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首先要做这样的假定,即新知识或者新技能的获取成本存在天然而且是大概率的差异。
也就是说,原始创新大概率上要付出更大的代价。从经济上来说代价更高昂,相对于模仿创新和传播,交易而言。这也是专利制度发起的基本动机。
创新是一种付出,应用是一种红利。
如果两个经济体之间,一个专注于创新,另一个专注于应用。就会形成贸易不平衡。
除非大幅度提高IP交易的价格。
但是大幅提高IP价格,将使两个经济体联合的整体效率降低。
而过低的价格则使得创新不能持续。
由于经济各要素实际上不是自由流动的,它是被控制的。一个经济体通常也不仅限于创新或者是应用,因此实际的情况会更复杂一些,有些情况是不能直接等量替换的。
总之要鼓励原创,鼓励交易,鼓励应用,才能使经济活跃和发展。
同时因为平衡的关系,也要注意创新的方向。在无应用价值方面的创新只能谨慎地投入资源,因为短期内必然是纯消耗行为。
交易价格不宜低于创新成本,或者用公共釆购基金购买后,大家免费釆用。
可以建立大型的IP中心。有一些是公开的,有一些是私有的,可以用来交易的。
一个IP的创造就好像挖矿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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