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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病人 第五章:爱在盛夏

美丽病人 第五章:爱在盛夏

作者: 江南吹雪 | 来源:发表于2018-12-04 14:43 被阅读22次

    起初一段时间,于娜和我谈话的主题还离不开赵同学,她想从我嘴里知道赵晓华是怎么评价她的,为什么不喜欢她,是不是喜欢上别人了之类。于娜的不甘心是显而易见的,在她看来赵晓华不是没有了解她就是误解了她,直到最后她认定赵晓华是极端自私的大男子主义时,她总算是为那段感情找到一个注释,此后偶尔谈及赵晓华时,她的表情里有一丝轻蔑的神色。原来恨和爱一样需要培养,需要提供养分。

    于娜有一个姐姐还有一个最小的弟弟。她父母非常重男轻女,为了躲避计划生育,她父母躲到外地生了弟弟,过了三四年才回来。那几年于娜和她姐姐跟着爷爷奶奶生活,小时候她受到邻居们的欺负,甚至堂兄妹们也欺负他们。她父母却从来没有意识到对两个女儿的亏欠,反而把在外地生活遭遇的艰辛怪罪于她们不是男孩,而对于女儿身上花钱总是觉得赔钱。她父亲脾气暴躁,爱好喝酒,每次酒后在家里骂骂咧咧。她母亲性格软弱,常年哭哭啼啼。要不是当教师的姑姑和姑父对于娜的支持,她早就辍学了,而她努力学习就是为了远离父母。于娜不怎么爱说她的家庭,偶尔说起来她都难掩痛苦之色。

    就像于娜给赵晓华的定性带有家庭出生的色彩,她自己的家庭也给她的性格提供了注释。但它也只是注释而已,并不是提供成分分析表,因为人会伪装、会改变,会从一端走向另一端。

    于娜对我总是一副审视的态度,好像我对她的爱很可疑,她把琐屑的事情当作感情的试纸,有些事情在我看来简直是荒谬。比如她刚修短了头发,我没有第一时间看出来,她会指责我眼里根本没有她。我确实在类似的事情上反应迟钝,但是我实在不认为这类事情跟我感情浓淡有什么关系,我的个性和观念都使我在这类事情上表现得差强人意。

    当我的表现满足了她的喜好,她便面露得意之色,像所有热恋中的女生脸上那种沾沾自喜的神色。这原本是爱情中最甜蜜的滋味,但是它是由多种成分勾兑的,既有爱人给予的恩宠,也要有自己的自信和一定的想象力,如果是刻意的索求和假意的欢欣就不免俗气。

    爱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向对方索取,还有一种是在自己内心挖掘。我在前一种方式上浅尝辄止,一旦在于娜那里遇阻就掉头转向自己,由此引发的痛苦我拿来当作我的爱。我想,爱情中的男男女女靠想象力制造出来的或许要比实际产生的要多得多。此外,我的牺牲和谦让当作是对爱情的献礼,总怀揣着风雨过后见彩虹的希望。当我已经坠入爱河连脑袋都被淹没之时,她只不过才湿了鞋而已,而她双脚正是踩在我的头顶上。

    有一段时间,校园里兴起跳舞的热潮,于娜身材修长比例匀称,在舞厅炫丽的灯光下,她的缺点被遮掩,优点被放大。我一边不屑她,一边却又不可自抑地迷恋她。

    于娜去舞厅几次后,意识到自己的优势,她对跳舞着了迷。一开始她就在我们学校舞厅跳,后来听说其他大学舞厅效果更好,她便有好几次跑到别的学校舞厅去跳。

    虽然她有身姿上的优势,但她欠缺一个灵活的腰肢,也许某种类型的舞蹈会适合她,但是当时她表现得像似一块木板被人搬来搬去而找不到合适地地方安置。此外,她的害羞妨碍了她的进步。每当有人向于娜提出跳舞的请求时,她都露出不好意思的神情,左右看看他人,好像不敢确定那只手伸向的是她,或是她想要找一个人来代替自己似的,看到没人可代替,便站起身羞赧地把手小心翼翼地交给舞伴,把目光投向其他地方。在舞池中她眼神闪烁,好像随时准备回应别人投向她的目光。她或许从跳舞中获得过某些满足,但是显然从没有真正放松过。

