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翻阅这本书的前期,心里有无数个想放弃的念头。作者在选择小说主人公原型时,在梵高和高更之间犹豫,梵高大名鼎鼎,是那个画着画着把自己耳朵割下来的“疯子”,他够疯狂、够野蛮,但相较于高更,梵高为艺术行进的道路却不够彻底。高更追求的是脱离人类文明的艺术生活,在高更的人生空间里,无论写人或者写事,都有足够的腾挪之地,浪漫多于现实,怎么看怎么疯。
西方艺术史从史前文明揭开序幕,直至15—16世纪文艺复兴的鼎盛,优雅的西方人把艺术视为最美的精神享受。艺术没有国界的蔓延开来,许许多多的艺术家推崇达芬奇、拉斐尔、米开朗基罗,这种时期出现的异类就是绝对的异类,艺术圈里不允许的存在。而随着艺术的发展,让美术生们抓狂的19世纪到来,印象派的崛起让世界艺术中心从佛罗伦萨转向巴黎,大批的艺术家们纷纷涌向这个能够实现自己梦想的艺术之都,绘画流派百花齐放,让人眼花缭乱。
小说以这样的时代背景作为开端,斯特里克兰德为了绘画,抛妻弃子,走的义无反顾,随后在巴黎夺人妻子,破坏了一个看似美好的家庭,毛姆塑造的斯特里克兰德实在让人无法忍受无法理解。没有让我弃书不顾的理由是,斯特里克兰德寻找到他追求的真谛,在他的身上又开始出现了人性的光环,我偏执的认为,这与爱有关。作者以“我”的角度,一层层剥开了斯特里克兰德来到命运之地“塔希提岛”的故事,他在海岛上娶妻生子,与一个叫阿塔的土著女人结婚,和远在英国的市侩妻子相比,阿塔身上那种顺从和艺术吸引力让斯特里克兰德安心的留在了她身边,读到这里,对斯特里克兰德的厌恶似乎少了一点。接下来的三年,应该是斯特里克兰德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光,我无法用语言去描绘书中五十二章节给我带来的震撼,虽然是小说,依旧感觉见证了一幅旷世名作在眼前展开的震撼。
-节选:塔希提岛人总是懒洋洋的。他们喜爱旅游,喜爱扯闲篇,对散步却不感兴趣,有时好几个星期只是斯特里克兰德和阿塔两人过日子。斯特里克兰德作画、读书,到了晚间,天黑下来了,他们两个一起坐在凉台上,一边吸烟,一边看夜景。后来,阿塔怀孕生了一个孩子,一个上年纪的女人来帮她生产,待下来没有走。没有多久,这老妪的孙女来和她一起住,再后来一个青年冒出来——谁都不知道他从哪里来,是谁家的人——但是他定居下来,听天由命的样子,就这样他们相安无事地住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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