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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ember Me

Remember Me

作者: 散漫的马卡隆 | 来源:发表于2018-06-13 14:28 被阅读0次

    半夜,一股燥热,醒来。

    身边的丈夫,酣然入梦,月光照应他的侧脸,均匀起伏的呼吸声。

    下床,穿上拖鞋,轻身来到客厅,倒水,大口喝水。

    插图/网络

    想起几天前借的书,决定一口气把剩下的部分读完,村上春树《挪威的森林》

    想起初中那会一直流行,一直没机会读阅,再读已是2018年。时间一晃十几年。

    看到深入时,竟感受到当年的那股学生文艺气息,那个每天写些天方夜谭的自己。

    彷佛还是昨天,却已经过去很久。

    如今已是职场老司机,模样虽未大变,但精力却不再无限。

    每日到点眼皮都抬不起来,精力也全部分散到工作,家庭,孩子身上,每天像个陀螺,忙碌的不停,也挤不出时间给自己。

    那个女孩,我想在毕业那天就不在身体里了,随之而来是更多的生存问题。那一天她放下了很多天真烂漫,也放下了梦想和远方。所谓的梦想和远方的前提必须是经济独立。在毕业后搬入地下室开始,一切的幻想变成了每天上下班四小时的地铁。除了疲惫更多的不知去向的茫然。提笔那瞬间,想的更多的事策划书,计划书,工作进度表...

    很多时候其实是自己拒绝学习,拒绝改变。总是以自己忙碌没时间为借口。错过自己一次又一次设定,看着大学四年写的种种文字,伤感也是一片片,那些曾经引以为豪的文艺情节,似乎变得无力起来,时不时回看那时的自己,似乎比现在更加真实可爱。

    笑是真的好笑,哭屎真的伤心,饿了可以放肆的吃着路边麻辣烫,毫无顾忌路人的眼光和形象。那时的天似乎特别蓝,时光也是很慢,可以一下午看着球场的人挥汗如雨聊着不着边际的天,竟觉得充实的不得了。连梦也变的香甜。

    动物园批发市场的衣服总是那么好看,一逛都是一整天。100块钱能买一大袋。6楼的土豆粉也是天下第一味,一次可以吃两碗,肚皮涨的随时要爆炸。的确就是这么好吃。那时的自己真的也是蠢的可以,但相比于现在我更喜欢那时的自己。

    因为真的很傻也是真的很可爱,像个精灵,浑身上下都是亮闪闪的在发光。可以给自己100分的爱,可以全心全意爱自己,做自己。而现在更多的是包装自己。融入某个角色,有时也觉得累,除此之外也没有办法。

    我多么想让那个时候的自己再回来我身边,我想有时候也是太亏待自己了,以至于感受不到幸福的味道。每天给自己上发条。真的累。

    图片/网络

    纪念已经逝去的青春,青春就像爱马仕,拥有的人根本不在乎。失去它才知道心痛,即使这样,谁的青春也留不住,像河水一样流向未知的远方,不留一丝痕迹。

    余生,还是要多爱自己一点,给自己多一点空间,多一点时间。有些东西随着时间要尽可能的保留,比如善良,天真,可爱,以及幻想。余生还长,从头来过也不迟。

    remember me ,那个十七岁裙角飞扬的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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