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序
有时,我会感慨:高三,是我个人知识水平的巅峰。
那时的我会很多东西呢!会背古诗文,会计算磁场中电子的速度,会配平化学方程式,会计算基因隔代遗传概率,会算各种数学排列组合问题。。。
最近,在看《数学之美》时也发出类似的感慨。书里面的用到的数学知识大多都是跟概率相关的。一看到概率,就想起了排列组合问题。高中时,对此并不是很擅长。前两天,我百度了一下高考卷子,找了一道相关的题,准备检验一下自己的水平。果然,发现自己根本不会做。
当然,我并未放弃。去找了一套视频教程,看完之后,突然觉得听懂了,也能真的捡起来现已忘记的知识,仿佛自己又回到了高中时代。
人生中很多事情,就是这样,“只是当时已惘然”。过了那个阶段后,再回首一些曾经经历过的事情,不免感慨:当初你咋就没开窍呢。
现在,我想把自己捡起来的排列组合知识写出来,看你是否能捡得起来。我会尽量写得通俗易懂,不管你以前数学如何,看完后,当你面对看起来复杂的排列组合问题,都能有信心算出答案。
你可能会问,捡起来又如何?学会了又有何用?
权当挑战吧,毕竟看此文不会花费多长时间。如果你也能有“自己当初为啥就学不明白呢?”这种体验时,我便觉得此文就算没白写。
你可能会说自己数学不好,但,一点儿没有关系。因为会查数、会加减乘除,就够了。因为排列组合问题,本质上就是计算数字的问题。下面,我们从“计算原理”开始吧。
(2)计数原理
思考两个简单的问题:
(1)你从A地出发,到达B地。共有两种交通方式,一种是坐公交车,一种是坐地铁。公交车路线有a、b、c共 3 种选择,地铁路线有d、e共 2 种选择。请问,你共有几种方式能到达目的地?
(2)你从A地出发,途径B地,到达C地。从A地到B地的路线有a、b、c共 3 种选择,从B到C地的路线有d、e共 2 种选择。请问,你共有几种方式能到达目的地?
聪明如你,确实很简单的问题。
我们先看问题(1)。从A地到B地,共两类方式,一类是 3 种方法,另一类是 2 种方法,问总共有多少种?答案自然是 2+3=5 种可能。
其实,问题(1),说明一个原理:加法原理(分类原理)。做成一件事,首先要先分类。每一类下,又有多种可能实现方式。那么所有的可能实现方式的总数,就是把各个分类下的实现方式的个数相加即可。
做一件事情,除了“分类”之外,还有“分步”。问题(2)说的就是:乘法原理(分步原理)。做成一件事,首先要分步骤,每一步,都有多种可能实现方式,要计算所有可能实现方式的总数,就是把每一步的实现方式的数目,进行相乘。
为什么是相乘呢?此时我们来仔细看看问题(2):
从A地到B地,有 3 种可能,从B地到C地,有 2 种可能,那么
假设第一步选择a,有 2 种可能,即ad、ae。
假设第一步选择b,有 2 种可能,即bd、be。
假设第一步选择c,有 2 种可能,即cd、ce。
因此共 3 个 2 相加,即 2 + 2 + 2。等一等,我们熟知的乘法 3*2=6,不就表示 3 个 2 相加嘛。
因此我们明白了,计数,即计算有多少种可能,有两种基本情形,要么你分类,然后求和,即加法原理。要么你分步,然后求积,即乘法原理。其他无论多么复杂的情形,都是二者的复合。比如,分类的过程中,每一类里有分步的情形。也比如,分步的过程中,每一步里可能会有分类的情形。
看到这里,我们发现计数原理是,就算小学生也能掌握的知识。
(2)排列
会了计数原理后,我们来尝试解决第一个问题,排列。
4个人站成一排,问你有多少种可能排法。
一看此问题,就是分步骤的,用到的方法肯定是乘法原理。我们的思路是这样的:
我们假设有A、B、C、D共 4 个人,也有 1、2、3、4 个位置。那么原题就是让A,B、C、D分别去这 4 个位置,共有多少种可能。
我们按照位置,把这个问题,进行分步。
第一步,给位置 1 排上一个人。四人都可以,因此共有 4 种可能。比如我们选择B。
第二步,给位置 2 排上一个人,因为位置 1,已经排上了一个人。所以,位置 2 还有 3 种可能。在剩下的三人中,假设选择C。
第三步,给位置 3 排一个人。那么自然还有 2 种可能。假设选择A。
第四步,给位置 4 排上一个人。此时前三个位置上都有人了,只剩下一个人了。这里是D。因此我们别无选择,也就是选择只有一种。
上面的分步的过程中,我们得到了一种排列方式即BCAD,共有多少种这样的可能呢?根据乘法原理,有 4*3*2*1,即 4 的阶乘(4!)种可能。
4 人会排了,那么,5 人站成一排,有多少种可能呢?此时,不用多想,就会得到 5*4*3*2*1 种可能。
假如问题变了:
有 6 人,让你选出 4 个人,然后站成一排有多少种可能呢?
