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刘县长带领陕西省地质厅的两位专家来我镇调研恐龙化石保护情况。期间,刘县长向两位专家详细介绍了我县恐龙化石的分布、发掘历史以及保护现状。专家表示,我县发掘的恐龙化石具有重要的科研价值,必须加大保护力度,防止偷盗、走私、贩卖情况的发生。
据当地一位农民介绍,恐龙化石在当地俗称“龙骨”,相传可以治病,于是从他记事起本村村民就一直在挖。后来,县里通知这是文物需要保护,并在恐龙化石发掘的地方竖起了牌子,就没有了下文。然后外地偷盗者慕“牌”而来,肆无忌惮地挖掘恐龙化石,当地却鲜有人问津。后来,这位农民实在看不下去了,便赶跑了外地偷盗分子,自觉担负起了守护“龙骨”的重任。多么痛心啊!本来由文物保护部门保护的恐龙化石,却由农民自发保护。如此“失责”、“缺位”,对文物来说,损失不可估量,更无法挽回。因此,如何让文物保护“活”起来,理应是政府改革的重点。
激“活”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文物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遗失或损毁均无法再生。分布在广袤中国大地上的文物数量众多,种类繁多,为我国的文物保护工作带来巨大挑战。但是文物保护是计当下、利长远的工作,各级文物保护部门应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对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应有充分认识。专家学者应通过媒体广泛宣传文物保护的相关知识,提高公民的文物保护意识和积极性。公众应在日常生活中积极行动起来,走进博物馆、文物展览馆,多了解文物及相关知识,通过随手拍,监督曝光破坏文物的行为。各方群策群力,共担文物保护之责。
激“活”文物保护管理的体制机制。我国文物保护一直是重发掘轻管理,重立项轻保护。外地偷盗者之所以如此肆无忌惮,正是因为本地文物保护单位形同虚设,只顾立牌子,后续的管理保护没有及时跟上。所以,应提高文物保护部门的积极性,改革文物保护管理的体制机制,改进考核激励机制。推动文物保护与旅游业融合发展,使文物保护在改善当地基础设施、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让当地政府能够看到文物保护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从而提高其积极性。
文物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为子孙后代留下祖先的生活遗产,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应增强紧迫意识,忧患意识,加强文物保护工作,提高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改革文物保护管理的体制机制,让文物保护“活”起来,使我们的子孙后代铭记我们从哪里来,思考将要向何处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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