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
孔子说:富贵如果可以求得来,就是给人拎鞭子在马车前面喝道开路的低贱工作,我也愿意干;如果求不来,那我还是顺从自己的喜好吧!
这里说富贵不可强求,都是说命与道的关系。有没有,是命,追求什么,是道。只问耕耘,不问收获。如果强求,不是自取其辱,就是自取其祸。
《孙子兵法》说了一样的思想:“胜可知而不可为。”胜利是可以知道的,有没有胜算,但不可强求。没有胜算,硬要冲上去打,那就有身死国灭的危险。
胜利怎么可以知道呢?那是计算敌我双方的实力对比。有实力,才能打。
富贵是可求,还是不可求呢?努力学习,勤奋工作,天道酬勤,这是可求。看见股市火了,把房子也抵押了投入股市,希望人无横财不富,就很可能收获“人无横祸不死”,不可求。
这段话,大概是有弟子跟孔子讨论“财富梦想”,孔子回答,我也想发财,但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有就有,没有就没有,别成天惦记着发财,却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么。
孔子是不是真的愿意为富贵做执鞭之士呢?当然不是。在卫国,拿着六万斗的俸禄,但当他发现卫灵公只是把他当门面人物供着,并不真正给他做事的权力,不施行他的治国之道,他就走了。而刺激他做出离开的决定的,正是一次跟卫灵公出行,孔子并不是前面开道的执鞭之士,而是“第二号人物”,卫灵公和夫人南子的车在第一辆,他的车是第二辆,招摇过市,孔子“丑之”,觉得自己像个供表演展览的小丑,很羞耻,就挂印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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