此时,不用慌张,因为我们还是用乘法原理。
第一步,排位置 1,有 6 种可能。
第二步,排位置 2,有 5 种可能。
第三步,排位置 3,有 4 种可能。
第四步,排位置 4,有 3 种可能。
既然是分步,所以根据乘法原理共 6*5*4*3 种可能。
那么,如果是 100 个人,选出 5 个人进行排列呢?
答案是:100*99*98*97*96。
更一般的情况是,有 n 个人,选出 m 个人进行排列。所有可能的个数是:
A(n,m)=(n-0)(n-1)...(n-m+1)
上面这个公式,共m个数相乘,从n,逐步减 1 地乘m次。A(n,m)表示可能的总个数,称为排列数。
当,从n个人中选出n个人进行排列时,即所有人都排,此时我们称为n的全排列数。“全”强调的是所有人,答案是n的阶乘。
因此,4 人全排列数是A(4,4)。6 人选 4 的排列数是A(6,4)。
为啥要用记号呢?因为记号就是概念,我们可以见名知意,不必每次都写成 100*99*98*97*96。一个A(100,5)来得多直接。
(3)组合
除了排列外,我们都知道还有一个概念,即组合。
排列说的是,6 个人选出 4 个人站成一排,有多少种可能。记做A(n,m)。
而组合说的是,6 个人选出 4 个人组成一个小组,有多少种可能。即 6 选 4 有多少种选法?记做C(n,m)。
咋听之下,感觉组合不好算,其实我们可以曲线救国。
6 个人选出 4 人排列,我们知道是A(6,4)。其实我们可以这么思考,6 个人先选出 4 个人来,然后,再让这 4 个人进行全排列。
因为是分步,所以我们会用到乘法原理。
第一步,6 人选出 4 人组成一组,总数是C(6,4)。
第二步,4 人进行全排列,总数是A(4,4)。
那么,所有可能数是C(6,4)*A(4,4),省略乘号,记C(6,4)A(4,4)。
而此问题,正是A(6,4)。因此有:
A(6,4)=C(6,4)A(4,4)
所以有组合数:
C(6,4)=A(6,4)/A(4,4)=6*5*4*3/4*3*2*1=15
更一般的情况有:
C(n,m)=A(n,m)/A(m,m)
其实,这个很好理解。比如 100 个人选取 50 个人为一组,有多少可能呢?先算算 100 个人中选出 50 个人的排列数,我再把这个数除以 50 个人全排列数就行了。
对嘛,本来就是选 50 个人,谁让你排列了。你多进行了一步,使用了乘法原理。那么你就得给我除回来。
(4)组合数的性质
性质1:
C(n,m)=C(n,n-m)
比如:
C(6,4)=C(6,2)=6*5/2*1=15
这个很好理解,6 个人选 4 个人的选法,和选另外 2 个人的选法,可能总数是一样的。
比如你是hr,你可以从6个面试者中,挑4个人进入复试。你也可以从 6 个人里,挑出 2 个,pass掉。结果是一样的。
性质2:
C(n+1,m+1)=C(n,m)+C(n,m+1)
比如:
C(6,4)=C(5,3)+C(5,4)
当然,带入公式验证是容易的。其实我们可以构建个场景来理解。
6 人选出 4 个人,选法有多少种?C(6,4)。
我们也可以这么选:分类。假设这 6 个人中,有一个大美女。那么我就可以分成两类。
分类一:选择美女。那么她占了一个名额,那么剩下 5 个人,只能选 3 个人了。因此是C(5,3)。
分类二:不选择美女。那么她不占名额,也就是说,从剩下 5 个人里,还是选出 4 人。因此是C(5,4)。
分类是加法原理,因此有C(6,4)=C(5,3)+C(5,4)。
(5)二项式展开定理(选学)
二项式,上过中学的都了解,比如
(a+b)^2 = a^2+2ab+b^2
其中a^2,表示a的平方的意思。用图形表示就是:
三次方的展开,我们也知道:
(a+b)^3 = a^3+3(a^2)b+3a(b^3)+b^3
但四次方呢??
