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看公众号的卖货文,里面有句话说:黑叔陈晓卿说,小龙虾是最好的社交食物,因为你吃的时候会占用双手,就没机会玩手机了。
还在减肥期的我,完全不顾食谱规定,果断外卖下单了一盒小龙虾尾。中午一边看《signal》最终回,一边干掉了半盒。
没办法,这剧好看是好看,就是不下饭。而且自己吃,总觉得欠点味道。
吃麻小有个后遗症,就算戴了手套,手套也会破,指甲缝里就会沾油,就会有好几天洗不掉的油味。即使我吃完就去洗了手,还洗了一脸盆我老公积攒的袜子,也没把这油味洗掉。
一边吃着忽然想起有一次跟同事们去胡大吃饭。本来是为了给一位美女送行,她挑的地点。结果美女生病去医院了,剩下我们一桌人吃麻小吃到撑。
那顿饭吃得不算很放松,但是却很香。虽然有个大领导在场,但是我们老大轻轻松松就把气氛搞活了,谁都愿意跟着聊几句话,也毫不忌讳把面前堆满了小龙虾壳。
我真的很喜欢这位老大。平时嘻嘻哈哈没架子,谈到工作的时候你会立刻被他带动起来,几句话就能让你死心塌地给他干活,还特别有积极性。
如果我早点遇到这位老大,如果我是直接在他手下干活,那我大概不会从这公司辞职吧。
顺便说句题外话,那顿小龙虾,比公司年会上号称3k一桌的餐标,强太多了。
另一个吃麻小的故事,是去深圳的时候。
我老公和他基友去办事,我去跟着玩。头一天下午在蘩楼吃的点心,都吃多了,晚上就拖拖拉拉不知道吃什么。
后来找了家韩式拌饭,在旁边买了麻小拿过去。两个老爷们奋力地拌着牛肉饭,我在旁边剥小龙虾。剥一个给老公,剥一个塞嘴里,剥一个给他基友。
怎么说呢?其实三个人坐在小饭馆里,吃得有点狼狈。但是饭很香,麻小够味,吃得很踏实。
今天码这些字吧,冰箱里那半盒麻小叫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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