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存在于关系中
《了不起的我》陈海贤 145-151页
自我存在于关系中,关系中自我的4个层次:1、人无时无刻不在关系当中;2、在不同的关系中,自我是不同的;3、决定我们行为的是我们所处的关系,不是我们的个性;4、从关系的视角出发,我们思考问题的纬度会发生重大转变。一些看起来似乎无解的问题,用关系的视角考虑,就有了合理的答案。
从关系的视角出发,所谓的人格或者个性,不过就是人在某一段特定关系中的行为、语言和情绪表达方式。是所处的关系,而不是个性决定了人的行为。
为什么在与自己爱的人相处时,我的情绪极其不稳定,容易表现出易怒、不自信?
并不是我的情绪不稳定,而是在不同的关系中,我对不同人的期望值不一样。比如说跟一般的客户,只要工作可以正常沟通都可以。而对自己爱的人,要求就不一样,会希望对方可以关心自己,回应我的情感需求。如果对方做不到,我就会高度不自信,容易发怒,从而显示出情绪不稳定的特征。
在与自己爱的人相处时,应该思维表现得更为明显。在特定情况下,对方就应该表现成什么样子。比如说,一天下来我做了三顿饭,老公就应该至少洗一次碗,这样我才觉得公平。其实需要看具体情况:如果老公一天都很忙,我没有其他的事情可以做,那承担这个家务是我对老公爱的一种表示。再比如说,我为我爱的人做了某件事情,我就会想,他应该以我喜欢的方式向我表示他对我的爱意。没有按我想象的方式来表达的话,那他就是不爱我。而实际上为他做这件事情的时候,我内心是开心的,因为我可以真正的帮助到他。那他是否向我表示他对我的爱意就不重要了。
因此在一段关系中,我是否能够更好的控制自己的脾气,其实取决于我真心愿意付出。如果是我真心愿意付出的,就不要计较对方是否能够给予回报。只要计较对方的回报,自己就会不开心,也就说明了并不是我真心愿意付出的。
所以要时刻告诉自己:既然愿意付出,就不要计较是否有回报。有回报是锦上添花,会让我更开心;没有回报,也不要感到失落,因为付出的时候,我已经感受到了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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