有时,一想到二项式展开问题,就是组合问题,虽总感觉本该如此,但又觉得不可思议。
下图把 4 次二项式,展开分成 4 个 (a+b)相乘:
因为每个位置都要出一个a或者b,不合并同类项的话,共有16种可能,即共16项。
怎么算的,分步原理:
从位置 1 里拿出一项,有a、b共 2 种可能,比如a。
从位置 2 里拿出一项,有a、b共 2 种可能,比如b。
从位置 3 里拿出一项,有a、b共 2 种可能,比如a。
从位置 4 里拿出一项,有a、b共 2 种可能,比如b。
那么就可以组成一项,abab,即(a^2)(b^2),共 2*2*2*2 种可能。
考虑到同类项时,我们知道(a^2)(b^2),不仅可以写出abab,还可以写成aabb等形式。
这样的同类项共多少个呢?问题就变成了从 1,2,3,4 位置里,选出 2 个位置来贡献a,不选的那 2 个位置来贡献b。或者反过来说,选出 2 个位置来贡献b,不选的那 2 个位置来贡献a。有多少种选法呢?C(4,2),也是(a^2)(b^2)该项的系数。
同理:
(a^4)(b^0)前面的系数是C(4,0)(补充:根据组合数的性质一,C(4,0)=C(4,4)=1)。
(a^3)(b^1)前面的系数是C(4,1)。
(a^2)(b^2)前面的系数是C(4,2)。
(a^1)(b^3)前面的系数是C(4,3)。
(a^0)(b^4)前面的系数是C(4,4)。
(a+b)^4 = C(4,0)(a^4)(b^0)+C(4,1)(a^3)(b^1)+C(4,2)(a^2)(b^2)+C(4,3)(a^1)(b^3)+C(4,4)(a^0)(b^4)
即
(a+b)^4 = a^4+4(a^3)b+6(a^2)(b^2)+4a(b^3)+b^4
更一般的情况,比如n阶,也是同样的道理。展开的任意一项是:
C(n,m)(a^(n-m))(b^m)
(6)挑战一下
六人按下列要求站一横排,分别有多少种不同的站法?
(1)甲不站两端;
(2)甲、乙必须相邻;
(3)甲、乙不相邻;
(4)甲、乙之间间隔两人;
(5)甲、乙站在两端;
(6)甲不站左端,乙不站右端。
解答:
(1)“甲不站两端”,分步。
第一步,先安排甲,从中间 4 个位置选一,即C(4,1),
第二步,其余 5 人全排列,即A(5,5)。
因此答案是:C(4,1)A(5,5)。
(2)“甲、乙必须相邻”,分步。
第一步,先把甲、乙作为一个“整体”,看作一个人,和其余4人进行全排列,即A(5,5);
第二步,再把甲、乙进行全排列,A(2,2)。
因此答案是A(5,5)A(2,2)。
(3)“甲、乙不相邻”,分步。
第一步先让甲、乙以外的4个人全排列,即A(4,4);
第二步再将甲、乙排在4人形成的5个空档(含两端)中,选 2 个空档再排,即A(5,2)。
因此答案是A(4,4)A(5,2)。
(4)“甲、乙之间间隔两人”,分步。
第一步,甲、乙先全排列,即A(2,2);
第二步,其余四人选2人在甲、乙直接的空档排列,即A(4,2)。
第三步,把这 4 人,当成一个“整体”,再与剩下的 2 人进行全排列,即A(3,3)。
因此,答案是A(2,2)A(4,2)A(3,3)。
(5)“甲、乙站在两端”,分步。
第一步,甲、乙先站两端全排列,即A(2,2),
第二步,剩下 4 人,在中间 4 个位置全排列,即A(4,4)。
因此答案是:A(2,2)A(4,4)。
(6)“甲不站左端,乙不站右端”,分类。
第一类,甲站在右端,条件得到满足,剩下 5 人全排列,即A(5,5)。
第二类,甲站在中间 4 个位置时,分步。
第一步,选一个位置给甲,即C(4,1)。此时还有 5 个空位。
第二步,选一个位置给乙,这 5 个空位中,包括右端,乙只能在其余 4 个位置挑一个,即C(4,1)。
