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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聚集200位创新者的群像自传书,是什么样的?图文版

一本聚集200位创新者的群像自传书,是什么样的?图文版

作者: 尹仲会 | 来源:发表于2018-12-11 18:22 被阅读20次

    关于作者

    沃尔特·艾萨克森(Walter Isaacson),《乔布斯传》的作者,是乔布斯生前精心挑选全美优秀传记作家。他还担任过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的董事长和《时代周刊》总编辑,写过《富兰克林传》、《爱因斯坦传》等书。正因为写作《乔布斯传》,艾萨克森把撰写这部数字时代英雄群像的《创新者》推迟了3年,在这之前他已为写这本书筹备了十几年。

    关于本书

    这本《创新者》梳理了计算机和互联网从无到有、将近200年的历史进程。在这200年波澜壮阔的历史中,有无数的人物出现。我们现在生活的数字化时代,就是这群技术狂人和鬼才程序员们颠覆世界、团队创新而来的。这本书讲的就是这一段群星璀璨的历史和这些创新者人物的群像。

    大家都知道,计算机和互联网是当今最重要的发明,但是很少有人知道是谁创造了它们,这背后的历史演变脉络,也很少有人能摸透。《创新者》这本书就帮我们梳理了计算机和互联网从无到有将近200年的历史进程。在这200年波澜壮阔的历史中,有无数的人物出现。实际上,我们现在生活的这个数字化时代,就是一群技术狂人和鬼才程序员们玩儿命创新而来的。

    第一部分

    在讲启示之前,我们先来认识几个创新者。 我们都看过一些讲发明家或杰出人物的传记,那些传记作家通常会拔高他们笔下的人物,神乎其神的描写让人以为历史就是这些大人物创造的。

    实际上并不是这样。《创新者》写的是数字时代的英雄们,是一本包含了200多个人物的群体传记。这本书告诉我们:在数字时代,没有什么创新是一个人完成的。历史也并不是哪一个人独自在阁楼或者车库里凭空创造出来的。相反,这个时代的大多数创新都来自于很多人的协同合作,是他们协同配合的产物,参与其中的不仅有杰出的人物,也有很多不知名的工程师和程序员。

    这段计算机的发展史,有几个重要的创新者人物不能不提。第一个是计算机概念的提出者,她是现代计算机理论的先驱,是一位出身名门的千金小姐。

    她的名字叫埃达,她的父亲就是大名鼎鼎的英国浪漫主义诗人拜伦。埃达生活在100多年前的英国,由于她的父亲过于风流,从小她父母就分开了,她被母亲带回了娘家。埃达在母亲身边接受严格的数学教育的同时,她也继承了父亲身上的诗歌浪漫因子。成年以后,埃达经常出入科学家的沙龙,对数学和机械很感兴趣。她针对当时的机械计算机器,总结提炼出影响现代计算机理论的几个概念,其中一条是“计算机的运算不必局限于数字和数字之间的运算,也能包含文学、逻辑和音乐”,再一条是“计算机可以通过编写程序完成无限数量的任务”,还有一条是“机器没有能力主动地、有预见性地分析问题”。这最后一点已经带有人工智能的色彩了。

    第二个人物是数学家艾伦·图灵。他最早提出了“逻辑计算机器”的想法,就是用机器来模拟人们用纸和笔进行数学运算。他提出用“二进制”,在一条无限长的纸带上,用机器来读取“1”和“0”的符号。这就是计算机历史上有名的“图灵机”。

    第三个人物是科学家冯·诺依曼,这是一个集数学、物理学、博弈论等交叉学科于一身的杰出人物,他最早提出了计算机内部需要有存储程序的概念,这对计算机的发展非常重要。他还带领团队研制出了世界上第一台完全具备现代计算机特征的机器。过去的计算机都是机械式的或者机械加电子的,而这台是全电子化的,它拥有18000只电子管,每秒能进行5000次加减运算。

    你可别小看这三个人物,他们提出的理论对实践的操作起到了引导作用,人们就是在实践中不断地印证和修正理论,才推动了科学的发展。

    所以,在20世纪的30年代到40年代,在哈佛大学、麻省理工学院、普林斯顿大学、贝尔实验室,还有后来被炸毁的一个柏林的公寓里,都诞生过各种现在看起来不那么完善的电子计算机,一个个想法在被证实或证伪。

