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我开始抽空看一些小说,准确地说,是在手机上开启读与听相结合的读书模式。直接看呢有时觉得费眼睛,那就听好了。不管怎么说,听说可以将一些细碎的时间利用起来,尽管人工AI的朗读差了点意思,但好歹也能读得细致明白。
刚刚在喜马拉雅上听过迟子健的《额尔古纳河右岸》,这两天在微信读书上又将罗曼·罗兰的《约翰克利斯朵夫》看完1/3。罗曼·罗兰是法国有名的作家,当初这部小说也主要是通过傅雷翻译到我们国家的。粗略的感觉小说的故事与情节并不复杂,音乐家约翰克里斯朵夫的一生充满曲折坎坷,小说中有大量的心理描写,这是本书有别于其他小说的一个特色。
对于听书,我显然还得有一个适应的过程。一般说来,我感觉自己阅读的速度还是要快一些,虽然不是一目十行,但在单位时间内,书上的内容还是能够很快看完。直接阅读的好处在于,逐字逐句地将那些文字印入到脑海中,获得的信息量俨然更多。 AI阅读有一种催眠的功效,长时间听一种男声或女声有时未免觉得枯燥乏味,只有聚精会神地竖起耳朵,你才能深入到小说所营造的那种氛围当中。
过去我对于自己看书太少而一直耿耿于怀,现在看来,阅读完一本大部头的小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是当你对一本书的内容并非十分感兴趣,而仅仅只是出于完成一桩任务的时候,那种阅读更觉艰涩。读书有粗读与精读之分,优秀的作品是值得反复去阅读的。对于一部作品的主题,囫囵吞枣地读过一遍,有时未必能够完全了解它的真义,这时候就必须带有目的地去阅读了,学习人家怎么谋篇布局,怎么遣词用句,这样的阅读才更有效率。
有朋友可能说,你的这种阅读方法让人感觉太累,读书是用来消遣的,就像看电影电视剧一样,只要自己觉得爽,这就够了。如果事事在意,处处留心,那就自然少了许多读书的乐趣。但是我想说的是,作为一名写作者,带着目的地去读书是很有必要的。多读书,读好书,哪怕不求甚解,也不要丧失了读书的信心。读完一本书,写下读书笔记,是一种很好的阅读习惯。
毋庸置疑,读书可以开拓人的视野,可以积累知识,带来写作的灵感。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一个人广泛地阅读,潜移默化之中,可以不断提高自身的文学素养,努力提升写作的水平,实在是一件让人受益无穷的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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