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恋博物馆里留有一大面的留言墙,“如果你的前任看的到,你会对他说什么?”
看到的时候我顿时怔住了。老实讲,我从未想过。对我来说,已经分开的人哪里还能再见,还能说些什么?还有,他真的看的见吗?
我认真的去看每一条留言,看到大家或念念不忘,或怨恨痛骂。更有甚者用千儿八百字祝福前任及其现任百年好合.我突然发现我过于绝情,因为我不是这其中的任何一类。
“那我呢?我会说什么?”
去年北京的一个雪夜,一个并不特别的夜晚,我只记得那天很冷。我们都躲在站牌下等公交。雨雪浸透了鞋袜,顶着寒风,他把手里的热牛奶递给了我。我们说了第一句话。我说:“我也很喜欢喝牛奶”
我遇见了他。他是那种特别普通的男生,并不优秀。但我相信,你一定也有一个相同的前任。他会跟你撒娇、会帮你吹凉滚烫的牛奶、会拉着你的手说“有你真好啊 宝贝”
他真的很好。为我做过很多事。我的朋友们都对他赞不绝口。在相处的几个月里,他一直把我照顾的很好,并且矜持不懈的为我做一件事,就是坚持每天热一杯牛奶然后看着我喝下去。
他很乐意为我这么做,我也很高兴。在我看来,我随口说的爱好被他放在心上,就如同我整个人被他捧在手心。
他说他喜欢喝牛奶、睡觉喜欢把两个枕头垒在一起、喜欢穿冰丝的睡衣。我说我也是。他喜欢的一切我都喜欢。
后来分手的时候,他把想说的话一股脑全倒给我,然后跟平常一样,把牛奶递给我,看着我喝下去。
我看着他,一饮而尽。
让我觉得很有趣的是:我们因为一杯牛奶结缘,之后也用一杯牛奶划清界限。比起中途离开,我宁愿从未相遇。
之后我再也没有喝过牛奶,另一个枕头被我垫在脚下,也脱掉了睡衣。
我想,如果还能遇见,我一定坦白告诉他我所有的喜好。
“牛奶真难喝、俩枕头太高、我习惯裸睡”
我晃过神来,像是从未思考过,拿起笔也在留言墙上写下一句,然后转身扬长而去。
我和所有女孩一样,爱憎分明,敢爱敢恨,大胆怀念,但绝不回头。若不是这个话题来的实在猝不及防,我大概一辈子都不会想起。本以为自己用情极深,会有说不完的话,可真正想说的,只有这一句俗套却真诚的“祝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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