    问题来了,为什么计算机会集中诞生在那个阶段?因为在二战之前,由于军方的需要,美国招募了很多数学家、物理学家、化学家、工程师,有大量的试验和计算工作。很多专家在一起计算火炮弹道路线、破译密码、研制原子弹,迫切需要加速计算机的研发。尤其是在珍珠港事件爆发以后,贝尔实验室接受了上千个军方的研究项目,一度达到了9000名员工,当时最顶尖的技术成就,包括原子能、雷达和互联网都是战争催生的产物。这个时期的研发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在世界不同地方诞生的计算机都有各自的长处和特点,也都有不完备的地方;后续的研发都做了改进和提高,是一个渐进的发展过程。第二个特点是计算机研发需要很多不同领域的科学家和工程师密切配合,各个小组的头脑风暴会议不断激发创意,因为这不是哪个高手独自就能搞定的。

    比如1944年诞生的大型计算机是机械加电子电路方式,它是哈佛大学和 IBM 联合开发的,代号叫马克一号,它是很多人协作的结果。其中,一个名叫霍华德·艾肯的科学家是主要设计者,还有一群默默无闻的工程师,他们从计数器和打孔编程机开始,一步步改进,才创造了这台现代意义上的计算机。在这个基础上,另一台完全电子化的计算机一年以后就诞生了。

    我们再说说互联网。对互联网贡献最大的,是美国国防部的利克莱德博士,他在1963年提出“把几个不同的中心用统一的语言联接成网络”。互联网更是一种协作的产物,天生地具有协作的基因。互联网生成和传输信息的权力,完全被分配到网络的各个节点当中,你想在互联网中控制别人和企图实行等级制,那都是不可能做到的。互联网真正做到了普通人制造内容,普通人分享内容。所以,这本书得出的一个重要观点是:创新通常都是一项团队工作,它需要有远见的科学家、领导者和工程师之间的合作,这是一个集思广益的成果。我们这个时代最重要的技术,都是无数个微创新加上少量突破性飞跃获得的。

    那么,这些创新和创意都是如何产生的,又是怎么市场化的?这些创新对我们今天的创业者有什么启发呢?总结起来,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启发,这里面既有正面的启示,也有反面教材。我们一个一个来看。

    第二部分

    首先来看看:创意需要碰撞,我们要给创新提供必要的环境。我们都参加过头脑风暴会议,提出过各种有创造性的想法。可能在讨论结束几天之后,我们已经记不清谁是第一个提出那个想法的人了,但是你肯定记得在想法的形成过程中,团队成员之间你一言我一语,思维碰撞、相互影响,最后形成的是大家集思广益的结果。

    举个例子。贝尔实验室是美国电报电话公司下面的著名研发机构,这个机构平均每天能研发出4项专利,可见创意多么惊人。我们看看贝尔实验室是怎么做的。它在新泽西州有一个占地200英亩的园区,就像大学校园一样,有各种实验楼,但又不像大学那样,把各个专业孤立地安排在不同的大楼里。他们十分清楚,创意会在人们偶然的碰面和频繁的接触中出现。所以他们这样设计了整个园区:所有大楼之间都是相互连通的,这样就避免了不同部门之间的地理隔阂,员工之间可以进行自由交流,近距离接触。这些大楼之间的走廊非常长,有的甚至超过了两个橄榄球场的长度。这种设计是为了增加不同才能、不同专长的员工碰面的机会。

    在这里,你可以看到信息论的创始人骑着独轮车,一边在空中抛着三个小球,一边跟经过的同事们打招呼;不同实验室的科研人员可以随便地串门,咖啡室里也坐着不同领域的发明家们。创意的火花不是来自突如其来的灵感,而是很多种想法相互碰撞的结果。

    70年后,乔布斯在设计苹果公司新总部的时候也沿用了这种想法。这种设计是否对你的公司设计有点启发呢?

    第二,新技术离不开嗅觉敏锐的企业家,企业家才能开拓市场。创新的出现大致会有这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科学家主导的发明阶段;第二阶段是由工程师主导的生产阶段;第三阶段是由企业家研究如何为产品打造市场的阶段。

    现在,我们的产品大都做到第一、第二阶段,但第三个阶段往往不那么灵光,而这第三阶段的重要性丝毫不亚于前面的两个阶段。举个例子,1950年代,当时的一家电子公司——德州仪器公司的老板帕特·哈格蒂是一个市场嗅觉灵敏、敢做敢当的企业家。他和乔布斯一样,有一种独特的力量,能让员工完成一些他们原本认为不可能的事情。比如,晶体管刚发明的时候,主要是用在军事领域,1954年的售价是每支16美元,这个价格可不是一般消费者能买得起的。为了打入消费市场,哈格蒂坚持要求工程师想办法降低成本,把晶体管的单价控制在3美元以内。经过反复实验,最终他们做到了。

