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的日常语言中,逻辑一词[1]使用非常普遍。先看一些比较宽泛(不太严格)的用法。例如,形容一部连续剧“逻辑混乱”,通常指剧情因果关系错乱,缺乏条理。又如,“大自然的逻辑”、“经济成长的逻辑”这类说法,通常指事物本身所遵循或固有的规律;“投资的逻辑”通常指投资人制定和遵循的投资决策准则;而“强盗的逻辑”则指某些人试图强加于人的“规则”。还有一类常见说法,将一套理论或对事情的一种解释称为一套逻辑,表现为一系列相互关联、自圆其说的陈述。
本文关心的是逻辑一词更重要和基本的意义:论证或推理的方法或原理[2]。这一层意义,常表现为如下情形:
- 逻辑学:即“研究用于区分正确推理与不正确推理的方法和原理的学问。”[3] 简单说,就是研究推理规则或方法的学问。
- 将某种推理规则或方法(系统)称之为“一个”或“一种”逻辑。例如:演绎推理,归纳推理,直言三段论,类比论证,符号逻辑等等。
- 推理规则或方法的运用:在这种意义下,形容一个人或一段文章“有逻辑”或“逻辑性强”,当指这个人推理时或文章的陈述很好地运用或体现了逻辑规则——按逻辑学的标准评价其推理有效、可靠或强、恰当(参见图解),而不是宽泛地指其“有条理”、“有说服力”、“前因后果交代明确”之类。
回头看开头所举的例子,那些宽泛用法,通常都表现为将逻辑引申到更一般性的规则或规律性、条理性方面,或将体现了逻辑的陈述本身称为“逻辑”。这些宽泛用法,不同程度地掩盖或混淆了逻辑无可替代的独特意义;它们的流行对逻辑的推广不利。此外,有一种观点认为逻辑就是思维的方法规则或反之。这可能不是一种能简单否决的观点,但以逻辑普及的立场看可能并非好的概念建构方式。简单地质疑,那些被称为没逻辑、无厘头或所谓直觉的想法,就不是大脑思维的结果吗?稍深入点看,现有的逻辑学,基本建立在某种语言(自然、形式化或符号的)基础上;所有的大脑思维过程也是如此吗?脑与认知科学对此并无公认的结论。大脑与思维是我们所知世界上最复杂的事物,对其认知还十分有限。将其规律等同于逻辑,就将思维的规律局限在了逻辑学范围内;否则,就可能又落入对逻辑概念的泛化——类似于将自然规律等同于逻辑。因此,至少在对大脑思维没有足够深入、全面的认知之前,这种理解可能更为中肯:思维方法或规则包含逻辑,但可能不限于此;无必要做出限制性假设。这种理解有利于树立严谨的逻辑概念,同时保持对人类思维及其规律更广泛的理解或解释空间。
图示:逻辑论证术语
树立明确和基本的逻辑概念,是一件很有现实意义的事情。对逻辑概念宽泛理解或使用的泛滥是有害的,会削弱大家对逻辑及其作用的正确理解或重视。例如,有自媒体给自己贴上“逻辑”的标签,但考察其实际言论,却不难发现各种逻辑谬误,或推理的有效性、恰当性不足,说明作者并不重视或许也不精通逻辑。另一方面,也有很多读者吃这一套,以为雄辩滔滔、言之凿凿,空疏玄渺肤廓模棱(梁启超语,见[1])就是“有逻辑”。这也许正是一些精明的商人用“逻辑”标签的道理。这种现象,正是我们的社会与文化中缺乏逻辑的表现。也许有人会说,这么说过于苛刻,没必要这么较真——
如果说逻辑背后有一种精神,那就是“较真”。较真是推动逻辑发展的基本动力。笔者笃信,对于较真的疏离乃至怯怠,是逻辑学、数学以及现代科技文明没有从东方兴起的一个深层原因。正是在一些看似“简单”命题上延续千年不停地较真、不断地积累,才有了当代文明的逻辑基础,才有如今恢弘的科学大厦,以及翻天覆地的技术成就。这是无可辩驳也无可回避的现实。同时,较真不停,逻辑不止;逻辑从未停止发展。例如,一方面,大部分基础性的逻辑教科书,都将逻辑论证归结为“演绎”和“归纳”两大类(参见插图及[3])。但在一些逻辑研究者那里,这并非定论。一方面,可能有更加多样的分类;另一方面,甚至始终有人较真“归纳”到底算不算一种逻辑;是否只有演绎才是“真正的”逻辑[5]。
