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聚餐,明明和大家都不是很熟,还得硬着头皮参加,生怕别人觉得自己不合群。
明明想好周六要在图书馆看一天书,周六早晨还鸡血满满的早晨五点半起来背英语单词,却被室友一句去步行街吗,给诱惑走。
为了合群,你做了本来不想做的事情,打扰自己的计划安排,然而你得到了什么?
你以为的合群只不过是在浪费时间。
大学期间,你无法选择你的室友,但是你可以选择你自己的朋友,英雄,永远是孤独的,只有小喽啰才扎堆。
有人说“不要去追一匹马,你用追马的时间去种草,待春暖花开时,能吸引一批骏马来供你选择”不要刻意巴结一个人,用暂时没有朋友的时间去提升自己的能力,待时机成熟时,便有一批朋友来与你同行,用人情做出来的朋友只是短暂的,用人格做出来的朋友是最长久的,所以,丰富自己比取悦别人更重要。
不合群的你,真酷!光阴荏苒日月如梭,在不知不觉中,时间只是一眨眼就过了好几年,在同样的时间里,有人过上了你梦寐以求的生活,然而你还停留在原地。
你说你想去旅行,想走遍世界,可你迟迟没有迈出第一步,你说你想有气质,想成为有才的人,可你除了刷手机从来没拿起一本书,你说你有梦想,也向往着你的诗和远方,可很多年过去了,你还在过着眼前的苟且,我们总是想着还有很多以后,把想做的事情通通留着,却忘了时间不等人,很多时候你会被意外打乱你的计划,而该做的事情你没来得及做,你想要的美好未来成了你的说说而已,说到底,想着还有未来其实不过是给自己找的借口罢了,为自己的拖延和懒惰找的冠冕堂皇的借口。
合群,是牺牲一个人的自由意志为代价。你成为了某个群体的一部分,却失去了个体的独特性。
一个人之所以能够被人记住,是因为他的独特性,他不同于别人的地方。而独特性是自由意志的衍生品。
不合群的你,真酷!当别人想起你的时候,也只是个模糊的影子,这个暗影藏在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中,看不清真面目,它可以是你也可以是任何人。
没有存在感。你身上的个性已经抹灭,恭喜你,你终于成功融入集体。
臧鸿飞曾在《奇葩大会》中就“要不要为了合群而伪装自己”的辩题说了一段话:
“你在任何一个团体里面,都要用才华说话,不要去讨好别人,不用去迎合别人,我跟别人不一样怎么了?我们在短暂的人生都走自己的路,不是说我去抱团,而是说我要走在这条路上。回头,噢,你也走在这条路上。”
不用惧怕和别人不一样,也不用伪装自己,讨好别人。一个真正适合你的群体不是要你挖空心思去融入,而是你们朝着同样的方向自然而然结伴前行一段路。
因为我们不是为了融入集体而改变自己,而是成为自己之后,才能自然而然吸引同样的人。
另类是一件好事,能够被人记住,没什么不好,当然偶尔遭遇异样的眼光,真可怜,一个人吃饭,我一人吃饭怎么了,吃你家饭了吗。
另类并不是一件坏事。
那意味着你摆脱了周围的条条框框,不再为了别人的认同而委屈、勉强自己,不再顾忌周围的人的眼光,而忍住大街上跳舞唱歌的欲望,也不必为了一起吃饭、一起上厕所而找一个三观不合话不投机的人做朋友……
“最优秀的人总是与众不同的—— 看看那些超级英雄。毕竟,如果超能力人人都有,就没什么好稀奇的了。”
不合群的你,看起来真的酷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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