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有人像看一个天才一样看向我时,我都觉得他们是十足的蠢才。
比如现在,这是我的第四十三次面试现场。
我的对面坐了三个人,两女一男排排坐,清一色的白色正装,加上我,刚好凑成一个麻将桌。但很显然,这个局是组不成的,因为——他们都在看我的简历。
那是一个个人公众号,我每天都会推送一篇文章,追捧者众多,因而成为我这一次面试的筹码。如果你愿意搜索一下它的名字,你会发现其内容之精妙,远超乎你的想象。这也是为什么,现在他们看的这样入迷。
终于,中间那个抬起头来:“为什么要写下这些?”
不得不说,他长得挺帅,抬起头的样子,就像对门养的那只小金毛。我看着他头顶竖起的一撮乱发,眨眨眼,想起初春的荒野里,惊喜冒出的新芽。
有一瞬间的寂静,我盯着他。
“因为,我总是有些莫名其妙的妄想,不记录下来,太可惜。”
他低下头,在纸上写了些什么。
我仍盯着他。多可惜,他戴着眼镜,遮住了那双看起来很新鲜的眼睛。
真奇怪,我见过的每个人好像都很新鲜,看着他们,总让我觉得自己陈旧的那么明显。你看,隔夜的酸奶明明是没有过期的,但摆在货架上的时候,就是让人觉得不合时宜了,就是我。
我就是隔夜的酸奶。
所以我知道,虽然他们一定觉得我是个天才,但他们是不会录用我的。和之前的四十二次面试一样,在短暂的惊艳之后,他们会很快忘记这一次相遇,忘记这一次他们曾用仰慕的眼光看过我笔下的精彩。这和我的陈旧一定有关系,但我想,更多的原因,还是人们善于忘记,忘记今天有没有下过雨,忘记午餐吃的是烤吐司还是沙丁鱼,他们的记忆仿佛被关在牢房里,无可遁逃。而最可笑的是,他们明明知道同类们有多健忘,却仍旧拼命地想让别人记住自己。
说不定他们连忘记本身都忘掉了。
但我和他们不同。作为一个天才,我对人们健忘的性格十分了解。他们会捕捉住瞬时发生的事情,然后又忘记它们,可我不会。我有个大胆的猜想,可能我不够新鲜,恰恰就是因为我不够健忘吧。
出于这种了解,我开始盗用他们的生活。他们的生活细节,偶尔惊艳的、偶尔天才的、却被经常忘记的生活细节,可以轻而易举的为我所用,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我把他们写下来,推送到网络上,用各种形式。然后,再把这些拿给他们看。
“啊,这真是天才的作品啊。”得到他们的赞赏,就是对我天才的证明,对这些愚民的践踏。
如你所见,我盗用了他们的生活。可是,如果一个庸人唯一的精彩注定要被他人忘记,被自己忘记,那我拿来用用,又有什么妨碍?
毕竟,我是个天才。我的天才在于我从不会忘记,而我赖此为生。在枯燥又空虚的世界里,盗取他人的生活细节,是我填补生命漏洞的最佳方式。
有那么一瞬间,我甚至忘了自己在面试。我的对面坐着三个庸人,等在面试区外的也一定是一群庸人,他们忐忑的等待,在等一个结果,而我的结果,根本不需要等。
“还有什么问题吗?”
“可以结束了”,那个帅面试官冲我笑笑。
我站起身。一旁的庸人走过来,把我领出门。门关上的一霎,我听见有个声音说,“还是不行啊,下次再观察一下吧”,是帅面试官。我有点伤心的走过等待的人群,跟着刚才领路的庸人走进了一间休息室。
“你该休息了。”
角落里有一张床,四方四脚,安放着雪白的护栏。我走过去,隐约听见那个庸人轻轻关了门。
我轻车熟路地躺了上去。
第四十三次面试,这里还是没有人录用我。他们又一次忘记了我的天才,可我仍然不会忘记他们。
这样想着,我打开放在床边的酸奶,喝了一口。
说起来…我参加这里的面试,是因为这儿的待遇还不错,起码,每天都能喝到酸奶,虽然都是隔夜的,但这和我十分相配。在他们眼里,我们和它们同样不合时宜。哦,对了,这个地方,叫做非正常人类观察所,记性不好的庸人们通常叫他的简称:精神病院。那些发现了我的天才的庸人把我安排在这里,似乎只要这样,我就没有办法盗取他们的生活了。但是,这又能怎么样呢——
我躺在床上,看着未尽的天光透进雪白生锈的窗户,目色一点一点的暗下去,好像拐进了另一条隧道,尽头处没有光明。我笑了起来,如释重负,像完成了一件未了的心愿。
——我无法再盗取你们生活又能怎么样呢,反正你们也会忘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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