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围城》就不愿出来,”这是我最深刻的体会!
《围城》一书的故事发生的民国时候,故事也比较简单,比起《活着》在故事情节上没有很出色,至少没有那么的牵动人心,但最利害的是:《围城》一书显示出钱钟书的文学功力十分深厚,这是我看过那么多书以来最为惊讶的一本,当然有可能比《红楼梦》有所逊色,但毕竟《红楼梦》我看不明白,而《围城》是在我可以看明白之余发自内心惊叹钱的水平极高。
一本300到400页的书,我一般用2-3天就可以看完,如果是连续看大概就是5小时左右。但这一书我用了一周时间,大概20个小时的时间来完成,最主要的原因是主动放慢了看书的节奏,因为感觉书中用字、造句、明喻、暗喻手法太多太妙了,而且都是用生活中大量的例子来比喻,简单直接、同时又十分贴切。
例如随手一翻就有:
“她和辛楣的长期认识并不会日积月累地成为恋爱,好比冬季每天的气候罢,你没法把今天的温度加在昨天的上面,好等于明天积成个和䁔的春天”
”房子比职业更难找。满街是屋,可是轮不到他们住。上海仿佛希望每个新来的人都像只戴壳的蜗牛,随身带着宿舍。”
当然还有很多很多这些句子,还有一些更为深刻的句子,这只算是翻到哪看到哪就抄了下来。
听一书友的分享,《围城》是一本可以翻到磨掉页码的书,虽然夸张,但可以想象。第一次看,只能知个大概故事情况。但读者明白书的精华并不在此,精华在于钱钟书的功力。
妻子杨绛说:“《围城》的写作速度就是每天500个字。而且一次成文,不再翻改。”
明白其实好书不多,《围城》是一本可以读多次的书,3-5次应该是起码的数字。当前感觉还没入到《围城》之内,希望过些日子再来翻看时可以有更深的收获。 2019.7.15《围城》阅后手记
作者:涂人。企业80后带锈螺丝钉,时高时矮,时肥时瘦,长年吃不饱的样子。爱阅读、爱发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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