    晶体管价格这么低廉,能用它来干什么呢?哈格蒂想到,可以用它来生产一种袖珍收音机。他先是说服美国无线电公司和其他生产台式收音机的大公司加入这个项目,但他遭到了拒绝,这些大公司回复他说:消费者没有对袖珍收音机的需求。你看,当时流行的都是那种挺大个的台式收音机,大公司谁愿意颠覆自己的市场啊,所以想让大公司去创新可不容易。但是哈格蒂明白,开辟新市场的价值要远远高于争夺现有市场的份额。

    德州仪器公司推出的袖珍收音机只有一盒索引卡片那么大,塑料外壳有黑色、象牙白、橘红、灰色四种颜色,内部含有4个晶体管,售价还不到50美元。这种小收音机一问世,很快就受到消费者的追捧,尤其是青少年的喜爱,一年的时间就售出了10万台,成为历史上最受欢迎的产品之一。过去的收音机都是摆在客厅里,小孩子想听流行歌曲也不敢换台。有了袖珍晶体管收音机,使电子设备真正变成个人化的了。晶体管收音机的出现无意中促进了摇滚乐的兴起。飞鸟乐队的主唱在1955年生日时,收到的生日礼物就是一台晶体管收音机。他回忆说:“我听到了猫王的歌,这对我来说是一次改变人生的经历。” 这就是运用新技术创造出了前所未有的产品,开发出了消费者新的需求,可以说在这方面,哈格蒂比乔布斯要早得多。

    哈格蒂的创意不止袖珍收音机,他还向下属下达了这样的指令:生产一种小到能放进衬衣口袋的便携式计算机。1967年,一种能完成加减乘除、使用电池的袖珍计算器上市了,售价只有150美元。一个全新的市场就这样诞生了。后来,袖珍计算器的功能越来越强劲、售价越来越低了,现在在沃尔玛只卖4美元不到。

    这些消费产品改变了人们对电子技术的看法,特别是对于年轻人来说。它不再是大型企业和军队的专属领域,而是实现个性、自由和创意的工具,甚至还带有一点叛逆精神。这也是数字时代的一个核心主题:技术使设备变得个人化。它不再是一台共享设备,而完全可以根据你自己的需要来使用。所以说,新技术的出现离不开这些有敏锐嗅觉的企业家,他们能快速地把技术市场化,他们对技术市场化的洞察力,开辟全新市场的能力,都值得我们学习。

    第三,平等、自由的企业文化才能催生更多创意。说起创新,不光是计算机和晶体管,同样重要的是组织创新和文化创新。有一家公司,它在企业文化和管理风格上的创新,对数字时代的影响不亚于前面的任何一种创新。

    这家公司就是英特尔。这家公司的创始人是罗伯特·诺伊斯与戈登·摩尔,是两个资深工程师。其中,诺伊斯成长在一个公理会家庭,公理会是一个反对等级制及一切与等级相关的虚饰作为核心信条的教派。诺伊斯从学生时代就喜欢无伴奏合唱,无伴奏合唱不依靠主唱歌手和独唱歌手。另一位创始人摩尔也很朴实,从不独断专行,不喜欢与别人冲突,而且对权力毫无兴趣。

    这两人能够很好地互补,一个喜欢和客户打交道,独特的人格魅力让客户倾倒;另一个则很稳重,善于思考,喜欢待在实验室。这两个人是完美的搭档,唯一的一点不足是,他们都讨厌划分等级,都不愿意发号施令,因此在管理上都缺乏决断力。后来,偏执狂安迪·格鲁夫出现了。注意,就是那个写《只有偏执狂才能生存》的格鲁夫,他是乔布斯的偶像,是英特尔的第三位创始人,担任工程主管。他的出现恰好弥补了前面那两个人的不足。这三个人密切配合,就像金属合金一样,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诺伊斯是“外向者”,摩尔是“内向者”,格鲁夫是“行动者”。

    这在后来影响整个硅谷的英特尔文化,就是由这三位领导者共同缔造的。这里没有等级,没有专用的停车位,连公司创始人在内的所有人都在一个开放的空间工作。当时一位记者去英特尔采访,竟然找不到摩尔,后来有人带他去摩尔的工位,发现在这个巨大的办公区里,摩尔的工位看起来跟其他人的没什么区别。今天硅谷和国内的很多互联网公司都继承了这种平等的精神。但在当时是一种突破。当时在美国东海岸的公司,办事员和秘书都是用小小的金属办公桌,顶层高管则使用昂贵的红木办公桌。相比而言,诺伊斯那张带有凹痕和划痕的铝制办公桌就放在办公区的中央位置,每个人都能一览无余。这就是英特尔的文化——没有任何特权,任人唯贤的文化。