    当看到于娜和别人跳舞时,对我更是一种折磨,理智告诉我应该表现得大度,然而嫉妒却在我心头点了一把火。我反对她去舞厅跳舞,她却对我的反应表示不屑和嘲笑。那些反复多次邀请她跳舞,向她表示好感,有时候不免在跳舞时借助身体传达爱意的男生,于娜事后谈起时语带嘲讽和嫌恶,但是她偏又津津乐道,她好像完全看不到我的反应,亦或许她乐于见我醋意大发的样子,我们为此吵了好几次架。

    有一次我和于娜去邻居学校的舞厅跳舞,一个男生整晚都找她跳舞,直到散场时,那个家伙还黏着她说话,而于娜欲走还留的态度激怒了我,我撇下她一个人率先回了学校。因为这件事于娜一连几个星期不理我。

    我去找她时,她用嫌恶的眼神斜乜着我,表情冷漠得近乎残忍,她那乌青的胎记加重了她的残酷。我对她的任何不信任都会激起她激烈的反应,而她却偏偏看不到我脸上的表情。我不知道这究竟是一种矛盾还是镜子的两面。

    生气会让人变得丑陋,但是我没有见过谁像于娜那样明显,她冷漠绝情的样子把她的缺点都放大了,甚至激起我对她的鄙夷,我懊恼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爱上她这样的人。怨恨他人是容易做到的事情,而怨恨自己更加让人倍加痛苦。

    自卑的人往往多愁善感,更要命的是这种人还喜欢沉浸在这种情绪里。每次跟于娜吵架后,我都遭受情感上的折磨。但是当夜晚来临,灯光把温情注入我心田,既然当初她就是以她的悲情击中我,那她就能再次击中我。想到她那颗心正在滴着血,我就寝食难安,愿意做一切能让她回到之前那种自得自满的状态。她眉头舒展时她脸上的胎记也会显得可爱,我觉得那种可爱是我的力量使然,于是亲手扔掉的东西我又想捡回来。

    我向于娜和解也是为了解救自己。我想起于娜跟我说过几次她想到南京玩,便邀请她跟我周末跟我一起去南京。我建议我们请两天假,加上周末共计四天。她同意了。

    我们周五一早坐上长途车,逃学本身就带来一种快乐,而旅行又是一种期待,我们心情雀跃地看着窗外,怕错过任何一个值得一看的风景,花草树木好像都为我们打起了精神,在向我们行注目礼。

    我喜欢那种人在旅途的心情,从哪里来,要去哪里,干些什么,这些都清楚明白,不确定的是你可以在途中漫无边际地想象。生活需要笃定,而心情需要飞扬,人在旅途正是给人创造了这样的机会。

    自从我上高中后,我父亲便在南京当清洁工。我去过几次,但是待几天我就待不下去。这次我对父亲说是学校组织来南京一家医院观摩学习,下个学期我们也真的要开始实习了。我住在我父亲那里,那是一间十平米大小的房间,堆满了我父亲攒起来各类废品。一件东西一旦被定义为废品,它的气味也就变了。我父亲第二天就清掉了一批,他笑着跟我说卖了三十二块呢,他拍了拍手说明天再清掉一些,他带着歉疚的笑容让我不忍目视。在这个房间里,我总是胸口发堵,感到无地自容。

    于娜借住在她高中同学所在大学宿舍。我每天早起去于娜的同学那里接她,然后我们出去玩,吃完晚饭后把她送回她同学那里,晚上睡觉时我累得像在工地上干了一整天活似的。六月的南京每一天都是艳阳高照的好天气,我怀揣上工地干活的心情去找于娜。

    我和于娜在南京游玩了夫子庙,玄武湖、总统府和中山陵。我努力表现得兴致勃勃,不时给于娜指指点点,希望有什么东西能让她眼睛一亮,在她脸上绽放一个从来未有过的笑容。那些景点不因我们多看一眼改变分毫,但是它们却能在我们共同的记忆里出现,当某天我们回想起以往的时光,我希望当它们出现时伴随着的是我们欢声笑语的年轻模样,可我看到的总是她眉头微蹙的样子,那个瞬间已经泛起陈腐的气味。摧毁你的东西那么根深蒂固,你想要创造某种东西时却是那么举步维艰。

    最后一天,我们在游完中山陵后,又去了不远处的灵谷寺。如果只是去中山陵不去灵谷寺,就要轻松的多,但是为了把多出来的半天时间消磨掉,我的心里还想着或许佛祖会庇佑我们吧,毕竟酷热验证了我们的诚心。结果疲累和酷热把我们弄得兴致全无,我们下山途中恹恹的样子,好像是来山中拉练队伍中掉队的两个队员。

