。
      
    书生手无缚鸡之力,哪敌得过健壮的黑虎?黑虎死死的压着书生,不容他动弹半分。黑虎在心里鄙夷一声,这个号称万物之灵长的人类也太弱了,比山里的野兔还容易对付,亏自己还一直小心警惕的跟了他半路,观察了他老半天。
      
    黑虎其实并不饿,身下的人类仍在手脚并用的反抗着,那雨点般软绵绵的拳头落在它身上,如柳枝挠身一样舒服。
      
    干脆玩他一会,这样以后自己就有了在同类之间炫耀的资本。不费吹灰之力就弄倒了一个人类,还恐吓了他好久,这是多么骄傲的事。
      
    黑虎张开巨嘴,生肉的血腥味一股脑的全涌入书生的口鼻中,书生平时连看杀只鸡都会手软脚软,反胃好久的,这下,只觉得五脏六腑在体内一阵翻滚,干呕一声,晕死过去。
      
    黑虎觉得无味了,伸出腥热的舌头舔舔鼻子,尖锐的利齿闪着森森白光,它慢慢凑近书生的脖颈处,那是人类血液最新鲜的地方。
      
    千钧一发之际,书生掉落在身旁的古书飞快的漂浮于半空,发出一阵耀眼的金光,一个年约七八岁穿着红肚兜,手上带着两个挂着铃铛的金环的童子凭空出现,厉声吼道:“哪里来的妖畜,胆敢伤害我家主人。”
      
    童子伸手,金环飞出,铃铛声落,黑虎甚至还没来得及反应,就化为一阵青烟,一命呜呼,归去西天了。
      
    “打狗还要看主人,作死。”

    故事讲述人讲的起劲开来,我则一脸怀疑的盯着他,"作死"这个如此现代的词语是怎么出现的?打狗还要看主人?身份好像颠倒了吧?他看出了我的疑惑,随即发出一声尴尬的笑,为自己做了一个好冷好冷的解释。
      
    “我想渲染一下书灵出场的威风凛凛!”
      
    我翻一个白眼,滚去小学好好学学语文吧!

    (四)

    第二天一早,书生朦胧的睁开眼,发现自己已经躺在家里的床上,那本古书静静的摆放在他的头侧,昨夜的一切恍若一场惊梦。
      
    身上的伤疤依然还有些隐隐作痛,书生清楚的记起昨夜自己被一只黑虎给袭击了。

    可是,这又是怎么回事?书生环视着熟悉的房间,那时他被吓晕过去了……
      
    “娘,昨夜是谁送我回来的。”书生出屋问着母亲,想应该是有村民听见了自己的求救声,赶来救下了他。
      
    谁知母亲嗔怪一声,声音有些哀弱的说:“你读书是读糊涂了吗?昨夜不是你自己说要去你大伯那坐坐,当然是你自己走回来的呀!”
      
    我自己走回来的?
      
    那昨晚那只黑虎是怎么回事?我身上那些疤痕是怎么回事?书生怯怯的回了房,躺在床上假寐,心里越想越邪乎,只觉得周边尽是魑魅魍魉,牛鬼蛇神。

    为了避免心中恐惧的上升,书生赶忙出房舀了把水洗净手,拿起床边的古书,渐渐入迷。
      
    不知不觉中,书生自己也难以置信,他竟然看书看到睡着了。
      
    待他醒来后,一个宽阔寂静,空无一物的地方代替了熟悉的卧房,来不及惊讶,书生被一个童子拉住,那童子生得白皙可爱,一张脸笑得春风灿烂。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开!”
      
    童子鼓起嘴唇,忽的朝前方猛呼一口气。
      
    刹那间,一声巨大的塌陷声如雷霆之声炸开在耳边,震得书生灵魂都好像出窍了,他捂住耳朵,眼睛瞪得老大,不可思议,他竟看到自己数尺之前,一座辉煌精奂的空殿拔起而起。
      
    宫殿闪烁着令人可喜的金光。书生不知道此刻该干嘛,呆呆的站在原地,好半天没反应过来,直到童子小笑一声用力拽他,将他带进殿内。
      
    “我这不是在做梦吧?”书生用力的掐着自己的脸。
      
    整个殿内,放眼看去,尽是世间消失很久的古籍孤本。
      
    一股清香味弥漫在空中,书生贪婪的大口吸着,“这里……是哪里?”
      
