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电价

作者: 腊梅5朵 | 来源:发表于2023-07-31 06:03 被阅读0次

    最近好几个小伙伴咨询我居民阶梯电价问题,我整理了一下电价相关知识,提供给大家,希望对用得上的朋友有帮助。

    第一部分:峰谷分时电价

    一、执行范围

    (一)除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外的执行工商业及其他电价的电力用户,应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其中机关、部队、医院暂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和季节性电采暖电价政策仍按现行规定执行。农业生产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其中排灌用电暂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三)将根据电力供需状况逐步扩大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执行范围。

    二、完善机制

    (一)除居民生活用电外的峰谷分时电价每日分为高峰、平段、低谷三个时段,每个时段8个小时。高峰时段为8:00-11:30、18:30-23:00,低谷时段为23:00-7:00,其余时间为平段。

    (二)峰谷分时电价浮动比例保持不变,大工业生产用电峰平谷比价为1.63:1:0.37,农业生产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峰平谷比价为1.5:1:0.5。市场交易电力用户以当月购电价格(含电能量交易价格和输配电价)为基数浮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不参与浮动。

    (三)每年夏季7月、8月,冬季1月、12月对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实施尖峰电价,夏季尖峰时段为每日19:30-21:30,冬季尖峰时段为每日18:30-20:30,尖峰时段用电价格在峰段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上浮20%。

    第二部分:居民阶梯电价怎样计费

    梯电价计算公式应该是:原电价x第一档电价度数+(原电价+5分)x第一档至第三档之间的度数+(原电价+3毛)x第三档以上的度数,即得。

    阶梯式电价是阶梯式递增电价或阶梯式累进电价的简称,也称为阶梯电价,是指把户均用电量设置为若干个阶梯分段或分档次定价计算费用。对居民用电实行阶梯式递增电价可以提高能源效率。

    通过分段电量可以实现细分市场销售的差别定价,提高用电效率。2012年6月14日,发改委表示居民“阶梯电价”将于7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截至2012年8月7日,全国29个省区市均已对外公布执行方案,九成提高了首档电量标准。

    西安新阶梯电价实行后电费怎么算?

    对已明确规定执行居民生活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社会福利场所等),暂不实行居民阶梯电价,用电价格每千瓦时提高1.26分,即:0.4983+0.0126=0.5109元/度。

    一档电价:年累计用电量2160度以下,第一标准电价为0.4983元/度。

    若年累计用电量2160度,则电费为:2160*0.4983元。

    二档电价:年累计用电量2161度至4200度。超过一档电量部分,按一档标准电价每度增加0.05元,即0.4983+0.05=0.5483元/度。

    若年累计用电量在4200度,则电费为:2160*0.4983元+(4200-2160)*(0.4983+0.05)元。

    三档电价:年累计用电量4201度及以上,超过二档电量部分,按一档标准电价每度增加0.3元,即0.4983+0.30=0.7983元/度。

    例如,年累计用电量4250度,即超过二档最高标准50度,年电费具体计算方法为:2160*0.4983+(4200-2160)*(0.4983+0.05)+50*(0.4983+0.3)。

    陕西省居民阶梯电价具体政策:

    实施范围和条件。一是我省电网企业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城乡居民用户,即实行“一户一表”居民用户(不含居民合表用户)。二是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
    上述用户可自愿选择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时间以年为周期,原则上一年内不作调整。选择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的用雀仔户可向当地电网企业提出申请,由电网企业免费调试或更换安装峰谷分时电能表。

    时段划分及电价标准。居民生活用电峰段为每日8:00时至20:00时,用电价格在现行对应标准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05元,居民生活用电谷段为每日20:00时至次日8:00时,用电价格在现行对应标准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0.2元。

    其中:城乡居民用户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后,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用电量不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但年内其他月份应执行相对应的居民阶梯电价。

    对省内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采用电锅炉、电地热、电热膜等方式取暖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经用户申请和电网企业认定后,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用电量全部执行居民阶梯第一档电价,年内其他月份执行相对应的居民阶梯电价。

    综上所诉,居民生活用电量越大(超过350/月),电费就会越高。

    西安阶梯电价计费周期?

    西安市阶梯电价以年为周期,陕西省居民阶梯电价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相对应的抄表时间为一个周期,也就是2012年7月至2013年7月为一个周期。

    居民用户因新报装用电、改变用电类别、过户、更换表计等原因发生用电变更,在同一执行周期内实际用电月份不足一年的,按照实际用电月份数计算分档电量,用电天数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执行相应的分档电价标准。

    请您慢慢学习,希望我的文章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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