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踏上路途之前,哈罗德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人。在一个工厂工作到六十五岁退休。没有朋友也没有敌人,与妻子也冷漠疏离。直到一天收到一封故人的来信,信中朋友说自己得了癌症,所剩时日不多。
哈罗德在震惊和悲痛中写了回信打算寄回去,在去邮局的路上由奎妮回忆起自己的人生,路过一个又一个邮筒却不舍得投信,他越走越远,最后干脆决定步行去奎妮住的疗养院,用这种方式让奎妮等他,坚持活下去。他并不信仰宗教,只是认为自己该这样做。
一开始看起来很荒诞,就像是一个要准备出门吃早餐的人,吃完早餐突然想去长途旅行,于是就去了。没有路途的资金,没有带食物,没有带手机。一个六十五岁的人,八十七天,六百二十七英里。一个看起来不可能完成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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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上遇到了加油站的女孩,喜欢简奥斯汀的人,小男孩等等。时而有人收留,时而住在野外。学会了挖蘑菇,认野菜,野外生存。
哈罗德的原生家庭的不幸造成了的性格懦弱胆小,在与妻子莫琳结婚时逃到厕所,因为莫琳太美了,他不敢相信真的和她结婚了。在儿子落水时,哈罗德冲去海里救儿子,却在海水边停下来解鞋带。巡逻的救生员救起了儿子。他不是不爱妻子和儿子,而是原生家庭让他更加害怕失败。因为这些事,妻子对他心寒。两人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多。
哈罗德用路边的电话告诉妻子莫琳奎妮得了癌症,自己要走路过去看奎妮。妻子觉得难以置信,不理解。莫琳在日复一日的寂静和孤独之中想起了很多往事。想起自己和哈罗德第一次见面的场景,曾经的相爱到现在的陌生。在儿子考上剑桥不久后抑郁自杀,两人几乎不再沟通。莫琳收拾旧物看到照片和信,发现原来哈罗德有试图努力与儿子沟通。自己却折磨了自己和他这么多年。忘了为什么在一起,心里想的都是凭什么。世间很多爱情和婚姻的落幕让人叹息,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啊。
莫琳在中途看望了哈罗德,并且理解支持他走完剩余的路。奎妮活了下来,哈罗德最终见到了奎妮。
不是鸡汤,也不是爱情小说。是一个六十多岁的人对这几十年的反思。平静的生活像一滩死水。能改变的只有我们自己。六十五岁的醒悟到底晚不晚?我想只要醒过来就不晚。放下执念,重新上路。
(另一个角度,也许没有这封信,也许他们就在误解中度过了这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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