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来不怀疑,毛姆是讲故事的高手。所谓高手,就是剖析起人性入木三分,对笔下的人物毫不留情,字里行间都准确无误地构建起他想要给你看的世界传达着他内心想要表达的东西,即使本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故事,他也能给你写得惊心动魄妙趣横生,让你沉湎其中欲罢不能。我之所以给毛姆这么高的评价,也是因为他毫无疑问是我现在这个年纪最爱的那类作家:写得有趣,又不乏深刻,还很少废话。
三年前大一的暑假,经过一番波折,我在一趟回家的列车上初读毛姆,火车上十几个小时的光景,昏暗逼仄的空间里弥漫着各种气味,我全靠他为我构建的那个精神世界度过漫漫长夜。那时在那趟列车上我读完了《圣诞假日》,而后彻夜难眠思绪万千,想到很多关于爱情的,关于未来的东西,到家第二天就写了一篇仅一人可见的日志,当然现在那篇日志还在,不过只我一个人能看到了。写那篇日志的时间是2014年7月10日,在大约一年后的2015年6月13日,我又在后面添了一行字:“时过境迁,物是人非,有些事,真的要痛到麻木了才懂,以前我不信命,现在相信一切冥冥中确实自有注定,世间万物皆有道,感性认识,理性思考,我就是这么一个人。”现在看觉得真是太他妈矫情了,那两年我总在思考爱情,现在爱情离我很远,却反而看得更清了。
《面纱》中,凯蒂起初爱慕虚荣、沉迷爱情,背叛丈夫,被丈夫一气之下带到瘟疫之城,在那里她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孤独,却也经受了一次次精神的洗礼从而脱胎换骨,那里修道院的院长如同圣人一般,第一次见面就好像看穿了凯蒂的灵魂,她说的话一次次促进凯蒂的改变:“安宁,在工作中是找不到的,它也不在欢乐中,也不在这个世界上,或者这所修道院中,它仅仅存在于灵魂之中。”当凯蒂终于不再爱她当初爱得神魂颠倒的偷情对象,“她不再爱他了,她可以冷静、默然地思量他,她自由了,终于自由了。”
“征服自己的人是最强的人。”
毛姆自己在序中写道:“这是我唯一一部由故事情节而不是人物形象为契机发展而成的小说。”《面纱》最初来源于但丁《地狱》中的诗句,毛姆是一边组织故事,一边需找合适的角色。于是在他的构想下,有了凯蒂这样一位起初让人觉得愚蠢可恨,后面又让人觉得十分可爱的女性形象,一位觉醒的女性,最终找到了一条通往安宁的路。
但是……“有了道,你还是什么也没得到。”
毛姆的厉害之处就在于他不会轻易放过他笔下的主角,他在凯蒂已经觉得自己想通了的时候让她怀孕,让她的丈夫死导致她不得不离开修道院回到香港再次面对抛弃自己的情人,而她竟然没能让自己的理智控制一时的情感,导致欲望冲出来,再次投入他龌龊的怀抱。如她肚子里的孩子是他的,即使她这辈子再也见不着他,她也不能彻底摆脱他……
但她决意不再重走妈妈的路,也不让她的女儿犯她犯过的错,可结尾乍看光明,又好似暗藏汹涌。但无论如何,凯蒂已经成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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