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跟老弟聊天,趁着他问我要钱这当口,损了他几句:
当时年少,不曾鲜衣怒马其实有时候想想,我还是挺羡慕他的,在十五六岁之时打架斗殴、抽烟喝酒谈恋爱,喝酒喝到胃出血,为了一个女孩子被打到进医院……似乎所有的坏事都做尽了。这样恣意妄为的生活和我的比起来,我生活中所有的点滴都是平淡无奇到乏味。
记忆悠悠地流转到高中,那时的年岁刚刚好,那时的我远没有我弟这么的放荡不羁,一切都是那么的中规中矩,没有一件事是出格了的。没有因为早恋而请家长;没有因为和其她女孩一样喜欢同一个男孩而打架;没有在夜晚邀三两好友大口喝酒而宿醉;亦没有和喜欢的男孩说过我喜欢你……
那年十六岁,我跟自己说这些没做过的事我一定要在十八岁至少做一件,这将是一件伟大的事。其实十八岁和十六岁没什么两样,我依旧胆小,依旧不敢在教学楼下喊某某某,我喜欢你,依旧不敢告诉他,我喜欢你很久了……
其实我弟最让我欣赏的还是他那种近乎自恋的张扬甚而有些跋扈。他会觉得自己特别帅,他看上的女孩子一定会追到,打过的架这一次输了下一次一定会带几个人找回场子。作为姐姐,我会觉得他是个烂人,好好地年纪不好好读书非要混社会,如果说作为同龄人,我会觉得他是自带光环的耀眼。
最近在看《那年花开月正圆》,最喜欢的还是周老四,喜欢他的恣意潇洒和浪迹天涯。其中有句话印象很深,大概是:想想那些年喝过的酒,交过的朋友,打过的架,这一辈子也就值了。如果你现在吆喝两句,叫来三俩朋友,一起喝酒聊天,那么请你不要辜负这样的岁月。
如果你在青春年少之时有过喜欢的人,一定要记得告诉他(她),你喜欢他(她);如果你在青春年少之时有过梦想,一定不要忘记它,要带着它一直前行;如果你在青春年少之时,成绩还不太理想,你要知道,你还没有拼尽全力,你要记得,一定要加油。
今年我二十一岁,我坚信,人生得意须尽欢,纵使没什么好得意的事情,那么也要今朝有酒今朝醉。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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