进一步看,不止于精神或态度,“较真”对于逻辑还有更具体的意义:真与假的概念,是建立或发现逻辑的起点;真的结论则是运用逻辑的目的,或者说,逻辑推理的“终点”。看看这两段话:
“把是什么说成不是,不是什么说成是,就是假;把是什么说成是,不是什么说成不是,就是真。”
“‘雪是白的’为真,当且仅当雪是白的。”
可能会有聪明人说:这不是废话吗?这样的话题有什么可研究的?当我们的孩子追问类似的问题时,有多少家长和老师会批评:不要钻牛角尖![4] 实际上,前一段话来自两千三百多年前的亚里士多德,第二段来自不到100年前的塔斯基。前者是逻辑学鼻祖,后者对当代逻辑学有里程碑式的贡献。这两段话,分别出自他们对逻辑作出伟大探索的起点上,从而成为现代逻辑学家耳熟能详的经典命题。他们对逻辑的伟大贡献,正是从考察与界定何为“真”开始的。
如果你对一种说法是真是假,根本无所谓,或者说它亦真亦假,那么无论在这段话基础上进一步推理,还是这段话的意思缘何而来,还有什么所谓?又或者有人说:来自内心,所谓顿悟。问题在于,你如何说服别人(实际上包括自己)相信你的顿悟?抛开逻辑,最终都会落入一个坑:我信,它就是;你要么信,要么不信;永远无法证明。至此,我们来讨论另一个重要的例子:能否用逻辑证明“太阳明天一定会升起”这一断言。逻辑学家会说:严格意义上符合逻辑的结论,只能是“太阳有极大的可能明天依然会升起”。同时这一逻辑结论的可靠性每天都在加强:每次太阳如期地升起了,或从不同的人或事那里验证太阳又一次升起了,包括哥白尼学说的验证,牛顿定理的验证,相对论的验证——都在增强“太阳明天会升起”这一陈述为真的证据。然而,从逻辑学的立场看,这都不会是“最终的”证明,只是使这一结论变得更强而已。这与所谓顿悟的“不证”完全不同:某说自己佛陀转世,但永远不会有任何经得起推敲或验证的证据。对“太阳明天会升起”背后逻辑问题的思考,是衡量逻辑素养或敏感性一个很好的试金石。历史上最早(或很早)提出这个问题的,是思想界巨人(修漠,18世纪)。在今天的知识和教育背景下,即使没系统地学过逻辑课程,独立想到这个问题(发现其并非演绎可证以及对归纳是否能“证明”的质疑)大概也不是多么了不起的事——但仍足以说明你对逻辑非常敏锐。对这个问题的讨论,又涉及到这个逻辑的基本话题:演绎和归纳之分。事实上,历史上,这个命题是著名的“修漠问题”核心,修漠也是质疑“归纳”是否逻辑的历史第一人(至少是第一强),而这一质疑,也成为人类思想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前面提到过,对于这个问题的争议,迄今仍未平息。但一般而言,大多数逻辑学家都愿意接纳“演绎”和“归纳”是两种逻辑,演绎推理做出的结论在逻辑上是“必然的”;例如:张三是人,人是会死的,所以张三也会死的。归纳推理做出的结论在逻辑上是或然的;例如:张三家族的人都很长寿,统计显示长寿有一定的遗传性,所以张三也可能长寿。回头看前面的例子:对于“太阳明天会升起”,我们只能做出归纳论证;无论概率多大,你主观上多么愿意采信,始终是或然性的结论。
