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周颂·赉》:勤——可补拙
文王既勤止,我应受之。敷时绎思,我徂维求定,时周之命。於绎思!
“赉”是赐予的意思。
孔子认为《大武》六成所表现的历史事件为:“始而北出;再成而灭商;三成而南;四成而南国是疆;五成而分,周公左,召公右;六成复缀,以崇天子”。
《左传·宣公十二年》中,楚庄王引用《诗经·周颂·赉》中的“敷时绎思,我徂维求定”时,特意强调“其三曰”。可见,这首《诗经·周颂·赉》按照孔子的划分,记载的应当是“三成而南”之事儿。也就是说诗歌所写是武王灭商后回到宗庙向文王告禀之辞。这种宗庙中的告禀本质上是活人与死人的一种“对话”,或者更客观的讲是一种深度的近乎坐禅式的反思。此时的武王,在宗庙中认真思考了“天帝缘何要将天命赐予周人”这一话题,这也是这首诗定名为“赉”的缘由。
武王的反思首先从文王开始,“文王既勤止,我应受之”——正是文王的终身勤勉不辍,才有了“我”武王的应天受命。武王一开始便意识到文王的终身勤勉是自己的政治起点,也应当成为自己不可须臾忘却的初心。
“敷时绎思,我徂维求定”这句话在《左传·宣公十二年》中为楚庄王所引用。当时楚庄王拒绝臣属在晋国战死士兵的堆积处建造景观台的建议,认为自己应当像武王那样,所有的勤勉不辍全无私心,只是为了天下的安定。
在这里,“敷时绎思,我徂维求定”出自武王之口,当然有更具体的指代。武王在这里说的显然自己不得已伐纣之事儿,表明自己不得已伐纣,所为只是天下的安定,只是生民的免于涂炭。透过这两句话,我们隐隐然可以感觉到“伐纣”这件事,并非文王的内心愿望,甚至也不是武王的本心。这对父子心中所求的只有一个——“维求定”——只求天下人的安定。
正因为如此,天帝才将天命降诸周人——时周之命,反过来讲,也正是意识到了上天的垂青,周人才尤其需要更加的不倦怠的“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持续不断地成为天下生民安康生活的推动者。
概括一下,武王伐纣结束后,回到文王宗庙进行了深入的反思。主要心得有二:
一、勤勉不辍
从文王的“既勤止”,到武王的“敷时绎思”,勤勉不辍不是一代周王的个别现象,而是历代周王的共性特征。唯有布施良政而勤勉不绝,永不因倦怠而中止,才会有所成就,才会有德行的积累,才会有后世子孙的应天受命。
二、公而忘私
武王之“武”,并非穷兵黩武、耀武扬威之“武”,而是“止戈”之武,乃是客服了个人私欲,着眼于天下生民安定的武备。正是这样的公而忘私,才有了“时周之命”,周人才赢得了天帝和天下人的认同与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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