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休息时间。
一个生面孔的高个子男生被人推进高二(8)班,伴着阵阵看热闹的嬉笑声撞入耳中,汪语娴知道,令她头痛的恶作剧又来了。
“请问汪语娴同学在吗?”那生面孔的男生理直气壮地站在讲台上,口里振振有词:“我有个把子想和你拜一下。”
拜把子?嗯,又玩新花样。
班里嘘声一片。
“那儿呢,在那儿!”有人加以配合。
台上人的目光终于定在她身上,轻声问:“你愿意吗?”
汪语娴漠然与他对视:“你算老几?”转而低下头去翻看一本武侠小说。
台上人仿佛早料到会是这样的结果,只是镇定地笑笑,并不作声。
汪语娴的同桌宋渊突然低声劝她:“语娴,别搞这么僵嘛,人家又没恶意。”
这是宋渊第一次管这种闲事。
汪语娴愣了一下,不好再发作,便问台上人:“你叫什么名字?”
“方承运。”他又问重新问一遍:“你愿意跟我拜把子吗,汪语娴同学?”
她沉默了几秒,对他绽开一个笑脸:“嗯。”
屏息看戏的群众瞬间沸腾了。
方承运反而懵了,她的眼角余光能感觉到,宋渊也呆住了。
等方承运心满意足地走了,坐在汪语娴后面的两个女生开始窃窃私语:“哇,方承运就是方承运,魅力无人能挡耶!”
要知道,在此之前,汪语娴没有理会过类似这样的任何一个恶作剧。
周围的人都陷入了持续的热议之中,只有汪语娴又恢复了惯有的沉默寡言的状态。
放学后,她没有像往常一样留下来和宋渊一起做作业,而是自个儿去了后花园,在小凉亭里坐着一动不动,无止境地发着呆。
在此之前,也隔三错五地有人找上门来,以交朋友、拜师、包括今天的拜把子,甚至是以表白的名义来跟她拉关系。他们有的想从她身上得到好处,有的光是无聊,来寻个乐子。当然,后者的可能性高达百分之九十九点九。
因为汪语娴是出了名的书呆子,性格刻板隐忍,宋渊说像她这种脾性的人,恼羞成怒起来最好玩。
的确,一个没有玩心的老实人被人捉弄的窘相,往往是最好笑的。
正因如此,喜欢恶作剧的男生们喜欢寻她开心,时不时地找上门来唱独角戏。她心里愠怒,但是从来不发作。
只有今天是个例外。
以前,宋渊至少和她站在同一战线上,也对上门来瞎胡闹的人不屑一顾,但是今天,她从他脸上捕捉到一丝掩藏不住的忍俊不禁。她想,是否连他也一样,开始觉得这种游戏值得一玩了呢?
这样想着,她的眼泪不知不觉地顺着两颊滑下来。
“跟我结拜,有那么委屈你?”有个声音在她耳边响起。
她下意识地胡乱擦一把脸,把眼泪抹得乱了纹路,抬头,见到的是方承运皱着眉头的一张脸。
“你怎么找到这里来了?”她顾左右而言他。
“找你拜把子啊……有心找你自然找得到。”
她忍住怒气道:“刚才在班上不是拜过了么!”
“那不算,拜兄弟哪能随便。”方承运一本正经地说。
什么拜兄弟,还不是盼着拿她当驴儿使唤!汪语娴心里不以为然,不过怕他出去乱讲她偷偷掉眼泪的事,嘴上没再说什么,决定任由他摆布,看他能玩出什么把戏来。
方承运往草丛里四处扒来扒去,最后找出两截干枯瘦长的树枝来,自己拿着一截,另一截塞到她手里。
“搞什么,啧,脏死了。”她的眉头皱成一团疙瘩。
“你没看过桃园三结义吗,人家要焚香的,咱学校不让点火,就俩树枝凑合着吧。”
她一脸鄙夷地瞪住他:“你怎么不学人家下跪!”
“我有说不跪吗?”
汪语娴哭笑不得地面对着这荒诞的一切,简直不想再和他浪费一句口舌,“行,跪跪跪,你说了算。”
爱面子害死人呐,哎!
