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令之快意恩仇 |两头蜡

作者: 青城狂少 | 来源:发表于2017-05-11 09:06 被阅读0次

    “让你死个明白,”王中平说到,“孙二爷用黄金五十两买你的命。我不过是替人办事,黄泉路上,不要恨我。当然,你也可以买他的命。”

    “我给你一百两,帮我杀了他!”

    “你把爷儿们当傻瓜吗?孙二爷的脑袋最小二百两。”

    “成交!小七,付账!不过,我怎么知道你会遵守诺言?”

    “很简单。我会把你们葬在一块儿。”

    “什么?我都给你这么多钱了!”

    “金刀门做买卖,一向讲信用。”

    “我花一千两买自己的命!不,所有的金子都给你!”

    “对不住。一个人的命,只能卖一次。”

    语毕,刀光一闪,马老大兀自站立。身边的小七牙齿不住地打战,裤裆全湿了,手里抱着一个包袱。

    王中平把包袱一把扯过来,取了四锭金子,又放回小七手上,悠然离开。许久,小七发出一阵怪叫,一溜烟跑开了。马老大“哗啦”倒在地上,脑袋咕噜噜滚向远方。

    王中平是金刀门最年轻的杀手,但没有人敢小瞧他。一开始还有人叫他“阿平”,几天后便改口叫他“平爷”了。然而在私下里大家都叫他“两头蜡”,因为作为一名杀手,他似乎毫无原则。俗话说:得人钱财,替人消灾。“平爷”却屡屡暗中挑拨,两头通吃,把当事人双方都杀掉。这已经是第七次了。他既不是为了钱,因为他收费并不高;也不是为了寻找刺激,因为他并不是一个嗜杀的人,从不伤及无辜。难道,他跟富人有仇吗?

    金刀门服务的对象大都是各地土豪,因为彼此间发生了矛盾而请金刀门来打理。价格一向优惠合理,深受欢迎,几乎形成了垄断。“平爷”却动不动就伤人性命,这违背了金刀门的潜规则。

    须知,金刀门的兄弟大都出身穷苦人。当年大家在入门时都曾起过誓,叫做“兄弟来金门,只为一口饭。若有不平事,黄金来相见。”如今,“平爷”把这些“金主”都杀死了,以后的买卖可怎么做?

    他一定忘了何掌门在接纳他时郑重其事地的说明:“金刀门,‘金’字在‘刀’字前面,首先是一个经济组织,然后才算得上是一个暗杀组织。杀人,只是另一种形式的生易罢了。”

    作为常识,每个人都应该知道:杀人最难的环节不是抽刀斗狠,而是事前缜密的调查以及全方位的安排。例如王中平杀死了孙二爷,便需要买通他身边的书童,知晓他在某一日为讨好自己的小老婆而亲自出门垂钓,以便烹调他最拿手的“葡萄鱼”。这个过程中,杀人是最容易的,电光石火间便可以解决。杀人之后的处理却又复杂起来。须要毁尸灭迹,买通官府,一系列的上下打典。若是事前没有好好地计算,这场暗杀甚至会赔本。王中平不过拿了二百两金子,实在是赚不了许多。

    然而在“烈焰左使”向忠看来,王中平的行为并不难以理解。金刀门一向是“大锅饭”,平均分配,一碗水端平的。无论王中平拿多少报酬,都要上交给组织。否则便是欺师灭祖的大罪。因此,拿多拿少并不重要,反正分不了多少。反之,他完成的任务越多,便越有可能“上位”,成为白虎堂的堂主。那位置已经悬置两年了。金刀门有铁律,完成“百人斩”者可升为堂主。堂主的位置岂不是更有吸引力?你做上了堂主,便有了不劳而获、坐地分红的权力。做一个冲锋陷阵的“小兵”可是危险得多了,这个世道,被杀和杀人,风险几乎是一样大。

    看来是金刀门的奖惩制度出了问题。让王中平这个小子钻了空子。那么需要改变组织规则吗?这又犯了难。因为这两年组织的规模日渐壮大,若不实行平均分配,难以保证人人都吃饱穿暖。若有一个兄弟不满,出卖了组织,后果便不堪设想。所谓“拔出萝卜带出泥”是也。哪个兄弟没有血案?哪个兄弟不知道点金刀门的秘密?金刀门,说到底,是见不得光的。

    那么,只好找王中平个人谈话了,打掉他的坏毛病。

    “烈焰左使”向忠便叫来王中平聊了大半天。 一开始王中平态度很恭顺,然而“烈焰左使”说得越多,王中平便愈显得不耐烦起来。

    “烈焰左使”努力告诉他,他的行为在给金刀门抹黑。日久天长,不会再有人来找金刀门办事。这便宜了竞争对手。

    王中平则说,他加入金刀门的目的,只是为了杀尽天下富人,至于赚不赚钱,那是下等人考虑的事情。况且,他为了金刀门赚了很多钱嘛。要知道,在加入金刀门短短的半年里,他至少带来了五千两黄金的进账。“还有比我赚得更多的兄弟吗?别忘了,当今皇帝大婚,也不过送皇后六十六两黄金。”他表示,如果对他不满意,他可以走。除了金刀门,十二兄弟会也在招贤纳士。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

    “烈焰左使”对这场谈话讨厌极了,忍不住问道:“你为何那么讨厌富人呢?”

    下面是王中平的问答。

    “因为从小到大,我都是最穷的人。我的衣服都是亲戚剩下的破衣烂衫。一年到头吃不了一口肉,做饭用的柴火也是在路边捡的树叶子。而那些富人呢,却‘为富不仁’。”

    “那一天,父亲命我去‘拾粪’,用作肥料。可是大路上早已被人拾得干干净净了。我往哪里找去?忽然我看到刘员外家驾着马车从城里回家来了,便紧跟在马车后面。不出所料,那马终于产下了一堆肥料。我便赶上前,铲到粪筐里。谁知刘员外却说,马是他的,自然马粪也是他的,偷马粪就是偷他的私人财物。打了我一顿不要紧,又逼父亲给他打了十天工。”

    “那是怎样的十天呢?父亲又累又气,回家病了半年后就去世了。”

    “后来母亲集中了所有亲戚的支持,终于让我进了学。先生说我写的文章已经算是好的了。然而由于笔墨太贵,练习太少,我写的字实在难看得很。一手烂字是不可能考中的了。我学书不成改学刀,准备老老实实做个屠夫。日子久了,我的技艺越来越好。然而村里的的朱屠只允许我做他的伙计,并不允许我自立门户。在他的威吓之下,村里没有人敢卖给我生猪。”

    “我杀猪不成才改为杀人的。我拿了赏金,回家盖了房,娶了妻,侍奉着母亲,日子总算过得好了。可是我身边那些穷亲戚、穷兄弟呢?还是老样子!赵员外已经不仅仅是个地主,听说他的儿子刚刚中了举,大吹大打了三四天;胡屠刚刚跟城里的某个大人物结了亲,据说肉能够卖到城里去了。穷人依然穷,吃不饱的人仍旧到处都是。父亲临死前哼哼着说了一句话,说什么我实在听不清楚。我猜他一定在说:‘这群黑心肠的人,真该杀!’”

    “我从来没有利用组织公报私仇,赵员外、胡屠都活得好好的。我不爱斤斤计较。当然,如果能够为组织赚些钱,又能多杀上个把富人,我真是愉快极了。这也算是为全天下的穷人复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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