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在世有很多责任。教师的责任是解放心灵,军人的责任是守卫国家,律师的责任是维护公义,医生的责任是拯救生命,但是,这些责任都是我们作为某种社会角色时所应当承担的责任。人还有一种最为根本的责任,那就是对自己的生命负责,它构成了其他一切责任的前提。
存在主义认为,存在先于本质,也就是说,人的出生并不规定人是以何种特性或本质存在着。试想一下,当你出生的那一刻,你是谁?时至今日,你又是谁?人首先是一个无法被定义的、充满诸多可能性的存在者,人是在自我的选择和筹划中不断成为如今的自己。
人是被“抛入”这个世界的。“抛入”意味着生命的偶然属性,我们偶然地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中,但“抛入”也意味着生命的自由属性,我们自由地进入这纷繁芜杂的尘世,因此,我们也当为自己生命中每一个自由的选择和决断负责。
对自己的生命负责,是一个人的心灵真正走向成熟与独立的开始,正如马斯洛所言:“每次承担责任就是一次自我实现。”但这个自我实现的前提在于我们的选择是出于某种自觉,而不是迫于舆论、社会习俗或是个人习惯。在通常情况下,人们的选择往往不是出于内心,而是来自外在,他们在选择专业或未来的职业时,更容易被周遭的环境和所谓的社会需求所影响,而并非出于自身的喜爱和天赋。故而,他们也很难为自己的选择负起应有的责任,因为他们很快就会发现,自己并不喜欢所学的专业,也总会对工作环境感到不满。久而久之,我们很难再听到他们谈论责任,谈论对工作的热爱,谈论带有崇高意味的话题,比如使命与奉献,取而代之的是他们口中持久的抱怨和伴随着生命的老去而徒留的叹息与无奈。
除了要有相当程度的自觉,即意识到我是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的“我”而存在着,对自己的生命负责还需要有某种智慧,用怀特海的话说就是:“责任来自于我们对事件发生过程的潜在掌握能力。”唯有当我们能够预见到一个选择可能造成的好与不好的结果时,这样的选择才是明智的。当我们不堪承受选择所带来的责任时,通常的原因是出于自身的无知,对法律的触犯便是一个极端的例子。我们应当对自己的生命有更为深入的反省与审视,我们要清楚地意识到,生命的每一次选择都是对自我的一次重新定义。如果把人生比喻成一场旅行,那么,每一次的决断都是我们面临十字路口时的一次慎重抉择。没有了地图的指引,而仅凭运气是无法抵达终点的。人需要逐渐发展出一种能力,那就是站在未来去回看现在,甚至是站在死中去看生。
“认识你自己”是生命的永恒话题。即便身处迷茫,我们仍然要鼓起勇气去探索自我的生命,我们要知道自己真正憧憬的是一种怎样的生活,知道自己的天赋和能力。《中庸》说:“天命之谓性。”我们无需试图理解什么是形而上的天,因为天早已将自身“灌注”到我们每个人的心魂之中。我们当坚信,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都有属于自己的价值,而将这种价值从潜在转化为现实的前提就是我们不再仅仅为周遭的声音而活,而是要听从内心的召唤。那个真正的你或许早已深埋于你的潜意识中,但你仍然会在偶然间听到它轻叩心扉的声音。
请允许你温柔地对待自己,细心地去聆听你的内心,也许,奇迹就发生在此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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