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10岁女孩被13岁少年杀害,再一次震疼大家的脑神经。许多人直呼不能放过那个少年。未成年犯罪而量刑极轻,许多人再受不了了。
最近还有某教授侵犯未满14岁养女的事,人们就总结说:
有人趁着别人刚满14岁去强jian,
有人趁着未满14岁去jian杀别人。
这都是法律读得太好、懂得钻法律空子的缘故啊。所以读书读得多,并不就理所当事是可敬的人,因为同时也可能是更为可怕的人,其可怕之处在于,他明明在做坏事,你却没有办法。
法国电影《游戏规则》中的一句话说,“这个世界糟糕的地方就在于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由”。电影《嘉年华》文晏说:“什么样的社会造就了这些人和他们所做的一些选择。当你真的仔细去体察每一个人,你会发现他们是有他自己的理由的。”
但是,有没有他自己的什么特殊的理由,都不能成为他去伤害别人的理由。人们对自己总是过于怜悯,以致可以一处的不堪,就夸大到天要塌下来。黛玉与宝玉之所以吵吵闹闹,就在于黛玉的那一句话:“我为的是我的心。”宝玉已经够暖男了,但是要用显微镜来观察,当然会有千疮百孔可以抱怨的。
现在尚未清楚13岁男孩为什么杀人,让我们先排除有人猜测的这种情况,即他被人利用作为性qin的工具。
我们知道大人有大人的世界,小孩有小孩的规则。大人以为井水可犯河水,小孩却坚守自己的规则不能受大人的“污染”——但大人往往不懂不在乎。
《教养的迷思》里提到未成年世界里有一条规则是“多数裁定原则”,即一件事不管别人(包括大人和小孩)怎么看,多数人做的就是真理,如何一个小孩不做大多数小孩都在做的事,他就会受到歧视和欺凌。
所以我们想一想,现在这个13岁男孩之所以残忍杀害10岁女孩,是不是在这个小孩群体中,就存在着这样的一种“文化”,以霸凌取乐为荣耀,而你想得到这个群体的承认,你必须去做一件霸凌的事来取得群体的认可,越出格越好,这相当于江湖上说的“投名状”,所以他就拿身边的堂妹试手了。
这不一定是真实,但是我们应该知道有这么一条“多数裁定原则”,当一个小孩表现出出格的行为的时候,我们多想一想,是不是他所在的整个群体都出现了问题了,存在着这种可怕的“文化”。网上多数在呼吁不能因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就放过这个少年,这其实很难,法律不可能轻易地修改。
我们更容易做到的是,更多注意这样群体的动向,如果是这个原因引起的,可以消除隐患,早做预防,不让悲剧再发生。
所以,大人对小孩的井水也要犯河水,也有必要,但那个度不能过分。这个度,可以用《麦田里的守望者》里那个守望者的角色一样,他的任务只是:
“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群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 麦田里的守望者。”
对于好孩子来说,这样的守望者近乎隐身,因为这些孩子不需要教,他们有内在的驱动力去成就其伟大。“守望者”应该把精力用在“坏小孩”身上,他们才是需要“守望者”助推的对象。守望者啊,你要像推石头一样一直推一直推,直到推上山之巅,这些孩子才可以越过顶点,滚向“好的”另一侧山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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