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荣誉,客观来看,是其他人对我们的价值的看法;主观地看,就是我们对别人这种看法的重视--由此可见,若要享誉四方,就要对他人产生有益的、并非只是道德层面的影响。
但凡一个人尚未彻底堕落,就会有荣誉感和羞耻感,并格外珍惜荣誉。因为单凭一己之力能够做成的事很少,就像鲁滨逊流落荒岛。唯有置身于社会群体之中,个人的力量才能最大限度地焕发活力。
随着社会意识的发展,人类渴望被看作是对社会有用的一分子,一个有能力、并尽全力履行社会责任的人,一个有资格享受社会各种福利的人。
要成为有用的社会成员,必须做到两件事:首先是社会要求每个人都要做到的事;其次,要肩负起自己身处的特定社会地位所要求的责任。
但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是否自认为有用,而在于别人是否也这样认为。所以人们会竭尽全力讨好世界,并认为这才是值得去做的事。这样一种讨好的心态源自人类弱点天性,原始且与生俱来,也就是所谓的荣誉感或羞耻感。一个人只要想到自己受人非议,就会感到羞愧耻辱,即便他知道自己是无辜的,并非都是他的错,依然会面红耳赤。
确信别人喜欢自己、肯定自己,可以极大地增强人们生活的勇气。别人对自己的肯定,意味着所有人将一起为他提供帮助和保护,比起单打独斗,这更能让他鼓起勇气对抗生活的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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