第三步,其余四人随便,全排列,即A(4,4)。因此本类的答案是C(4,1)C(4,1)A(4,4)。
因此答案是:A(5,5)+C(4,1)C(4,1)A(4,4)。
安排3名志愿者完成4项工作,每人至少完成1项,每项工作由1人完成,则不同的安排方式共有()。
解答:
有 1 人需要完成 2 项工作,其余 2 人每人完成 1 项工作。我们可以采用分步原理来做。
第一步,我先挑 1 个人来完成两项工作。人共 3 个,所以有 C(3,1)=3 种可能。
第二步,然后再从工作中挑出 2 项工作给他。共 C(4,2)=6 种可能。
第三步,其余 2 人完成剩下的 2 份工作,因此是 2 人的全排列,A(2,2)=2 种可能。
因此乘法原理有 3*6*2=36 种可能。
男运动员6名,女运动员4名,其中男女队长各1人。选派5人外出比赛。在下列情形中各有多少种选派方法?
(1)男运动员3名,女运动员2名;
(2)至少有1名女运动员;
(3)队长中至少有1人参加;
(4)既要有队长,又要有女运动员。
解答:
(1)“男运动员3名,女运动员2名”。可以分步,先选男的,再选女的。因此有 C(6,3)C(4,2)=20*6=120 种。
(2)“至少1名女运动员”,要使用分类的话,情形比较多,可以考虑其反面“全是男运动员”,从总数中扣掉它即可。
总数是:10人选5,共C(10,5)。
全是男运动员:从6男中选5,共C(6,5)。
答案是:C(10,5)-C(6,5)。
(3)“队长中至少有1人参加”,其反面是“队长都不参加”,此时,从其余8人选5,即C(8,5)。因此答案是:C(10,5)-C(8,5)。
(4)“既要有队长,又要有女运动员”,我们先分两大类。1.女队长参加,2.女队长不参加。
女队长参加的话,那么“既要有队长,又要有女运动员”条件得到满足。其余 9 人随便选 4 个就像了。此时是C(9,4)。
女队长不参加的话,那么男队长必须参加。此时“既要有队长,又要有女运动员”的反面是“必须有队长(男队长),没有女生参加”,也就是说“其余 4 个名额,从剩下 5 个男的里出”,即C(5,4)。而总数,因为男队长选了,女队长不选,从其余 8 人里出 5 个人,即C(8,5)。因此本类的总数是:C(8,5)-C(5,4)。
根据加法原理,总数是C(9,4)+C(8,5)-C(5,4)。
上面的几道题中,答案都不只一种解法。关键的是你的思路必须要清晰。要明确分类还是分步,做到不重不漏即可。
(7)END
希望你能看到此处。
现在回头看看,排列组合确实是小学生的题,放到高中里,感觉有点儿抬举我们了。
所谓加法原理和乘法原理,也不过如此。分类,要用加法,分步,要用乘法。
排列数和组合数的计算方法,就是从这两个原理推导而来。而有了排列和组合后,我们思考过程能简便很多,原先可能需要一步步来,现在可以把它们当成自己的最小思考单元。其实我们学数学就是这样,都有背公式的经历。有了公式,往里一套,就能得到结果。从教育上来看,这是值得鼓励的,我们平常很多工作,都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很少会让你从头开始,重复造轮子。
然而,学习知识一定要搞懂知识的来龙去脉。不然,都不知道公式是怎么来的,就像你不知高楼的地基在哪里一样。就算能做到高屋建瓴,同时也会有身处空中楼阁之感。这一点,不管做哪一行,我们的前辈都告诉过我们,基础一定要扎实!
恩,就这样,本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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