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太太,我很抱歉地告知您,我不小心从一位女士的屁股上捡到了您先生的眼睛。我不需要这罪恶的下流物什,但您先生或许需要它们,毕竟对他来说眼睛比脑子还管用呢。如若您答应给我十万英镑的报酬,我倒是很乐意把它们还给格林先生。请您转告他,后天我在布朗大道上的花卉花园门口等他。最后我不得不提醒您,我平生最讨厌的就是警察了。”
我放下笔,满意地欣赏起眼前的信,思考自己得到报酬后该怎么花这笔钱。突然我看到刚捡回来包在纸巾里的眼睛,我打开纸巾,观量起它们来。这实在是我看过最丑的东西了,黑色几乎要肆虐到整个眼球,少得可怜的眼白已经变成土黄色,上面还爬着无数根血丝,整个眼球散发出脓水的臭味来。我强忍住呕吐的欲望,突然觉得十万英镑换这两个眼球太不值了,那个吝啬鬼应该不会答应。于是我把信上的报酬金额改成了五万英镑。
唉,第一次干这行当就遇上这么倒霉的事,都怪这恶心的眼睛。这么说来又有点偏颇,毕竟它们有一个恶心的主人。
我太了解那个吝啬鬼了,两个月前我还是他的邻居,他每天下午回来就趴在窗户上看街道上的小姐们,他的眼睛几次快粘到她们身上,这次这位女士确实很漂亮,所以我就不幸捡到他的眼睛了。
他的眼睛也看报纸亭里卖的各种廉价杂志,然后吃完饭后就来敲我家的门,唾沫横飞地谈论他看到的政府人员们的桃色新闻,最后装出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说出一番为国家前途担忧的虚伪大话来。他说过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一定是这样的,我的眼睛可骗不了人。”这就是我为什么叫他吝啬鬼的原因,他实在太吝啬了,连使用一下脑子都不愿意。
我实在忍受不了这样虚伪的人,但可怜的格林太太她却可以忍受他,更确切地说,她不得不去忍受。那个吝啬鬼简直是个专制的恶魔。起初我还会听到他们吵架,我好心地去劝过几次,每次都是因为吝啬鬼误会了这位可怜的太太。据说有一次吝啬鬼洗澡时忘拿衣服了,他在卫生间胡乱大叫,但是太太此时正跑去楼下倒垃圾,她回来的时候吝啬鬼正好光着身子走出来,于是他误会她是故意无视他的命令,揍了这位可怜的太太一顿。后来我去格林太太家借了点辣椒,她和我哭诉前天晚上的遭遇,我安慰了她两句,她却越哭越厉害,握着我的手哭个不停。吝啬鬼回来看到这一幕,二话不说将我掀翻在地,打起了格林太太。
我只好搬了家,再也无法忍受这样蛮横的人,同时也不想再看到格林太太的惨剧。
想到这里,我越来越觉得这眼睛恶心了,它们连一文钱都不值。我实在是一刻也不想看见它们了。上帝听到了我的声音,于是在我胡乱用纸巾盖住它们的同时一阵风吹了过来,那眼睛便被风卷到楼下的垃圾桶里去了,空气中只残留着脓水的臭味。
真倒霉,五万英镑没了。或许我明天也可以去卖卖廉价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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