    在英特尔,员工不需要按照指挥链逐级汇报,如果你想和某位管理者商谈,直接过去跟他说就好了。级别较低的工程师也被放手去解决一些问题,而不用去找更高层的管理者。英特尔的业务部门也不用向顶层管理者递交计划,它们就像自行经营、体制灵活的小公司一样,有权自主采取行动。有些决策即使需要其他部门配合,比如新的营销计划或是调整产品策略,也不用把问题交给老板来决定。

    你会说,公司都这样搞,那不就乱套了?当然,采用这种管理风格,也需要有人来树立纪律。英特尔刚成立时,格鲁夫就拟定了一些管理办法,他创造了一种员工要为自己的草率负责的环境,一旦失败就要承担后果。

    第四,成功的团队需要一种特别的领导,他们懂得鼓舞士气,又注重培养人才,知道什么时候该坚持自己的想法,什么时候应该听取质疑者的意见。相反,过于自大、独断的领导者只会破坏创新。这里有一个反面教材。

    美国贝克曼仪器公司下面有个半导体实验室,它的领导者肖克利是晶体管的发明人之一。肖克利的科研能力很强,但他的短板是对别人不信任,即使是对自己的同事,也常会表现出一种猜忌和争强好胜。肖克利在设计一款四层二极管的时候,由于硅片材料问题,生产出的大部分产品是没法使用的。他无法面对自己决策失误的事实,于是开始迁怒自己身边的每一个人。

    他的个性偏执体现到工作的方方面面。比如,一位秘书在开门的时候被一枚图钉划伤了手指,肖克利却认为这是有人想陷害他。于是他要求公司的每一位员工都必须参加一次测谎测试,后来遭到大部分员工的拒绝。

    1956年,由于在晶体管发明上的贡献,肖克利和两位工作搭档共同获得了当年的诺贝尔物理学奖。但是这时候,两位搭档已经有6年几乎没和他说过话了。肖克利偏执地认为“创意的唯一灵感只会出现在某个人的脑海中”,其他人“仅仅充当协助者的角色”。换句话说,他认为创意主要来源于他个人。几位员工准备给美国物理学会提交论文,肖克利要求他的名字必须以合著者的身份署在论文上,公司提交的大部分专利申请也要这么做。后来,8名工程师无法忍耐,组织了一场反叛,跳槽另组了一家仙童半导体公司,这就是著名的仙童“八叛逆”事件。仙童公司此后成了微芯片的创造者,把成千上万个晶体管塞到了芯片中。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成功的团队需要一种特别气质的领导,他懂得鼓舞士气,又注重培养人才,在自身竞争力过硬的同时,也懂得如何与别人合作。他知道什么时候应该坚持自己的想法,什么时候应该听取质疑者的意见。这种能力的诀窍在于激励大家认同你的使命感,让他们心甘情愿地追随你,甚至达到他们自认为不可能企及的地方。

    纵观整个计算机和互联网发展史,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科技发展的过程就像建造大教堂一样,在几百年的历程中,不断有新人加入,每个人都会在现有的基础之上加一块砖,每个人都会说“我建了一座大教堂”,每一个新的创造都是以前人的积累作为基础的。

    艾萨克森总结整个数字化时代的团队协同创新,一共有三种方式:第一种是通过政府的资助和统筹,这是早期计算机和网络的开发团队采用的方式。这是人们的普遍共识——政府应当承担一些与公共利益相关的项目;第二种是以营利为动机建立起来的企业研究中心,比如贝尔实验室和新兴企业,比如英特尔和谷歌,这些机构和公司带来了晶体管、芯片、电话、电子设备和网络服务的飞跃;第三种组织协作创新的方式,是依靠人们不求回报地分享自己的想法和贡献,是一种“基于共享的集体协作”,比如互联网的用户原创内容、维基百科,都是这种模式的产物。

    我们上面讲的案例,已经包含了这三种团队协作的创新方式。当然,最理想的创新,是能够把这三种协作方式结合起来,那会比单独运用其中任何一种方式都更为强大。

    总结

    最后我们再来回顾一下《创新者》这本书给我们的启发:

    第一,创意的火花并非源自突如其来的灵感,或是哪一个人物的灵光乍现,而是多种想法相互碰撞的结果,企业要营造能让创意碰撞的环境。

    第二,企业家有天生的敏感,能够创造出前所未有的产品,创造新的消费需求,降低新技术成本,使它很快地市场化。

    第三,大公司要打破层级,营造出一种平等、自主创新的企业文化,让企业像自行经营、体制灵活的小公司一样,迸发创意。

    第四,成功的团队需要一种特别气质的领导,他懂得鼓舞士气,又注重培养人才,知道什么时候该坚持自己的想法,什么时候应该听取质疑者的意见。

    可以说,我们这个时代所有的创新者、创新系统,都可以在其中找到自己的影子,知道自己的下一步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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