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律师:我儿子在外地打工挣了几十万买了房子,今年经别人介绍对象准备结婚,日子都订好了,儿媳妇非要把房子过户她名下,我不愿意。最后结婚当天女方悔婚了,我送出去6万彩礼能要回来吗?
答:你儿子如果没有办理结婚证,没有共同生活,符合法律规定,要回彩礼法院是支持的。
彩礼在法律上是一种是附解除条件的赠与行为。
突然想起自己出嫁的时候没有要彩礼,因为看不惯很多要彩礼的人,觉得夫妻感情好胜过一切,结婚十几年了,现在觉得有点吃亏。其实彩礼有存在的必要,毕竟是人生大事,嫁娶对双方家庭也是大事。但是目前社会上很多人把彩礼都歪曲了,打着要彩礼的幌子很多骗婚,结婚难问题,加上骗取彩礼很多问题,导致适龄农村男青年难上加难,经济上更是雪上加霜。所以很多人又追逐金钱至上,其实,好的生活合适自己就行,不能做能力之外的事。尽力提高自己的认知水平,贫困学子唯有学习改变命运,家长也要量力而行,女儿不是摇钱树,要的多了去婆家也要还贷款的,说不定像上面的案例为财而失去姻缘。
第一:彩礼返还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第二:区别彩礼和其他行为。
1,区别共同花费,一方收到彩礼后,往往会拿出部分用于共同花销,如为办婚礼宴请宾客,送礼以及平时的吃喝玩乐等,在计算返还数额时都应当从中剔除。
,2、属于赠与性质的财物。在恋爱中,男女双方为表情意,通常会赠与对方定情物、信物等,可以说,这些是一方自愿赠与另一方的,与有无结婚目的无关,对于该类财物,赠与方不得要求返还。
第三:彩礼可通过什么方式要回?
首先先协商,协商不成通过诉讼方式要回来,即起诉对方返还财物。
第 四:父母可以作为原被告吗?
婚姻作为一种传统习俗,大多是父母一手操办,多数情况下彩礼也都是由父母代送代收,故一方及其父母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另一方及其父母可作为共同被告。
第五:应按照什么标准返还?
由于各地习俗不同,彩礼返还没有统一的标准,但根据民法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原则,公平原则,还有生活时间长短,给付方的经济状况,双方过错程度。
第六、彩礼已经被使用了怎么办?
这个情况比较复杂,在实际生活中,存在彩礼已经用于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或者被夫妻消费掉的情况,在处理过程中,要根据彩礼实际使用情况、是否为双方共同生活使用以及双方婚姻或同居关系存续时间长短等具体情况来综合认定。一般认为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越长的,应退还的彩礼数额就越少,因为双方经过长时间的共同生活,彩礼大多已转化为夫妻共有财产或者已经用于共同生活开销,此时如再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有违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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