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1970年,一场蹊跷的破坏军婚案 读书笔记
强奸和通奸,一字之差,结果天地之隔。但区隔这两者的标准却几易其位,所以对的还是对的,错的还是错的,只是中间那些对对错错混杂在一起的地方便遭了殃。可是人哪是那么黑白分明的动物,没有夹杂混合的人性与动物性,又怎么称得上是一个人。
原本妇女在非法性行为中表现出积极主动的参与态度才算是通奸,而到了明清两朝之后,凡是妇女没有在非法性行为中表现出积极的、拼死的反抗态度的,都认为是通奸。法律虽然保护了她们说不的权力,但是当她们不说不的时候就会治罪。
《婚姻法》的颁布,重新认定了从国家层面上对于两性平等的确认,这对传统婚姻思想产生了剧烈的冲击。但前几日看到网上情侣结婚前的聊天记录,在改革开放之后性别的平等与否,又加上了一套资本衡量体系的参与,婚姻的物化也成了一个不可逆的趋势。这种人的异化如此深入的时代,婚姻从一种关系变成了一笔交易,无论情感是否参与,买卖都可以达成。
这是否还有婚姻的必要?个人作为社会中的单位和家庭作为社会中的单位又有什么区别?双倍的资源夹带着两个背后是不同文化观点家庭,真的能让两倍的资源,带来比本身的资源更大的收益么?可笑的是,这个判断的理由与逻辑,不恰恰建立在这种把人与关系物化的基础上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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