    童子得意的扬起下巴,“这里是百书阁,世间有的话,这里有;世间没有的书,这里还是有。”
      
    书生用手摩挲着古籍封面,眼神里尽是艳羡。要是这里的书全是他的,该多好。
      
    “我们因缘而遇,在你身边也有了一段时间,我知道你家里的情况,所以我要送你一个礼物。”童子展开左掌,一个小而精致的金罐子出现在其掌心。
      
    “这叫金源罐,只要你腹有诗书,胸藏文墨,里面的金币就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童子将金源罐递给书生,笑,“我叫文墨。希望下次,你不要再见到我。”
      
    书生抖了抖,眼前的场景又回到了自己的卧房。一切都还是原来的模样,但书生知道,他的人生马上就要迎来转变。
      
    书生伸手抚摸着怀里的金罐子,好奇的从罐口往里看,却只看到一片混沌。他伸出两只指头往里探索,马上就摸出一块沉甸甸的金子,书生用力咬了一口,牙齿都快碎了,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感受到金子的滋味,喜不可言,小心的将第一枚金子放到身上后,他又伸出手指,一次接着一次。
      
    很快,凭借着金源罐里的金币,书生连本带利的还尽了所有的外债,还带着父亲母亲,一同搬进了城里。他在城里买了一座大府邸,家仆婢女近百人。

    可笑,当书生搬进城里的时候,大伯曾委婉的提出想要和他们一起居住,只需三间下房。书生当前一口答应,却在背后命令门仆将大伯及其一家五口强硬的赶走。

    起初,因为担心有人怀疑他的钱是不义之财,书生大肆花钱时也是慌张了好几天,直到有些失望的文墨告诉他,没事的,我说过书中自有黄金屋,不会有人怀疑你的。得到了文墨的保证后,书生花钱更加肆无忌惮了,慢慢的,他开始沉迷于世俗胭脂当中,娶了三位城中有名的美娇娘,也不再如往常般嗜书如命,书房内很多书都生了厚厚一层灰。只有在需要钱的时候,书生才会假惺惺的跑到书房,闭门快速的略过几本书。
      
    书生也依然爱作诗,尤其在酒后妓堆间时,他醉意醺醺的念着。

    白日饮酒三千斤,夜晚抱得五娇娘。
    人生浮沉不知底,我要痴狂做笑士。
    女子香自何处来?前方灯红薄帐里。
    黄金堆砌万层楼,以待美娘卧玉榻。

    “傅子午,还记得你曾和我说过,真正爱书的人,是以书为乐,以书为友,而不是以书为财。”文墨喃喃自语,“还记得你说,文人墨客多为清贫,所以你才点拨了原只是一滴遗墨的我为书灵,让我尽量去给改善他们的生活。可我遇见了很多人,他们在我遇见我之前,都是喜欢书的。”
      
    文墨摇晃着手中的金铃铛,他存在于这个世上很多年了,一直都未寻见真正发自内心爱书的人。看着书生现状,他打算离开了。

    (五)

    夜已熄了很久。书生微醺的在家仆的搀扶下来到书房,他翻看桌上那本改变他人生的书,却是越读越烦躁,最后,竟狠狠的将其扫下桌去。
      
    “读书,读个什么书。美人,来,我们继续喝酒。人生得意须尽欢……额…呼儿将出换美酒。”
      
    “你可以不爱它,但不准糟蹋它!” 
      
    文墨怒而显身,双拳紧握,眼瞳含火的盯着书生脸上那因喝醉了酒而泛起的红晕和那双沾满了胭迹的手。
      
    文墨将书捡起,厌恶的冷哼一声,“我只恶心这人心,真是难懂,真是易变。”
      
    书生不作回答,只是痴傻笑着,酒劲发作,书生扶着墙,蹲在角落呕吐起来。
      
    这令得文墨更加反感书生,暗想,当初真是识人不慎,怎么就看上了他。
      
    “我们之间的书缘至此为止,稍会我便会走。”文墨只冷冷的说。
      
    “好好,慢走不送。”书生站起来擦了擦嘴。
      
    “我会带着金源罐。”文墨背过身子,欲走。
      
    带走金源罐,这怎么行?今日他罕有的来到书房,是因为他刚刚答应过醉春楼的头牌李美人,过几日带上黄金千两去赎她的。

    绝对不可以带走金源罐。书生心想,连忙跑向文墨一把拉住他的手。
      
    铃铛声响,文墨一把甩开,似是受到极大的羞辱,脸被气得涨红,心头更是泛起恶心,“别拿你的脏手碰我。”
      
    “你走可以,但金源罐你必须留下,那是我的东西。”书生死皮赖脸的说道,从前的君子气质荡然无存。此刻的他,就像市井上无事可做的泼皮。
      
    “你的东西?”文墨斜眼怒视,“恬不知耻。”
      
    文墨小手一挥,被书生小心谨慎藏在府里的金源罐立马出现在其手中。
      
    “不行,这是我的东西。”趁其不备,书生飞速的从袖里抽出一张看上去黯淡无色的符,然后无比娴熟,不带一丝犹豫的咬破指尖,挤出一滴鲜血,滴落在符上,往文墨扔去。
      
    符发出一阵赤光,数百张密密麻麻的符文自光中飞出,流转在神情颇为惊愕的文墨周围,而后,化为一个血色囚笼,将文墨关在里头。
      
    发生得太快,文墨猝不及防,古书与金源罐双双掉落在笼外。文墨气愤的触碰笼壁,笼壁发出“哧哧”的声音,竟将文墨的手腐蚀得血肉模糊,文墨吃痛的叫唤了一声,心底里是浓浓的失望。他歪着头问书生:“这个用来关压恶鬼的血囚之符,你准备了很多份吧!否则,怎么会练习得如此熟练?”
      
