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來大酒店是村子裡唯一的酒店,南來的旅遊者全都住這裡。酒店的門廊徹夜亮燈。紅色的燈光映在雪地上,像血。
冬天開始以後,一到狂風橫掃的日子,鎮上的狗,鎮子周圍的野狗,夜裡都會聚集在酒店豪華的玻璃門外取暖。它們一隻挨著一隻,緊貼著玻璃門,感受裡面取暖片帶來的熱度。它們溫順地趴著,並不攻擊任何人,好像也明白自己卑微的處境。
狗懂得生存,倚賴人而生存。但是狼羣卻不是這樣。狼羣很久沒有出現了。鎮子裡的人知道林子裡有狼,他們看過狼的腳印,也看到過被狼咬死的小動物,和冰凍住的血跡。
狼不應該出現在鎮子裡。
很久以前,這裡還是各種野生動物橫行的時候,鎮子上沒有幾戶人家,狼時常在鎮子裡晃悠,成群結隊的。那時候,人的世界和狼的世界交錯混雜,文明的世界和野蠻的世界邊界模糊。鎮子裡的人都是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在人的世界裡難以生存,只能躲到這個蠻荒邊緣的地方,從一個木刻楞開始,一點一點建立起自己的據點,一點一點蠶食野獸的世界。那時候,人們獵殺林子裡的麅子、鹿,但是不會去動狼的主意。狼是成群的,人卻很鬆散,鬥不過它們,於是就謹慎地避開。狼呢,有足夠的動物可以獵殺,也不會來動這幾戶一無所有的人家;再說,狼知道,人有火、有獵叉、後來還有槍,這些都會致命。再往後,軍隊來了,開始獵殺狼群,狼群開始退向林子深處,它們嗅到了危險的氣息,就躲到更安全的地方去。這時候,人好像也變得更嗜殺,變成一場野蠻與野蠻的決鬥。
好在林子這麼大,各種野獸都以自己的方式生存延續。幾回圍剿和屠殺之後,狼漸漸明瞭人活動的邊界。狼也知道:門廊亮燈的酒店是鎮子裡最溫暖的地方,是鎮子裡人最多的地方。人多的地方,食物也多。但是狼有狼的原則,它們不會去人類的地盤。
除非到了絕境。
利安現在就到了絕境。
利安見過鎮子裡的狗。剛來這裡的第一個早上,他下了車,就看見幾條狗在酒店門前小跑打鬧。他知道:不遠處的黑暗裡,那些綠色的眼睛不是狗。他轉身就跑,但是地上有薄冰,他一下摔倒在大理石地面上,左腿的膝蓋裡面“喀嚓”一響,劇痛像一道閃電擊中膝蓋。一下子,膝蓋下面空空蕩蕩,小腿仿佛漂移出去了。他來不及回頭看,用右手撐著身體,勉強站起來,一拖一拖地往酒店大門挪動。
“來人啊——”
他的聲音回蕩在杳無人跡的鎮子空中,夾雜著動物的鼻息,和迅捷的沙沙的腳步聲,近得就在背後。
酒店大堂裡出現張春賢老婆和高然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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