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会遇见许多人,不是所有人都值得你怀念。你以为的难以忘怀在他人眼中不过是个笑话。
遇见她的那一年我十三岁,还不知道什么叫爱情也不懂什么是青春。遇见她之后,我仿佛懂了!
暂且叫她A吧!A是开始其实也是结束!她长得不是很漂亮,却是我很喜欢的类型。因为这个简单的原因我们之间长达六年的狗血剧情就开始了。
她是插班生,初一下学期才来到我班上,见到她的第一眼,我心里就在想,我这辈子可能忘不了这个女孩了。现在想想,当时也是天真无邪,年少无知。没有什么人是会被铭记一生的,你所谓的天长地久,所谓的一生一世,或许只是他人眼中的消化。人总是健忘且喜新厌恶的。
初三之前我们之间的关系都不能算做熟络,只是简单的同班同学,偶尔遇见简单地打个招呼。两年之内我们说过的话可能不超过二十句吧!当时的我是一个热爱学习热爱共产党的好少年,除了每天好好学习就两耳不闻天下事。再加上生性内敛,从来不会主动地去交朋友,也不会主动去挽留一个人。这是她迟迟没能走进我世界的原因,也是在一瞬间远离我世界的原因吧。现在想想也是傻,当时要是早恋了,现在也不至于单身。
在该早恋的年级选择了学习,在晚恋的年级异常后悔。
初三上学期,她和我一个好友L谈恋爱了。初中其实还不懂什么叫爱情,虽然男生之间聊的最多的便是班上漂亮的女生。当时她们之间的爱情也算是轰轰烈烈,惊动了半个校园吧。两个人经常逃课去学校后山游玩,经常在晚饭后并肩走在操场上,落日的余晖落在他们身上,真的很美!很可笑吧,我大概就是那个时候开始春心萌动了。
在一个好学生的眼中,敢于违背老师和家长的意志的人都很酷。何况,她还长得那么好看。就这样我沦陷了。
A和L还互称对方脑残智障,很搞笑但是确实很有趣啊。少年时的爱情,就是如此幼稚而可爱。
再后来A成为了我的后座,我们之间才开始有了一些交流,慢慢成为普通朋友。八卦之魂熊熊燃烧的我,对于她的爱情故事异常感兴趣,便旁敲侧击,迂回婉转,曲线救国。
真正和她成为好朋友,应该是她失恋之后。爱情来得奇妙,去的也奇妙。毫无征兆的她失恋了。其实我到现在也没搞明白他们为什么会分手。我尝试着了解,但是只要提到L,我们之间的话题就会很快转变。初恋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难以忘记的吧,虽然我没经历过。所以当时的A经常一个人在教室哭的稀里哗啦。而我——一个热爱学习的好少年,经常是最早去教室最晚离开的那一个人,于是我见证了A所有的泪水,见证了她失恋所有的失魂落魄。那个时候我真的是开始喜欢上她了吧。
那个泪眼朦胧的少女就这样突然走进了你的内心。毫无征兆,毫无挣扎,头脑发昏。嗯,这可能就是爱情吧!
当我发现自己春心萌动时,青涩的初中生活也结束了。分别是在阳光的雨中,这是我一首诗的名字,诗是我当时的故事,故事很庸俗也很狗血。很难现象,阳光向上的五好少年频频遇到狗血的事情。
中考是在县城,全校人住在一个大宾馆。因为有亲戚在县城,我也就没有和同学们住一起。最好考完政史地的中午,我去了宾馆一趟,去看一眼她,去和她告别。当她的车驶出宾馆大门时,我也坐上了回家的车。阳光很温暖,雨滴却点点飘落,我在七月感受到了一丝寒冷的秋意。这可能是最后一眼,我们朝着完全相反的方向,渐行渐远。
之后,与A的所有交流都只存在于网上。中考完,我便去了第二故乡——厦门。我申请了人生的第一个QQ 号,用表哥的电脑,整日与她聊天。可能在一瞬间,我们海誓山盟,可能也是同一瞬间,我们始终不敢往前在走一步。暧昧了一个暑假,我进了县城高中,A去了隔壁市的幼教学校。彼此忙于学业,陷于思念,可是却始终无法交流。
第一阶段的故事有些久远也很模糊,略显稚嫩和狗血,一如这文字,絮絮叨叨,毫无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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