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有三个人子的做法
老家村里有这样一件事情,听到后,感觉人老了真是可怜。
那邻居夫妻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如今都已经成家立业,家道很不错。在对待父母的问题上,他们的做法很“理智”。
那男邻居七十多岁因病医治无效去世了,他的职业是教师,退休后一直跟老伴在老家生活。他的遗愿好像希望能土葬在老家的公墓里,老伴乐意落实他的意愿。但如果那样葬埋的话,他的丧葬费接近十万元就会落空。于是,子女们坚持对父亲采取了火葬形式,所得的丧葬费,三个子女分而得之,他们的老母亲没有分到那其中一点点费用。
男邻居去世了,他的老伴觉得她身体无大碍,想继续一个人在老家度过晚年,她的子女们有自己的生活,不能照顾她,以各种为母亲着想的理由,强行送老母亲去了地方上的一般的养老院,费用当然是他们兄弟姐妹分担。那老母亲给村里关系比较好的邻居诉说,在养老院生活不自由,村里谁不是在某个托管所饿得吃不饱吗?哪里比不上在自己家里好,她能跑能走的不拖累娃们,可她的想法拗不过她子女们的“强势决策”,还是被送进了养老院。
大家都在看着,议论着那几个人子的家事。私下说,就剩一个老人了,就不能互相协作着在家里为他们的老母养老?非要花钱去那个不自由的地方?
“清官难断家务事”,那邻居子女的做法,自有他们的道理,外人只是说说而已,看不惯也解决不了人家家里的事。过好自家的日子,才是各人自己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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