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论是经济学的一个分支,但他应用还是很广的,还可应用在政治学、管理学、军事学、法学、社会学、心理学、生物学、认知科学、日常生活等各个领域。
按照常规,博弈论总是从“囚徒困境”说起。
有两个带罪之人被抓,提审人员设计了一个审讯方案,他们将两个囚徒分别放在不同的审讯室,并且给他们说明:如果两个都招供,将按实际的罪行判刑3年,如果只有一人招供,招供之人立即释放,另一不招供者罪加一等判刑6年,如果两人都不招供,两人过了拘留期都会释放,从囚徒的角度看,两人都不招供是最好的结果。囚徒最终会不会招供(采取什么样的应对策略),这是博弈论研究的内容。
先说一下博弈论的定义:考虑博弈活动中两个或以上的参与者的行为,并研究他们输出的策略。
可以很明白看出来,两个囚徒中一方的行为会影响到另一方的行为,进而会影响到判决结果,因此两个囚徒形成了博弈关系,他们都要考虑自己的收益情况,而判决结果就是他们最终收益。
这里我们将判决结果换成收益分数,设判刑3年为分数为-1,判刑6年分数为-2,拘留分数为1,释放分数为2。
我们得到以下表格,表格中每一格左边分数是囚徒1的收益,右边是囚徒2的收益,如下图所示:
囚徒2 | 招供 | 拒招 | |
---|---|---|---|
囚徒1 | 招供 | -1,-1 | 2,-2 |
拒招 | -2,2 | 1,1 |
从图中可以明显看出,如果两人都选择拒招,双方都得益,这是社会最优策略。
但是针对单个囚徒最理想的收益就是,自己招供,对方不招供,这样每个人都有招供动机,因为自己招供得益有可能最大化,二是害怕对方招供,自己拒招话,受到更大判刑。
这个表格中,博弈的结果就是双方都招供,这是由于审判方案先决条件所使然。
由此可得到对论:
1、不要选择严格劣势策略,本例中的拒招就是严格劣势策略,因为一方拒招,另一方必选招供。
2、各方理性选择得到的不一定是最优结果。
3、博弈环境下,人性是自私的,首先要自保。
4、博弈中要知己知彼,要懂得换位思考,才能得到较优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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