    她是那个总走在旅行队伍最后,不时需要别人朝她喊声加油的人。我乐于在她身边当打气筒,可她使用的频率太高了,而且从来想不到给她的打气筒上点油润滑润滑。这几天的旅行中,我给她充当摄影师,但是她从未有想过跟我调换一下。于娜自谦地说她照相技术不行,其实我用的是傻瓜相机,而那个比相机更傻的是我,而她比我还要傻,我倒是愿意她对我耍耍心机。

    到了山脚公共汽车站台,我们好像从炼狱回到了人间,等了很久才来了公共汽车,看来人间对我们也很冷漠。我们被汗水腌渍了一天身体在车上摇摇晃晃地睡着了。

    大四那年暑假,不少同学都选择留在省城或者去别的城市打工,在医院有关系的人就选择到医院实习,为即将到来的实习期做准备,我和于娜也都留在学校。

    虽然是省城但是这里经济并不发达,买卖双方都有根深蒂固讨价还价的意识。老板们普遍缺少睥睨天下的雄心,只想成为富甲一方的土财主,对于向他们求职的大学生,他们却一个个自命不凡,提出的要求很高,开出的工资极低。不过在非专业的领域天之骄子们也骄傲不起来,根本不存在挑三拣四,只要别人愿意要我们,我们就愿意去。

    于娜找到一家酒店工作,就餐前在门口当迎宾,就餐期间则当服务员帮忙上菜。她身披着绶带笑容可掬站在酒店门口,看得出她挺开心。她说这是一种很好的锻炼,还建议我也找份跟人打交道的工作,她跟我说比智商更重要是情商,而我显然智商堪忧情商不高。我承认她对我的判断基本正确,最直接的证据就是我总是那么轻易就被她说服了。

    我在一家广告公司找到一份市场营销的工作,那一两年市场营销这个职位简直烂大街,谋得这样的工作含金量很低,既不要求你有好技术,也不能给你好待遇。为了多点收入,我还给一个中学生做家教,我觉得我还挺适合做这种深入浅出的工作。

    于娜工作的酒店是在市区中心,我们学校在城西,相距有十公里的距离,她下班都是晚上九十点钟,虽然还公交车可做,但是我还是坚持骑自行车去接她回学校。

    夜色温柔,灯光迷离,骑在自行车上的我们好像是爱情剧的男女主角。那街灯为我们而亮,夜晚的风独独吹向我们,那一个长长的下坡就是为了取悦我们的。我想人生如此,爱情也是如此,大部分时间是辛苦的,需要努力踩蹬,但是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享受那一段顺坡而下时的轻松惬意。

    在酒店工作了一段时间后,于娜发展了一种新的爱好,她买了红酒放在宿舍,每晚睡前喝上一杯,因为她听说红酒具有美颜的功效,她最大的心愿就是能把脸上的雀斑消除。在喝了一段时间红酒后,她问我她脸色有没有变得好看一点。我的回答总是让她泄气,尽管我一再申明她脸上的斑多几个少几个毫不影响我对她的爱,还是不能消除她的焦虑。

    没过多久,于娜动了去美容店祛斑的想法,她说美容店不仅可以祛斑还可以美白,不过至少得三千块钱办张会员卡,做足一个疗程的美容。美容店老板后来答应给她八折优惠,尽管如此,这个费用对她还是负担不起。这个念头一直纠结于心,她甚至有点走火入魔,她觉得美容不仅让她变美,将来还能在就业上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

    那个时期,毕业生中间确实兴起一种风气,就是在毕业之前要把自己武装起来。手机开始在校园普及,女生们开始化妆讲究衣着,有的人把自己搞得过分成熟,夜晚的校园有时候会碰到像似从夜总会走出来的女生。毕业生们显得既紧张又兴奋,迫不及待地要投入社会的怀抱。社会人士也对校园发生了兴趣,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周末校门口突然多了一些接送的小汽车。

    于娜真希望我能咬咬牙帮助她,最好是我逼着她去美容院才好。我对美容从来都是持怀疑的态度,对这种为了浮夸而超前消费的行为更是反对,我劝她等工作以后自己挣钱了再去做美容。于娜连日苦浸于折磨之中,现在终于找到发泄的对象,她向我投以鄙夷的眼神,讥讽我鼠目寸光,甚至挖苦我没有男子汉气概。

    原本一副理气直壮的态势,竟然在她强烈的怒火下化为齑粉,我气得说不出话来,浑身发抖,直到她离开后,我还木然地呆在原地,好像屋主看着被大火烧毁后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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