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苍耳小姐姐。今天为大家献上纪伯伦创作并出版的第一篇英语文章《The MadMan》,英文原版,附苍耳的翻译和解析,嗯,今天没有图,似乎有点枯燥,但请一定看下去,因为它值得。
《The Madman》
YOU ASK ME how I became a madman. It happened thus: One day, long before many gods were born, I woke from a deep sleep and found all my masks were stolen, - the seven masks I have fashioned and worn in seven lives, - I ran maskless through the crowded streets shouting,“Thieves, thieves, the cursed thieves.”
Men and women laughed at me and some ran to their houses in fear of me.
And when I reached the market place, a youth standing on a house-top cried, “He is a madman.” I looked up to behold him; the sun kissed my own naked face for the first time. For the first time the sun kissed my own naked face and my soul was inflamed with love for the sun, and I wanted my masks no more, And as if in atrance I cried, “Blessed, blessed are the thieves who stole my masks.”
Thus I became a madman.
And I have found both freedom and safety in madness; the freedom of loneliness and the safety from being understood, for those who understand us enslave something in us.
But let me not be too proud of my safety. Even a Thief in a jail is safe from another thief.
【苍耳译】
你问我是怎么变成疯子的?事情是这样发生的:有一天,远在众神降生以前,我从一次沉睡中醒来,发现我所有的面具都被偷了——七个我必须在七种生活里塑造和穿着的面具,我没戴面具奔跑着穿过拥挤的街道大喊,“小偷,小偷,该死的小偷。”
男人和女人嘲笑我,有些人(看到我没带面具的样子)害怕的跑进他们的房子里。
当我走到闹市,一个年轻人站在房顶上大声说:“他是个疯子。”我抬起头看他,太阳第一次亲吻了我裸露的脸。第一次太阳亲吻了我裸露的脸,我的灵魂因为对太阳的爱燃烧起来,我再也不想要我的面具了。就像着魔一样我喊道:“保佑,把福气给偷走我面具的贼吧。”
于是我成了疯子。
我在疯狂中找到了自由和安全。孤独的自由和被理解的安全,因为那些理解我们的人奴役了我们。
但我不要为了这种安全太骄傲了,因为一个在监狱里的小偷也比别的小偷安全。
【苍耳说】
谁是疯子
TheMadman让我想起了另外一个故事:有个王国里有两口井,国王自己用一口井,其它的国民用另外一口井,有一天,一个巫婆给国民的井水里下了药,喝了井水的国民都疯了,只有国王是清醒的,但是国民一致认为是国王疯了,要处死国王。现在国王有两个选择,要么被处死,要么喝国民的井水也变成疯子。如果这时候,你来到了这个国家,你要怎么判断疯了的是国王还是国民呢?
面具是亚当和夏娃眼睛里的鳞片
《圣经》说上帝造人的时候,先造了亚当,又拿了亚当一根肋骨造了夏娃。亚当和夏娃幸福的生活在伊甸园里,直到有一天,蛇诱惑夏娃吃了一颗苹果,夏娃眼睛上的鳞片掉落了,夏娃也给亚当吃了苹果,于是他们有了智慧,知道了羞耻,但也因此被赶出了伊甸园。
虚幻的伊甸园和真实的人间,你更喜欢哪个?
孤独的自由和被理解的安全——月亮与六便士
Madman没疯之前有7个面具应对7种生活,戴面具是为了他人的理解和认同,当他面具丢了,他才感受到了真实的阳光,获得了自由与安全。所以他说理解我的人奴役了我。20世纪初,也是Madman同时期,毛姆有一部小说《月亮与六便士》,主人公思特里特兰德也曾说过同样的话,他说女人总想束缚我,她们用温柔牵绊我。他丢掉面具,抛妻弃子追逐心中的艺术梦想而去,他变成了人们眼中的疯子,但他在孤独的自由中成为了一代大师。
国王的三难选择——死,喝下井水,戴上面具
让我们再回到刚刚的国家,那个国王的两难选择还记得吗?被疯了的国民处死还是和国民一样变成疯子,死肯定是不考虑的,那国王似乎只有也疯了这一种选择了,但疯其实也有两种选择,喝下井水真的疯了和带上面具装作疯了,如果是你,你会戴面具,还是喝井水呢?
纪伯伦说监狱里的小偷也比在外面提心吊胆的小偷安全,所以他了选真实的自己。可是故事里的国王做真实的自己会被当疯子处死,喝下井水就真的变成疯子,那把面具戴上假装一下?每个人都是自己的君主,这个答案在你心里。
所以,说了那么多,你们明白我想说什么了吗?。。。。。。没明白就再读一遍《The Madman》吧,因为现在的你比刚刚又进步了一点点,微笑。
《The Collected Works》英文原版作者简介(苍耳译)
纪伯伦Kahlil Gibran 1883年1月6日,生于黎巴嫩北部卜舍里的马龙派家庭,他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哥哥和两个妹妹。在纪伯伦6岁的时候,他的爸爸因为逃税入狱,整个家庭失去了经济来源,房子也没得住,只能和亲戚挤在一起。很快,纪伯伦的妈妈决定投奔一个早前移民去美国的叔叔。纪伯伦的爸爸被监狱释放以后仍然留在黎巴嫩生活。
1895年6月25日,纪伯伦一家出发去美国,他们在波士顿定居,当时波士顿是仅次纽约的第二大黎巴嫩和叙利亚社区。在学校里,纪伯伦被安排在需要学英语的移民孩子的班级,他出生时的名字(Gibran Khalil Gibran)被变短,Khalil的拼写变成了Kahlil。终于,纪伯伦的素描和绘画吸引了老师们的注意,他被介绍给了弗雷德·霍兰·戴伊(FredHolland Day),这个艺术家打开了纪伯伦的文化视野,鼓励并支持纪伯伦的艺术理想。1904年,纪伯伦在波斯顿开了他人生第一次艺术展,这次艺术展览让他遇见了Mary ElizabethHaskell,Mary的经济援助和个人支持对纪伯伦的职业生涯起了关键作用。从1908到1910年,他在巴黎学习艺术,1912年定居纽约,在那里他全身心的投入在绘画上,同时越来越多的开始写作。
纪伯伦早期作品是用阿拉伯语写的,但是从1918年开始他出版 的主要是英语作品。在他第一本英文作品The Madman被几家出版社拒绝之后,纪伯伦找到了Alfred A.Knopf,他的公司刚成立几年并且愿意给纪伯伦一个机会。后来,Knopf 出版了纪伯伦余生的所有英文书籍,包括他写于1923年的杰作The Profhet。纪伯伦还是会用阿拉伯语写作,但主要是在与阿拉伯世界相关的政治和文化上。这个作品集(指《The Collected Works》)再现了纪伯伦在美国创作由Alfred A组织出版的主要英文作品中的12部,其中一些早期作品是用阿拉伯语写作,然后被翻译成英语的。
1931年纪伯伦在纽约去世,享年48岁。他被安葬在他黎巴嫩的故乡卜舍里。
苍耳很喜欢这个版本的作者简介,国内的作者简介大多在强调他是一个伟大的诗人/艺术家,而原版简介中纪伯伦更像一个活生生的人:他没有背景,是个美漂,在学校不受重视,因为绘画才得到老师的注意,最终遇到了导师戴伊和爱他的Mary。他的文学作品也曾屡次被出版社退稿,直到遇到Knopf。这样的人生和你我很贴近是不是?
愿你早日遇到自己的戴伊和Mary。在那之前,先做好自我吧。
预告:下次我们一起来聊聊,他的另外一个作品《The Proph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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