她东张西望了一阵,确定附近没有其他人,才跟着他跪下去拜了拜。
身后是六点钟的夕阳。
夕阳的余晖洒在他们天蓝间白的校服衫上,把两个年轻的身影染成了淡淡的橙黄色,外人看来,实为一幅再美好不过的风景画。
汪语娴却觉得自己生平第一次莫名其妙地踩了狗屎。
草草行了个仪式之后,方承运请汪语娴一同去校门外吃晚饭,每人一碗鱼粉,在大夏天余热未消的傍晚,吃得满头大汗。
吃到一半,汪语娴跟他摊牌说:“呐,你要玩的我可都陪你玩了,吃完饭我们就各归各路吧,也请你不要把今天看到的事说出去。”
“什么事,说汪语娴在后花园哭?还是说跟一个叫方承运的一起拜了天地?”他故意提高声调瞎嚷嚷。
邻桌的学生纷纷朝他们望过来。
汪语娴又窘又怒,一把拳头就要擂到他脑袋上去,却又猛然收回来。在同一瞬间,她发现了更加紧急的情况,“有贼!”她嚯地起身,抄起身下的板凳朝着前面一个鬼鬼祟祟的灰衣男疾奔而去,嘴里振声大喝:“抓贼啊,那灰色衣服的,帮忙抓贼啊!”
灰衣男也狂奔起来。
等到方承运也追赶上来的时候,那灰衣男已被她赶得上气不接下气,慌忙丢下那偷来的钱包逃跑了。
她把追回来的钱包丢还给方承运,挖苦道:“光会耍嘴皮子,钱包被摸了都不知道。”
方承运随意地搭住她的肩膀嘻嘻笑:“汪语娴同志,我敬你是条汉子!”
汉子?!
她没好气地踹他一脚,转身欲离去,谁知方承运又耍起无赖,一条腿顺势跪下去,就那样跪在她面前嗷嗷叫:“唔……痛!”
汪语娴自然不肯上他的当,头也不回地走掉了。
(2)
晚上去教室上夜自习,坐汪语娴后面的那两个女生又在偷偷聊她和方承运的八卦,大意是说今天放学后汪语娴向方承运表白遭到拒绝,恼羞成怒,对方承运拳打脚踢,导致人家一条腿受了重伤。
造谣者果然都是想象力过于丰富的狗血编剧!
汪语娴任是忍耐力再好,听到这种话还是憋得脸都绿了。
夜自习一下课就去找方承运算账。
那家伙正在给他前桌的女生讲题,身子微微向前傾,一支笔在草稿纸上飞快地演算着。
这个年纪的男生很少有人跟他一样,愿意留看得见青白色头皮的平头,因此反而显得与众不同,她在人群中一眼就认出他来。
“方承运,我想跟你说几句话,你出来下。”为了不引起别人的注意,她尽量摆出一副客气有礼的架势。
“哦,等我一下。”方承运并没有停下来,看都不看她一眼,那女生却抬头直勾勾地打量着汪语娴,眼神不太友善,仿佛将她当成了情敌之类的角色。
方承运这才回头看了汪语娴一眼,随即咧嘴笑起来:“怎么是你!我们去外面说。”说着将手里的黑水笔往课桌上直接一丢,也不管那女生哀怨的眼神,自己就起身走到教室门口去了。
汪语娴跟在他身后,这时才发现他走路一瘸一拐的,被她踹过的右腿活动有点不自然。
“说吧,找我什么事?”他大大咧咧地问,似乎没把这点伤放在心上。
原本要兴师问罪的话一并咽回肚子里,只老实巴交地问:“你,咳……你那腿没事吧?”
“你自己看。”他二话不说撩起校服裤的裤管,小腿上一截皮肤泛红肿起,还有一小部分大概是先前擦破了表皮,现在已结了一层薄而不均匀的血痂。
“这这……这是我弄的?!”
