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不是别人也有过这些念头:摧毁。
我小时候经常会想,如果我突然攻击我的朋友,会不会失去她。
比如说话说得好好的,我突然恶语相向,突然拳脚相加,她会错愕后 生气还是继续询问我怎么了?
我还会想,如果和家人吃饭时,我突然把盘子都砸了,桌子掀了,会怎么收场,他们会不会觉得我疯了?
还有坐在陌生人身边,突然凑过去说笑,会不会把别人吓到。
包括看到自己喜欢的狗在路边,突然踢上一脚,自己会什么感觉。
我心中有魔鬼,有野兽,不知道别人是不是也有。
当然无论这些想法多么让我好奇心膨胀,行为上也不会做,绝不会。
它们待在空想的世界里就是最好的,毕竟我也不是傻子。
玩游戏的时候,就可以肆无忌惮地放它们出来了,我喜欢让人群发出惊恐的叫声,在高处俯瞰混乱的人群,再迎接管理者的愤怒和他们愉快地拼杀,直到被系统强制判定死亡。
对我来说,秩序是无聊的,张狂和破坏是狂喜。
然而我是一个相当出名的守法公民,绝对拥护法律,甚至极端拥护法律,在我看来,违纪者统统死不足惜。
这是一个疯狂而极端的野兽,却又无比乖顺,关在牢笼里 连挣扎都没有过,满足于规矩的饲料。
我从不否认自己是一个疯狂的人,甚至是嚣张跋扈,毫无人性,完全享受自己原始兽性的一隅,并且坚信它才与世界的真实相连。
即便如此外表和行为上,我展现的是绝对的守序和乖顺,以至于经常沦为被欺凌的目标。
也可以说是精神胜利法,但我自己知道,我对于那些不痛不痒的欺凌,选择“逆来顺受”,只是怕现场变成一片我制造的血海。
当然并不是什么时候,都会这样翻腾着自己的杀性,那是很累的,更何况物以稀为贵。
就像最近几年看到的各种各样“老实人”杀人魔,我太明白了,他们为什么老实,我与他们的区别,仅仅是我对放出野兽有着绝对理性的判断和绝对智力的认知。
欲望是一个不会终结的东西,所以不可持续的释放就是愚蠢,释放后带来负面感受也是不划算的。
只要是人,欲望是很多的,犯不着为任何一个欲望而剥夺其他欲望满足的机会。
所以在我看来,他们是蠢 是无聊,而自己绝不可能去与这些畜类为伍。
实际上,我的野兽也是被他人唤醒的 通过不断地欺压与冒犯,将它一步步饲养强壮。
有一个朋友知道我的部分经历后,曾感慨为什么我没有长歪,这可能就是很多人的思维习惯。
因为人分两种,有的人受到伤害,他会认可伤害 从而变成加害者——这是蠢人,认贼作父【是不是这个意思来着】的典型。 有的人当过受害者,就明白他人受害的体会,而不会将自己的痛苦给其他人承担,这就是正常人。
这么说可能看起来很高尚,其实还可以再细分,不愿意让他人体会自己的痛苦还有两个可能,第一种,善良,明白谁是该被憎恶的 明白什么事是错的; 第二种,邪恶,希望别人体会自己没有体会过的其他痛苦,而满足自己的好奇心。
其实这还很粗放,只是懒得再讨论下去,因为在这之上有绝不可撼动的【秩序】。
【秩序】是威严而睿智的存在,破坏秩序的人,往往是否定秩序的,并且傲慢的,认为自己比秩序更懂得人,其实,【秩序】只是懒得去表达它懂得的部分。
法律毕竟不是故事书也不是心理学,藐视秩序的人,只是不懂历史的变迁和每个秩序的形成历程。
所以,聪明的人驯服饲养野兽,蠢人才会放野兽上街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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