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有个食人族部落,这里的男女老幼世世代代都以吃人肉为生。
一名英国著名报刊记者乔治只身来到非洲原始森林,想通过自己的亲眼所见写出一篇骇人听闻的报道。哪成想,他刚一踏进原始森林,就被食人族部落抓了起来,五花大绑押到部落首领面前。
首领是一位年长的老者,花白的胡子,瘦骨嶙峋的身段,手里握着一支天然的拐杖,周围站满了黑压压的一片原始人。
“跪下!”没想到部落里竟然还有英语翻译。
乔治看了看周围阴森恐怖的环境后,无奈地跪下,心里倒没有当初那么害怕了,直接对首领说:“首领大人,我只是一名游客,无意冒犯你的领土。大人能否高抬贵手?”
翻译直接按字面意思翻译过去,只见老首领微微抬起右臂,并叽叽咕咕地对翻译说了一通话。
翻译告诉乔治:“他的手能抬起来,如果一会儿吃了你的肉,他的手会抬的更好。”说完,转身冲旁边的两个原始人大喊一声。只见那两个原始人不一会儿就架好了一口大锅。
乔治一看原始人根本没明白自己的意思,而且自己马上就要下锅,于是急中生智,喊来翻译,告诉他自己的背袋里有好吃的。
翻译上前一翻包,果然发现几袋零嘴,有咸鱼片、鱿鱼丝还有炸薯条,当翻译递给首领品尝后,首领龙颜大悦——他活那么大岁数还从来没吃过如此美味的食物呢。
乔治看到首领高兴,知道自己的处境有转机了,于是,立即告诉翻译,只要不杀他,他能帮助首领弄到好多好东西,不光是吃的呢。翻译原话告诉了首领,首领满意地点了点头,并问乔治还能弄到什么好东西。
乔治告诉他,只要让他回国,他下次就会给首领带来更多食品和生活用品。老首领满意地点了点头,并派自己武功高强的小女儿鲁西亚和这名记者一起回国,时刻监视记者,以防万一记者一去不回来了。
出发那天早上,老首领迎着朝霞,看着鲁西亚和乔治一同踏上小船,一想到心爱的女儿马上就要离开,他立刻和女儿依依惜别,叮嘱她早去早回。
时间过得好快啊,转眼快半年过去了,可鲁西亚却一直没有回来。老首领不禁心急如焚,每天都吃不好,睡不香。
他的得力助手蒙卡早就看出老首领的心思了,一天,他向老首领提出他带着几个部落兄弟一起出发去找鲁西亚,让她早日回到老首领身边。
老首领高兴地答应了,并指示:一旦发现那名记者,直接抓回来问罪。
当天,蒙卡就带着翻译和几个弟兄出发了。
当他们辛辛苦苦漂洋过海来到大不列颠岛上时,眼前的文明一下子让他们震惊了——工厂里高高的烟囱冒着浓烟,农田里拖拉机在突突突地来回奔波,还有马路上的车水马龙、川流不息的画面……
他们站在那里发着呆,同时也引来不少围观者——因为他们的模样的确与现代社会格格不入。
“他们的模样好怪啊。”
“真可笑,他们是在搞行为艺术吗?”
“哦,天哪,他们在耍流氓,快把他们抓起来!”直到最后,一位中年妇女大喊才喊醒了围观的群众。
于是有人立刻报警,“快跑!”翻译提醒大家,于是大家全都撒开腿玩命逃离现场。不一会儿飞奔的警车就来抓他们了。
他们东躲西藏,努力避开这个飞速狂跑的家伙。“快看,这也有个跑得快的家伙。”蒙卡边跑边指超市旁边停着的一辆小汽车。
大家一起跑到车前,学着别人的样子,使劲拉车门,“怎么这么紧?”翻译使足了吃奶的力气也没用。眼看警车马上就要来了,大家疯狂拼命用力砸着车门。
“哎,住手,这是我的车!”这时,一个男子从超市出来,手里抱着一堆食品,刚打算上车,正好看到眼前这一幕。
“蒙卡,杰米,斯瑞姆,欧拉,怎么会是你们?”
大家一听有人认出他们,而且还是用自己种族的话在和他们交流,心情格外激动。回头一看,正是鲁西亚。
“太好了,鲁西亚,我们就是来找你的。”蒙卡激动地一把握住鲁西亚的手。
这时只见警车停靠在一旁,车里下来两名警察,超市门口的男子立刻迎了上去,像警察解释了刚才的误会,并表示下不为例。原来他就是乔治。
乔治送完警察,转过身来高兴地对他们说:“好极了,我们正打算买完食品后这两天就回食人族。”
“你骗人!”翻译一脸不信的表情。
“杰米,他说的是真的,”鲁西亚对翻译说。
“那你为什么那么久还不回去?”斯瑞姆着急地问。
“因为当我踏上这片土地后,我发现我喜欢上这里的文明,更喜欢上了他。于是,就在这里多呆了一阵,想好好感受一下这里的文明与浪漫。”说完,鲁西亚深情地望向乔治。乔治也是满脸洋溢着幸福的表情。
大家一听这话,都高兴地笑了——任务总算完成了。接下来,乔治又给大家每人买身衣服,一起去吃一顿大餐,他们这才发现:原来天底下除了人肉还有那么多好吃的美食。
他们在英国玩了三天三夜,意犹未尽。
当他们一行人回到食人族,将所有的经历都讲给老首领听时,老首领高兴地直拍手,看到乔治拿来那么多的好东西,女儿又找到了称心如意的郎君。老首领高兴地即刻当众宣布两件事:
一是当天就举办鲁西亚和乔治的盛大婚礼,要按照部落最高规格举办,他要看到女儿最美丽的时刻;
二是从此食人族不再吃人肉了,除非迫不得已,因为女婿做的菜实在是太好吃啦。
据说,老首领还给小两口提出不算太苛刻的条件:只有把部落的人彻底教会做菜,才放他们回英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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