方承运俯身放下裤管,笑而不语。
她瞬间瞠目结舌,脸涨得通红。
这就是她从小跟着爸爸下地里干活练出来的蛮力,她不好意思告诉方承运,自己昨天踹他其实只出了六七成力。
出于愧疚,她陪他去了校医室,幸好筋骨并无大碍,敷点外伤药便了事。
事后,汪语娴万分懊悔自己一时心软,对他让步了一次,恐怕往后就会有数不尽的专给老实人吃的亏等着她。
奇怪的是方承运没有在这场闹剧里纠缠下去,彼此相安无事了一个星期。
直到有一次放学后,她和室友一块去校门口买杂粮煎饼,回来路过篮球场时,碰见方承运正光着膀子在打球,就向室友大吐苦水,说起他之前的种种幼稚行为。
听了半天,室友半眯起眼睛贼兮兮地笑:“照你这么说,方承运十有八九是喜欢上你了。”
一句话呛得她剧烈地咳嗽,杂粮煎饼哽在喉头上不去,下不来。
“喂,汪语娴!”方承运抱着篮球跑过来,在他身后,缓缓跟着走来一个皮肤白皙,面容清俊的男生,那人正是宋渊。
宋渊见她一脸讶异,主动解释:“我们高一就认识了,在球场打下的感情。”
难怪那天宋渊会帮方承运说话。这样想着,她心里畅快了许多。
汪语娴的室友平时大大咧咧的,这会儿见方承运淌着一身汗又不穿衣服地站在她面前,羞涩得不敢抬头。
汪语娴忍着笑说起方承运的不是:“方承运,你打球就不能文明点?”
“我怎么就不文明了?诶对了,过几天我们队有个比赛,你来不来看?”
“来,不过你可必须穿好衣服啊。”
“啊?哦!”他这才恍然大悟似的,摸摸后脑勺笑了。
这个傻乎乎的笑容,竟令她觉得他没有先前那么讨人厌了。
(3)
周日下午,汪语娴从家里回学校,路过地铁口,照旧在一个卖矿泉水的小摊前停下脚步,买下一瓶矿泉水。
恰好遇到方承运也在这里买。
小摊老板边鞠躬边用口齿不清的发音向他们道谢。
等他们转身离开,小摊老板的叫卖声又响起来:“拜托帮我买支水吧……拜托拜托!”凶悍中带着点哀求。
路过的人都怕他,绕开他走过去。这个四十多岁一脸胡子拉碴的中年男人,没有具备亲和力的叫卖声,也不晓得应当把矿泉水摆在一个体面些的位置,只管把水一股脑儿堆到尘土飞扬的水泥地上,任人见了都不敢帮衬。
显然,他不是个合格的生意人,汪语娴却隐隐猜测得到,这是一个可怜又可悲的男人。
走了一小段路,汪语娴才对方承运说:“都到学校了还买水啊,回宿舍喝热开水不就得了。”
“你不也买?”
“那个老板看起来怪可怜的,哎!”
夜自修下课,方承运下来找宋渊商量篮球赛的事,汪语娴悄声道:“你来得正好,我从家里带来了鸡蛋饼,等会一块吃吧!”