    书生笑而不语,走来抱起地上的金源罐,爱惜的用衣袖擦了又擦,随后发气使劲的用脚踩踏那本一同掉落在地上的古书。
      
    文墨的身子明显颤抖了一下,神情略有些痛苦。书生将这好巧不巧的捕捉到。
      
    “这符咒买了我可是将近五百两。我们也算认识很久,我并不想伤害你,所以提醒过你,你走可以,我不留你。但这金源罐必须得留下。”书生微闭着眼,有些困意,鞋尖却一直在摩搓着地上的古书。
      
    那本他因缘得到,改变他人生,带给他财富的古书。

    (六)

    “你以为…你以为我就没办法破你这笼术吗?”文墨皱起淡眉,额上泌出层层细汗,那汗似墨一般浓黑。
      
    文墨双手食指十字交叉,金铃铛发出琅琅书声,书声又化为群群金色小蝶。一只接着一只,不顾生死的撞向血笼,化烟消去。
      
    而血笼也渐渐有了裂缝,文墨咬紧牙齿,早已大汗淋漓,脑袋上青筋暴起,强横的跳动着,似乎要从皮肤内冲出。文墨在承受着极大的痛苦,那金色小蝶,是由他的本命妖力所化。
      
    书生有些慌了,这张血笼之符,是他数十次练习后剩的最后一张。绝对不能让他冲出来,绝对不能,书生想到什么,发疯般的撕扯着文墨的本体——古书,这一招很奏效,书生明显的看到,只要自己每撕扯一页古书,文墨的身子就会因为疼痛而变虚几分。
      
    然而就算如此,文墨还是拼命在血笼中不断控御着金蝶冲撞血囚。血笼裂缝不断扩大,很快就爬满了整个笼壁,眼看就要被撞破。
      
    桌上的烛火跳动,摇曳着多姿的烛影。
      
    “啊——”书生咆哮一声,怒生恶胆,竟从书桌上拿起油灯。
      
    “你别!”文墨一口墨血吐出,撕心裂肺的喊着。可是书生已经急红了眼,油灯轻轻一触,地上便卷起一股大火。
      
    文墨的身子无火自燃,在火焚的痛苦中化为一摊墨水。一切都结束了,书生像是劫后余生般狰狞的笑着,笑着。
      
    然而,这世上从来就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平白无故的得到。书生的万贯家财、大美娇娘、家仆婢女皆因文墨而得。
      
    书生怀抱着金源罐坐下,伸出手指往里摸金币,却摸了个空,什么也没得到。
      
    一股大火迅速自书房内烧起,一直延伸到整座府邸,无论家仆们如何卖力泼水救火,火势也不曾减弱过半分。
      
    滚滚浓烟腾空而起,火雾遮天蔽日。顷刻间,整座府邸化为火烬。
      
    书生瞬间一无所有,他的万贯家财、大美娇娘、家仆婢女自然也会因文墨而失。
      
    “咚咚!”金源罐掉落在地,破碎!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体会过挥金如土的豪迈,就再难忍受从前淡水白菜的清苦。书生疯癫的在街上跑了整整一天一夜,逢人就问:
      
    你看到我的书了吗?你看到我书了吗?
      
    家财散尽的书生,成了一个笑话,没有一个人愿意理他。终于,在一个深夜,书生投湖自尽了,无波无澜,没有半点涟漪。
      
    (七)

    书生的魂魄被黑白无常勾至冥界。他浑浑噩噩的跟着一群鬼魂走过黄泉路,听见两个声音。
      
    阎王:“文墨,可否来我冥界做书官,我这里的书也不少。”
      
    文墨:“只要阎王能够恢复《全书》,文墨愿意生生世世守在冥界,做一书童。”
      
    阎王点头:“这好办。”
      
    文墨又说,“文墨还有一事相求。”
      
    阎王点头:“但说无妨。”
      
    文墨跪了下来,“求阎王设下结界,封印《全书》中的百书阁。”
      
    阎王沉思片刻,点头道:“可惜了,你原本可以飞渡成仙的。只怪人心,在财富的利惑前,还是难以维持初心。”
      
    真正爱书的人,是以书为乐,以书为友,而不是以书为财。
      
    其实一个真正爱书之人,自己的心便是一座黄金屋。若是将书染上了金钱的味道,难免有一天,会忘记最初看书的目的。

    我亲爱的朋友,你常道自己是个写书的人,可有一天你发现自己写书竟然能够赚很多钱,帮你建适生活中的黄金屋时,你真的还能保持住初心吗?故事匆匆将完,那人还是一脸温和的看着我,我陷了一会沉思,再扭头看他时,他已经是不见了。

    极目远眺,太阳渐渐隐于山林之中,红霞艳美。金黄色的两只蝴蝶停停走走,我听见,有股铃铛声,不绝如缕。

    它在为谁而响,为谁敲打警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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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标题:书灵,心中自有黄金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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