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接到了另一个部门副主任的电话,让我帮忙改一则整改通知,我看了看内容发现没那么简单,通知的末尾落款处竟然属着我们部门和他们部门两个名字,而且我们部门的名字还在前面。
我把情况和这个副主任说了,毕竟这个事和我们没啥关系,讨论、决策以及后期解释我都不能参与,这样看上去似乎我们才是这个事的主管部门。对方和我的私交不错,提出我们毕竟离领导近,这样看上去通知更有威信力。
对于他的解释我不是很赞同,我不是刚进单位的小朋友了,我明白这里面的东西,无非让我们和他们一起承担责任、甚至承担更大的责任,出现问题职工会先找我们。不过,从个人交情上来说,我又是一个抹不开面的人,很难拒绝别人,只能含含糊糊的答应下来,心里想着怎么解决。
我们部门离领导近,这个好处我得利用一下,再和领导汇报工作的时候有一嘴没一嘴的提了一下,领导刚好对这个事还有点意见,我一并转达了这个副主任,并且再次提出了不想落款的意见,这样的压力下副主任终于退了一步,算是解决了这个事情。
在日常工作中,经常会碰到这种人情触碰原则的事情,自己心中还是要有准绳,同时还要有方法,既要坚持原则,还能维持人情,这考验做事情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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