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课件只是想突出认识诡辩、破斥诡辩的逻辑方法技巧,这次修改则想在分析这些方法技巧的同时,从言语行为理论角度,探询认识诡辩、驳斥诡辩过程中的伦理意义。
因为,自古至今,只要人类还在思考,瓜瓞连绵的诡辩就谬种不绝。而认识并消除这些诡辩,是思维科学,尤其是逻辑科学的义不容辞的任务。它的科学精神要求它必须认识并破斥诡辩,以保证沟通交际的有效性,这是逻辑的求真任务;而它的人文精神要求它必须认识并破斥诡辩,以保证沟通交际的真诚性,这是逻辑的求善任务。
从某种意义上说,在现实的人际沟通中,破斥诡辩比纠正谬误更重要,原因即在于诡辩之人懂逻辑。如果不把这些谬种“破”掉,逻辑的普遍适用性的科学性质就会招致怀疑,符合人文精神的正常人际沟通也会“立”得不畅,保证正常人际沟通的两种“精气”—求真精神和求善精神也就无法有效交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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