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以时间衡量价值,叫小时工。
有一种已廉价劳动力雇佣,极少的收入,获得丰厚付出。献给了青春,荒废了人生。这工种是“临时工”。
社会事业体制下的特殊人群。
还有一种挂名雇工,是小的工,也是临时工。签着小时工的工作时间,干着临时工(全日制,没有休班,节假的特殊工种)。
当挂名者质问“你们的劳动法是谁定的。”无疑触犯“小时工的待遇酬薪。”
不是每个“临时工都享受小时工的待遇”。当有人问起,只是“小时工”。没了临时工十年的付出,只有短暂的“临时雇佣。”
记着挂名,挂到加班也不见薪水。请假三倍扣薪。别人节假日涨薪,我们却缩减原来1/3。是谁给你们的权利?让你们在公有体制下,揽着自己的私活,鞭打克扣这业雇拥的可怜虫。
“对你们而言,他们(她们)或许只是廉价的奴隶,供你们驱使。”
月薪不见800,底薪十提升只是挂名上调五角钱的诱惑,也只是按年递增。等到老人,还在努力。对于体制的人而言,没有年龄限制,只要敢干,什么都可胜任。
水,电还有机械,是后来者,都说摸索,甭问安全与否,没有身份的廉价者,只是记名的职工。出问题对于新入行者,意昧开除。下岗退休等于再就业。
一个充斥退休下岗职工占大多数的公有制事业园林,等同老人式园林。年轻都出外打工,谁会怜惜这事业体糸下的特殊人群。
奇疤到只是个名字,不知该如何称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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