逻辑为何有用?莫言小说《三体》中的“降维攻击”令人印象深刻——可以说,有逻辑对上没逻辑,也是一种降维“攻击”,但主要是利用了低维度以及抽象的优势。逻辑理解为推理方法,坐实于语言表达和理解。语言是符号序列,基本是一维的。直觉往往是高维(更接近事物原始维度)的推演。一维的推演如何对高维世界有效?因为在投影转换中可以抽取与保持一些不变性质。这些不变性质,在逻辑系统中可以反复、精确、迅速、经济地演绎,随时将演绎结果与原始/目标系统进行比较验证。许多事情(至少对于适合于逻辑的确定性方面)维度越高,关联因素越多,演化过程与规则就越复杂,越难以控制和保持精度;而在逻辑系统中进行的过程都是可重复的、受控的、确定的。原始系统中演绎的发生则直接产生影响且多数不可逆转,不仅难以(或无法)控制、代价巨大,更多的时候我们并不希望它发生,只是想要加以预测:唯有在“其它”受控的系统中进行“模拟”。上述思考,无论对纯粹的演绎逻辑,还是所谓归纳逻辑,都很有启发性。
现在我们可以学习的逻辑学,已经持续积累、迭代以及应用了至少两千多年。同时,逻辑学仍然是一门非常活跃,不断发展的学科。它已经衍生出非常多的分支或不同的逻辑系统。但所有这些学问,无论多么抽象或简单/复杂,都涉及某种推理系统及其结构、效用乃至语义的分析。
最后,用一句简单的话作为结语:逻辑,始于较真,终于较真。
注释
[1] “逻辑”是对英语单词logic的音译,学术界公认这一译法源自近代著名翻译家与教育家严复在1905年出版的译著《穆勒名学》。在中华传统文化中,与现代意义的逻辑较为接近的学问,谓明辨之学;其最具系统的阐述,来自《墨经》。类似的学问,在中国古代并没有得到更多的系统研究与广泛持续的传承。现代汉语文化圈中系统的逻辑知识,几乎全盘引进于西方。梁启超曾这样评论:“欧洲之逻辑,创自亚里士多德,后墨子可百岁,然代有增损改作,日益光大,至今治百学者咸利赖之。《墨经》则秦汉以降,漫漫长夜,兹学既绝,则学者徒以空疏玄渺肤廓模棱破碎之说相高,而智识界之榛塞穷饿,乃极于今日。 ”(参考张建军《逻辑学讲义》)
[2] “论证”(argument)和“推论”或“推理”(inference, reasoning) 有微妙的区别,不同领域和群体之间也有不同习惯;但在比较宽泛的意义上,基本可以互换使用在。相对而言,“论证”在正式定义时用得比较多,“推理”使用更为广泛。为了表达的简洁,下文将以“推理”一词为主。
[3] 欧文,柯匹《逻辑学导论(第11版)》,张建军、潘天群等译,人大出版社2007。这是一本广泛采用的初级逻辑学教科书,主要包含这样一些内容:逻辑与语言(逻辑学的基本概念、语言的用法、定义、谬误);演绎(包括直言命题与三段论、日常语言中的论证、符号逻辑、演绎方法等);归纳(类比与或然推理、因果连接等,科学和假说等)。
[4] 这里就记录了一个实际的例子:https://www.jianshu.com/p/2f4d9b575f03
[5] 有必要补充一点:“演绎”和“归纳”这两个词,在汉语逻辑学表述中严格地对应于英语逻辑学术语“deduction”和“induction”。一些汉语的诠释中,“归纳”这个词会如其字面意思那样被解释为“从特殊到一般”,这种简单化的理解,在逻辑学立场上至少是不充分的。如后文中提到,逻辑学里比较严谨的阐述,目前都是以“结论的或然性”去界定。此外,也不要与“数学归纳法”混淆。
作者印记:f6c6c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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