宋渊便也和他们一起去了操场,三个人坐在黑灯瞎火的角落里各自吃一块鸡蛋饼,方承运说:“听说六队的主力今天不留神跌了一跤,胳膊脱臼了,我看,周六的篮球赛怕是打不成了。”
宋渊提议道:“那也没关系,我们可以去城西,去你二姨家的书城看书吧。”
方承运似乎有些迟疑,见汪语娴兴高采烈地答应了,就没再说什么。
“语娴,你妈妈做的鸡蛋饼真好吃。”宋渊吃完了一个,微笑着说,眼睛里闪烁着柔和的光。
她努力压制住内心的雀跃,“你喜欢的话,我可以下次再带。”
“我也要!”方承运又学小孩子撒娇。
“你该减肥了。”
方承运和汪语娴都只吃一块,只有宋渊吃了两块,可见宋渊是真的喜欢吃她妈妈做的鸡蛋饼,没想到他还有这么吃货的一面,没想到有一天她和他也能这样亲近地闲聊。
以前,身为同桌的宋渊对她虽然颇为关照,也言语谦和,但始终太客气,跟他与方承运的那种情谊比起来可谓相去甚远。现在,这点小小的变化给了她大大的希望。
(4)
周六如期而至,汪语娴和方承运、宋渊一起坐公车去了城西。
这家书城汪语娴还是头一次来,果然比她以往见过的任何书店都要气派。宋渊对这里熟门熟路,进门就往一个铺着蓝灰色地毯的角落奔去,那一小块地方专门摆放已经开封过的书籍,供顾客免费阅读。
宋渊从中挑出一叠书放在他们面前,说这些都是他看过的认为比较值得看的书。汪语娴和方承运便也跟着坐下,各自随意打开一本来看。
宋渊和汪语娴静静地看着书,只有方承运心不在焉,小动作尤其多,一会儿涂涂写写,一会儿拿本子扇风。其实室内开着冷气,凉快得不得了,他却愣是静不下心来。
汪语娴看着好笑,心想不爱看书的人就是这样。
当然,她也无法百分之百地专注,坐在她对面的宋渊总是分散她的注意力,她难免忍不住犯花痴。
不知不觉就四点半了,汪语娴说:“时间不早了,我们回学校了吧。”
“你们去那边等我一会。”宋渊说着背起自己的书包,起身朝书架那边走去。
方承运也起身,顺便拉汪语娴一把说:“走吧,我倒杯果汁给你喝。”
“好啊。不过宋渊他想买书吗?”
“大概是吧,走吧,咱们快快喝完快快回学校咯。”他又拉了她一下。
汪语娴跟着他去了。
“咦,怎么是芒果汁,算了,还是你自己喝吧。”她说着回刚才的地方去拿书包,她想趁着宋渊不注意,偷偷瞄他几眼。
“诶,你怎的这么麻烦!”方承运像个冒冒失失的小孩子,飞奔过来在她面前蹲下,递上一杯水皱眉道:“喏,白开水,总可以了吧?”
他总是不太注意男女之别,蹲在她面前,就这么近距离地与她对视,还久久不准备起身,弄得汪语娴浑身不自在,想都没想就狠狠推了他一把,“哎你离我远点,别让宋渊看见了误会。”
瞬间,滚烫的白开水泼洒在他的手臂上,皮肤并未起泡,只是现出一片狰狞的紫红色。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你等着,我马上找你二姨来。”
“不用,没事。”他拉住她,勉强地笑笑。
“方承运……”她望着他,艰难地开口:“你知道的……我只喜欢宋渊一个人。”
“我知道。”他的眼眶微微泛红,但没再说别的。
或许方承运不是个小肚鸡肠的人吧,那天之后,他还是常和她来往,一起玩也依然有说有笑,只是当宋渊在场的时候,他会注意分寸,小心翼翼地与她保持适当的距离,这小心翼翼的模样,令汪语娴心生不安。她宁愿他对她冷漠疏离,视而不见,这样的话,她或许能少点愧疚。
日子不疾不徐地过去,眼看着高考日渐逼近,汪语娴压力山大,生日也没心思过了。
那天晚上,照例是夜自修下课,方承运下来找她,送给她一个包着淡紫色皮纸的木盒子。
“谢谢你,方承运。”她没有伸手去接礼物,只是眉头微皱:“但是,你这样让我很为难。”
他神色自若,哄骗小孩子似的笑:“好了知道了,你收下这一次,以后不再送了,总可以了吧?不值几个钱,你放心收下吧。”
“说话算话啊!”
“行啦!”他又问:“你高考志愿准备报哪个学校?”
这死缠烂打的家伙,哎!
