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并非真实的货币,只是一种个性货币和信息货币,只具有不确定性价值和相对价值。人们在期待央行法定的数字货币的同时,也担心着数字货币代表的个人财富和资产的安全性。因此,我国对数字货币的态度一直非常谨慎。
作为法定数字货币的倡导者和厉行者,2016年,中国央行召开数字货币研讨会,提出争取早日推出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
在日前举行的第三届中国金融四十人伊春论坛上,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穆长春透露:
从2014年到现在,央行数字货币(DC/EP)研究已经开展了5年。我国央行数字货币呼之欲数字货币,一般简称为“DC”,是英文“Digital Currency”的缩写。
不过,人民银行的数字货币的英文简称是“DC/EP”。除了数字货币,还有电子支付的概念(EP即electronic payment)。
对于现阶段的央行数字货币设计,穆长春介绍,要注重M0(纸钞和硬币)替代。现有的M0容易匿名伪造,存在用于洗钱、恐怖融资等的风险。另外,电子支付工具,基于现有银行账户紧耦合的模式,不能完全满足公众匿名支付需求。所以,电子支付工具无法完全替代M0。特别是在账户服务和通信网络覆盖不佳的地区,民众对于现钞依赖程度还是比较高。“我们DC/EP的设计,保持了现钞的属性和主要特征,也满足了便携和匿名的需求,是替代现钞比较好的工具。”
穆长春说。就是央行先把数字货币兑换给银行或者是其他运营机构,再由这些机构兑换给公众。
怎么发?不会直接发到你主要用于小额支付用于小额零售场景。
数字货币会不会带来货币超发?
穆长春认为,双层运营体系不会改变流通中货币债权债务关系。为了保证央行数字货币不超发,商业机构向央行全额、100%缴纳准备金,央行的数字货币依然是中央银行负债,由中央银行信用担保,具有无限法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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