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我变得很笨。努力想好的事,做起来总是不尽人意。想要证明给某些人看,却也是以失败收场,最后仅仅得到一个不屑的眼神。
我也曾自我安慰,尽力就好,不用想得太多。可天生是个敏感的人,难以摆脱周围事物的影响。尝试过很多次,就差把自己搞得精神分裂了,只好作罢。这时,我会常常陷入回忆——在过往中探寻这种性格形成的原因。
在我看来,一个人性格的养成绝非偶然 ,而是在众多环境作用下的必然。人们有时会弱化环境的作用,认为一个意志坚定的人,总会做到出淤泥而不染。那么请问,这个人坚定的意志难道是生而有之的吗?显然不是。归根结底,与他所处的环境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我无意苛责我所处过的环境。每个人的过往都是上天给我们的恩赐,即使被痛苦煎熬,也应庆幸我们还活着,我们仍有改变一切的希望。有时我想,上天的宽容大概就是,他对改变从不设限吧。你可以好到极致,也可以坏到极致,最终的结果也只是自作自受罢了。
前些日子因为无聊,便在买过的书中乱翻。看了一篇日记体小说,是川端康成写的,名字叫《十六岁的日记》。
这篇小说源自作者十六岁写的日记,二十七岁的他,一次偶然机会,在舅舅家的废弃仓库中寻得它们,当时被封存在父亲曾用过的破旧皮包中。也就是说,作者再见到它们,已经过去了整整十年光景。
日记里,主要记录了作者在祖父去世前半个多月的日常。那时,相依为命的祖父已经瘫倒在床,由“我”和佣人美代一同照顾。作者同情祖父,但心中偶尔也有怨愤——他的祖父曾为了自己私心败光了家产,家庭的重担让年轻的作者难以承受。可就是这样一个祖父,在弥留之际,却为自己孙子的未来表现出深深的忧虑。
巧合的是,我的祖父也是在我十六岁时过世的,我记得当时临近中考,算算日子与文中祖父去世的日子——五月二十四日,差不了几天。
所以,我自然会想起自己的祖父。与之不同的是,我不是与祖父相依为命,在他生病的岁月里我也不曾照顾他。仅仅在他去世的那天,从模考考场中冲出,含着泪奔向八十公里外的老家,别的就不大记得了。
作者说:“然而,我发现这些日记的时候,感到不可思议的是,日记里所写的每天的生活,我已了无记忆。要说了无记忆,那么这些日子我到哪儿去了?又消失在哪儿了呢?我思索着这样一个问题:人是不断地消失在过去的日子了的。”
我没有写日记的习惯,也就不可能像作者那样,能够了解那些日子具体发生了什么。我是真的消失在了过去的日子里,仅存的那些记忆也只能证明我曾存在过罢了。可我不甘心消失,我想将过去的时光回忆起来,他们是我极其宝贵的财富。
二十多年前,我出生在农村,在那里度过了八年时光。我曾有一只白色狮子狗,她因为护崽咬了我一口,后来死在了某家的老鼠药下;我有群小伙伴,我们整天“打仗”,上山摘枣下水摸鱼,我被河水冲走了好远;我有一个哥哥,给我做过把木剑,最后死于白血病,被葬在某个山坳里;我的爷爷总是在夕阳里归来,用扁担挑起两个箩筐,眯着眼对我笑,拿着集市上的糖果哄我……
后来,我随父母到了城里。我有了新的朋友,我们每天玩卡片,在大街小巷里晃悠;我有了第一本课外书,坐在门口台阶上,津津有味地阅读;我有一个语文老师,很多同学讨厌他,却对我很好;我成功考入一中,亲友总是赞扬我,我却越发孤独;我曾暗恋一个女孩两年,却始终不敢表白,最后各奔东西……
现在想来,的确是那些人那些事促成了我。无论喜欢与否,我都不应再继续遗忘。即使继续遗忘,我想,在彻底遗忘之前,也应用文字将他们记录下来。毕竟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们就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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