汪语娴默默叹一口气,还是如实相告了,只是没有反问他,对他表现出毫不在乎的样子,似乎只有这样,才能让这一切干净决绝,不留一丝残忍的假象。
那份礼物被她放在衣柜里,一直没有拆开,久而久之便遗忘了。
九月份,汪语娴如愿去了广东的一所高校,宋渊也去了广东,虽不同校,却离得很近,周末偶尔还相约出来一起吃饭,喝咖啡。他们的关系在外人看来,跟情侣差不多,只有当事人知道,这种“差不多”的关系,也许会永远持续下去,也许会在某一时刻突然断开。
上大学以后,她时常莫名想起拿着一杯白开水蹲在她面前与她对视的方承运,想起他那看得见青白色头皮的平头,想起他粗心大意之后恍然大悟般直爽的笑,想起他在操场的黑暗角落里蓦然发亮的眼睛。
在此期间,方承运一直缺席,听说他去了北京,读新闻与传播专业。
汪语娴半开玩笑地对宋渊吐槽:“方承运真没良心,去了北京连一句口信都没有。”
在数不清是第几次唠叨起他后,宋渊望着窗外幽幽地说:“他呀,他真是个好人……语娴,或许有些话,我该早点和你说的。”
他说起了往事。
方承运和宋渊是在高一的一次体育课上偶然认识的,因为彼此球技旗鼓相当,常相约去切磋,很快成了球场上的好伙伴,生活中的好兄弟。
唯一一次翻脸是在一次篮球赛结束之后,方承运特地跑到地铁口那里买了两箱矿泉水回来,分给打球的同学一人一瓶。当时宋渊的脸色变得铁青,暗地里质问他学校小卖部里多的是卖水的,为什么偏跑到地铁口去买,是不是故意要让他难堪。
方承运一脸疑惑,但还是耐着性子解释,说只是同情那个小摊老板,并没有恶意。
宋渊脸色稍微缓和,才坦言那小摊老板就是他爸爸。因曾经得病,他爸爸智商跟正常人没法比,并伴有不定期的癫痫发作,根本没有能力维持生计,家里全靠爷爷奶奶和小姑的接济。宋渊自懂事以来就没见过他妈妈,更不知她身在何处。他因此生活得既卑微,而自尊心又强于一般人。
方承运因此不敢明目张胆跟宋渊的爸爸再买很多水,只能时不时地去买两三瓶,当作出点绵薄之力。
有时候方承运也会想,像他这样自以为是地想要帮助宋渊,这样做到底对不对呢?直到后来注意到汪语娴也是这里的常客,这个不苟言笑的女生,每次面对小摊老板的不停道谢总是显得局促不安,样子看起来有意思得很,他没来由地记住了这个女孩子。
后来想方设法打听到她所在的班级,又听闻了别人捉弄她的事,只好借着这个老把戏企图引起她的注意。
“原来是这样。”她莞尔一笑。
“还记得有一次我们去了城西的书城吗,当时承运死乞白赖地对你拉拉扯扯,后来手还烫伤了。”
“嗯,记得。”
“那个时候,我正偷偷把一本书塞进自己的书包里……我喜欢看书,方承运就让我去他二姨的书城里看,每去一次,我就偷一本书……我没有钱,一直干偷鸡摸狗的混蛋事,很久之后才知道,他和他二姨早就知道这件事,只是从来不声张……我每偷一本,他事后都要替我还钱,然而从来没有对我提过一次,就是怕事情说穿了,会让我难堪。又怕我去别的地方偷,他就反复地告诉我,要看书,去他二姨那里看就好。直到那一次,他为了阻拦你不让你目睹我偷书,他对你拉拉扯扯,最后还烫伤了手……我第一次真正痛恨自己做下的苟且行为。”
“是这样……原来是这样。”她发现自己再也笑不出来了。
她跑回宿舍,把他送的礼物翻箱倒柜地找出来,微微颤抖着打开来,木盒子里面装满了翠绿色的矿泉水瓶盖,仔细数,共有99个。
盒子底端有一张纸条,熟悉的字迹映入眼底:“汪语娴,如果说我曾为了守护谁的尊严而自作聪明,那不仅因为他是我的好朋友,更因为,他是你喜欢的人。”
“这些矿泉水是幸运的矿泉水,它让我认识了一个平凡又温暖的女孩子,所以我把它们一天一天地存留下来了。瓶盖一共198个,一半给你,一半在我这里。你可别扔了啊,哈哈!”
“将来,假如你不讨厌我,你到哪里,我便去哪里。假如我让你为难,那我就自动离你远远的……你南下,我便北上。”
她反复看着这些话,笑了,又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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