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追求“变化”便是书家们书法创作所信奉的准则。行书、草书自不必说,龙飞凤舞、形态万千,引人入胜。书圣王羲之所书《兰亭集序》中二十一个迥异的“之”字千百年来更是为人们所津津乐道的。可是近几年,一种手书印刷体字却越来越多的进入到人们中的视线中来。
田英章先生在点评《兰亭集序》中的“之”字时曾表示:“把一个字写出不同的姿态是很容易的,写成一模一样的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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乍一看这两句话觉得似乎有些道理,实则却犯了书法之大忌。我们给书法下的定义是一种展现文字美的艺术表现形式。也就是说书法其实是一种艺术,而艺术又怎能去机械的表达呢?千篇一律的东西又怎能被称之为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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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然,楷书较其他书体来说,字型端正,法度森严,给人一种中规中矩的感觉,尤其是如今硬笔成为人们惯用的书写工具,印刷技术突飞猛进,给人造成一种“楷书就应该怎样怎样去写”的印象。硬笔更加注重实用,在笔法上并没有很多讲究,只要简单的学习一下楷书的间架结构,就可以写的很好,其艺术表现力与毛笔字不可同日而语,所以用硬笔去学习一下印刷体楷书也无可厚非。可是毛笔字则不然,古时就有“笔软则奇怪生焉”之说。前边说到了楷书有其一套结体规律,符合此种规律会更加容易写出符合大众审美的字,但这仅仅是表象,是“末”,在基本符合结体规律的基础上,根据自己对于汉字的理解,在造型、笔法以及“势”上加以改动,此时的书法便上升为一种可以表情达意的艺术,这是“本”。舍本而求末,岂不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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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字写得一模一样其实并不难,早在中国出现印刷术之时便能够实现;楷书中的变化也属实不易,没有扎实的基本功和对某一书体的深入理解以及一定的艺术创造力,写出来的东西也只能是不伦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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